影片的開頭是一片金黃的稻田,孩子們嬉戲打鬧開始的。一個民警穿著便衣來到案發現場,他蹲下身子利用鏡片的反光看到一具赤裸的女性屍體。民警在查案,讓小孩趕緊離開。那小孩卻模仿他說話。一字一句一模一樣。
警察開始保護現場,準備著手調查。很快田間小道上發現了一個可疑的腳印,這時一輛車經過,就這樣一個重要的線索被破壞了。
樸警官找到了第一位嫌疑人——光昊。審訊室裡,樸警官審問無果。喬警官一腳將光昊踢到了地上。
一個從漢城來的警察徐太允,被樸警官當成強姦犯,兩人大打出手。最終解開誤會,兩人一起來到了警察局。很快他們從光昊口中得知了殺人的過程。於是樸警官和喬警官就誤以為光昊就是兇手。抓到兇手的消息很快傳了出去,媒體記者開始大肆宣傳。徐太允發現抓錯人,找到眾人,奈何太多媒體關注,局長只能呵退徐太允,將錯就錯。
案件一直停留在原地。於是眾人開始分析。徐太允出色的分析能力很快找到突破口。發現死者都是身穿紅衣,在雨夜被殺的。還說第三個受害人已經死了。並自告奮勇去找第三個人的屍體。起初並沒有人相信,但當徐太允找到屍體時,眾人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
為了抓住兇手,他們設了個局。讓女警穿上紅裙子獨自一人走在雨夜裡。其餘的人便埋伏在周圍。他們並沒有等來兇手,卻遇上了放學來避雨的學生。
第二天,徐太允接到了報案。昨夜又一個人受害了。調查再次展開,眾人卻束手無策。細心的女警官提供了另一個線索。原來每次雨夜都有人在電臺點同一首歌。那個歌的名字叫——悲傷情歌。
徐太允調查的同時,樸警官有點待不住了。一心想找到兇手的他,最終還是聽信了妻子的意見,去見了一個巫師
上一秒樸警官還對巫師說,你不要試圖賣符咒給我。下一秒,他和喬警官在受害現場使用符咒。
樸警官一行三人找到了第二位嫌疑人——變態猥瑣男。經過一番暴力審問,他承認說是他殺了人。結果線索顯示兇手不是他。只是因為喬警官屈打成招。
兇手還沒找到,接二連三的人受害。殺人手法也越來越狠毒,兇手越來越猖狂。終於徐太允通過電臺明信片找到第三位嫌疑人——樸興圭。樸興圭是退役軍人。脾氣很倔,喬警官又一次動用了他的軍靴。而這一次局長也在審訊室,局長狠狠地訓了一頓動不動就用武力的喬警官。
影片逐漸推上高潮,眾人才明白第一位嫌疑人光昊,其實是目擊者。所以一個低能兒才能那個清楚的描述殺人的全過程。
於是樸警官和徐太允去找光昊。剛好看見因為被局長訓斥心情不好的喬警官。他和一群人撕打了起來。在一片混亂中光昊拿起一塊木棍對著喬警官的腿打了下去,喬警官閃躲不及被木棍上的釘子刺傷。最終從光昊的口中得知兇手很英俊。徐太允拿嫌疑人的照片問光昊,他卻答非所問。光昊說,你知道有多熱嗎?好熱啊。小時候那個人把我扔進了火裡。還沒來的及問其它的,光昊就跑開了。樸警官追了上去。卻親眼看著光昊被火車撞死。
後來,喬警官的腿因為處理不當,必須截肢。
後來鑑定科的人找到了兇手的精子。但是當時的韓國沒有鑑DNA的技術。只能送去美國檢驗,等著檢驗報告下來。而第三位嫌疑犯樸興圭因為徐太允看守不利逃出了他的視線。
很快,噩耗再一次傳來了。而這一次的受害人卻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就在前一天,徐太允還和那個女孩聊著天。終於把徐太允的理智壓下最後一根稻草,他徹底發怒了。
徐太允找到了待在家的樸興圭。不管不顧的把樸興圭拖起來就打。雨中的徐太允準備用槍打死樸興圭,剛好樸警官送來美國寄過來的鑑定報告。徐太允一把搶過鑑定報告,原本一心篤定樸興圭就是殺人兇手,卻被報告扇了一個響亮的耳光。鑑定結果顯示不匹配。
那一刻他暴走了,拿起槍對著樸興圭就是幾槍,被樸警官阻止了。最終兩人放走了樸興圭.
