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逢年過節的想和大家聊點輕鬆的話題,但最近有則新聞實在太讓人意難平。
被前夫縱火燒傷的拉姆,最後還是沒能撐下去,於雙節前夜離開人世。
看過她視頻的人就知道,拉姆在鏡頭前永遠都是一張樸實的笑臉。
可直到出事後才發現,這個愛笑的姑娘背後原來承受了這麼多。
01
1990年出生的拉姆是金川縣麥斯卡村土生土長的村民。
靠上山採藥為生的她,要贍養體弱多病的父親,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要照顧。
因為常年上山勞作,拉姆的皮膚曬得黝黑,雙手因為挖藥經常水腫起泡。
儘管生活條件很艱苦,但她始終是一副樂呵呵的模樣。
她會素麵朝天地坐在地上,捧著一碗麵條吃得津津有味。
也會因為偶爾煎幾個雞蛋,燉個土豆牛肉的夥食改善樂得合不攏嘴。
每次在山上風餐露宿時,拉姆無聊了就唱歌,想家了就坐在山坡上往下看。
她總是能用快樂的方式化解山野生活的孤苦與乏味。
然而這一切,卻在9月14日晚戛然而止。
這天,她拖著滿滿兩大袋山貨歡快地回到家中,收拾好後便開始了直播。
可怖的事情就在這時發生了。
拉姆的前夫唐某闖入了房間,並把汽油淋在了拉姆的身上。
鏡頭前觀眾們什麼也看不到,只聽到拉姆悽厲的呼救聲。
叫聲驚醒了隔壁屋的親屬,他們看到唐某把刀子架在了拉姆的脖子上,另一隻手拿著打火機。
命在旦夕之際,拉姆依舊聲嘶力竭地喊:
「阿爸快跑,他要炸了我!」
後來的事我們都知道了。
這場火,足足燒了3個小時。
拉姆全身90%的面積燒傷,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究竟是多大仇怨,致使唐某下此毒手?
02
據拉姆的姐姐卓瑪透露,唐某脾氣暴虐,拉姆在婚後多次遭到他的暴打。
剛開始是在家,後面直接在街上動手。
最嚴重的一次家暴是在今年5月。
唐某僅僅因為打牌輸了錢,心情不好,便把火氣撒到了拉姆頭上。
他抬起板凳砸在拉姆的右半身,直接把她的右臂打骨折。
面對家暴,拉姆雖然平時不吭聲,但心裡還是希望解脫。
她多次勇敢報警,可是警方每次一看就斷定是家務事,沒有過多插手。
警方不插手的情況下,繼續遭受家暴的拉姆最後忍無可忍,與唐某離了婚。
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
唐某為了復婚,竟然找上家門,把刀架在孩子脖子上,以孩子的性命作要挾。
無奈之下,拉姆只好回到了惡魔身邊。
復婚後唐某很快又恢復兇殘的本性,對拉姆各種毆打。
不堪忍受的拉姆再次發起了離婚起訴。
這一次,她說什麼都沒有妥協。
然而,唐某這個惡魔依舊不肯放過拉姆。
他始終盯著拉姆在視頻裡的一舉一動。
眼看拉姆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喜歡,他妒火中燒。
既然得不到,那就毀掉。
這樣自私歹毒的惡魔,死一百次也不為過。
如果不是這次事發,真的很難看出拉姆是家暴受害者。
她在鏡頭前總是笑得那麼燦爛,仿佛沒有任何煩憂能侵襲到她。
可偏偏這麼善良堅強一姑娘,毀在了家暴的魔爪之下。
殘酷的現實是,家暴受害者的處境從來就不樂觀。
03
去年8月河南發生過一起因家暴引發的跳樓事件。
受害者小燕因為不堪忍受丈夫兇殘的暴打,慌不擇路從2樓窗戶跳了出去,導致自己雙下肢截癱。
事後回憶,她仍然感到後怕,她覺得如果當時不逃生,自己很有可能就死在那了。
然而,受害者即便擁有了重新面對生活的勇氣,家暴陰影也難以抹除。
韓國女星李敏英曾在新婚第13天,遭遇了丈夫李燦瘋狂的家暴。
當時的李敏英正懷有15周的身孕,可李燦非但不禮讓,反而往死裡打。
他把李敏英踢打得鼻青臉腫,鼻梁骨斷裂,手指斷了一截,甚至是終身不孕。
這件事對李敏英的打擊很大,直到9年時間過去,她才復出拍劇。
雖然復出了,但她的生活並未走上正軌,李敏英至今未婚。
她曾絕望地表示,自己不會再對婚姻存有期待。
然而,有的人是直接連重新開始的機會都沒有了。
內蒙古女記者紅梅,因為丈夫的變態家暴慘死家中。
那天,紅梅僅僅是因為與同事聚餐回家晚了一點。
丈夫金柱便將她困在私家車裡,毆打了持續50多分鐘。
之後又拖進家裡繼續吵到第二天凌晨5點。
沒想到,當天晚上就傳來紅梅離世的噩耗。
屍檢報告顯示,紅梅身上多處傷勢,肋骨斷掉7根。
事發前一晚,她曾最後一次向友人訴苦:
「活著真沒意思,好累。」
當死亡成為家暴受害者的唯一出路,這個世界對她們來說應該很絕望吧?
諷刺的是,好像只有人死了,家暴才會受到應有的重視。
04
我一直很不解,為什麼暴力要冠上「家」的稱號。
暴力就是暴力,該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難道前面多個「家」字,暴力的惡劣性質就會改變嗎?
當然不會。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
幾乎所有受害者都逃不過家暴-道歉認錯-原諒-家暴的死循環。
最新數據顯示,這樣的受害者並不少。
據全國婦聯統計:
截至去年,在2.7億家庭中,有30%的女性遭受家暴。
面對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
然而,即便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結果卻總是不盡人意。河南女子為了脫離家暴,不得不用極端的手段,才終於換來了離婚的結果。而那名施暴者,最後卻什麼懲罰都沒有。還有拉姆,她在多次遭受家暴後都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可民警每次一看是兩家爭吵搶奪孩子,便把案子定為家庭糾紛。口頭警告一下唐某別動手就走了。結果呢?唐某反而一次次變本加厲,將施暴演變成了殺人放火。不得不說,家暴的成本實在太低了。即便把人打到傷殘,家暴施害者連拘留的處分都沒有。法律對於施暴者根本起不到威懾施暴者的作用。
致使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成了家暴的遮羞布。更令人無奈的是。一邊是警方的不作為,一邊卻是輿論對受害者各種惡意揣測。
不給逝者最起碼的尊重,卻反過來追求完美受害者。這些躲在鍵盤後面的人,與喪心病狂的施暴者有何區別?家暴如此難以消除,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認知的問題。要消滅家暴,更需要我們持續關注。只有聚光燈直射黑暗,惡魔才會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