樸警官改做銷售,過了富足的一生。在一次送貨的旅途中經過當時的案發地點,再一次彎下腰看向當時看到屍體的地方。
最後她從一個女孩的口中得知曾經的殺人兇手來過現場。他燃起希望問,你見過他?女孩告訴他見過,但是問到樣子時女孩卻說很普通。
這部影片看過之後大家都有一種沉悶、抑鬱的心情,而且案子到最後也不知道誰是兇手,難道這樣就結束了?這個影片要說啥?這部影片可是被稱作韓國最好的電影。
這部影片好在哪裡呢?它是一部商業片和文藝片的完美結合。
故事以敘事為主,依靠幾個不同的案件把情節層層推進,不斷的反覆、轉折,讓你感覺一切在掌握之中,但一切又在意料之外。
好容易得到了一個證據但是很快又被推翻,觀眾的心理緊緊的被劇情抓住,但是一直到最後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觀眾心情感到失望而又不甘。
在這緊張、扣人心弦的劇情當中,又透露出對時代的關照。
案件發生在1986年,時值韓國軍政統治時期,歷史上的韓國正在經歷轉型,處於民主運動的關鍵時刻。
因此,影片充斥著時代鮮明的符號。大街上的示威遊行不斷;無休止的防空警報;學校的救護演習;軍警被拉去鎮壓遊行;司法體系混亂,刑訊逼供濫用,證據保護不當……
影片的開始一個小男孩在模仿警官的語言、動作,這是一個突兀的場景,這個小男孩和他的模仿在以後的劇情中再也沒有出現,這個場景的意義是給下面的案件定一個基調,這是一系列的模仿案件,即案件的兇手不是一個人,案件相似但不是一個人所為。
因此案件就在一系列看似合理的推理中進行,轉眼就被新的案情推翻。
案件中涉及到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兇手,因為案件的線索千絲萬縷的指向那個人。
而當最後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一個人,當大家都認定能找到兇手鬆一口氣的時候,案情又因新的證據最後一次出現反轉。
影片並沒有給我們最後的答案,影片也不想給出答案,影片到底想告訴我們什麼呢?
拋開警察的視角,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時代的情況:
影片的疑犯從弱智少年到性變態的工人,再到冷靜怪異的退伍軍人,他們成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縮影,個人的命運背負上時代的陰影。
片中多次出現現場勘驗場景,但遺憾的是對刑事犯罪現場保護力度不夠,比如第一起案件中明顯的腳印卻被拖拉機一輾而過,喪失了很多取證的機會;當然,案發總在雨夜,雨水的衝刷也給證據的收集增加了難度。
落後的審訊條件和探員的低素質,一味地追求破案率,加大了探員對口供的依賴性;有罪推定的思想使訊問的目的就是拿到口供,非法的詢問方式,並且沒有連續的錄音,證據在定案過程中顯得完全不重要;
缺乏保障的整個社會都處於潛在的不安定狀態。悲劇發生的原因遠不止一樣,貫穿全片的淅瀝不斷的雨,夜空呼嘯而過的防空警報,大局的動蕩,微弱的人力,使每次與真相都失之交臂,若說兇手的變態行徑是扭曲的人性,那麼在此案中被害的人們也未嘗不是韓國政治民主化進程中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