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被賣淫女麻醉後搶劫財物

2021-01-11 個案說法
版權自有,請勿擅用

今天關注一起由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法律援助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的一起案件。

2007年5月21日,21歲的坐檯女子劉曉燕(化名)和外地來昆明的王強(化名)在珠江源酒店賣淫嫖娼。在此期間,劉曉燕發現王強身上帶著條鉑金項鍊而且還用著好手機,於是就起了歹意。

當天早晨,劉曉燕將提前準備好的催眠藥三唑侖放在給王強喝的飲料裡。王強毫無戒備得喝下以後,就睡著了。劉曉燕趁王強熟睡,就將王強身上的手機和項鍊以及錢包裡的800元錢拿走。

王強醒來後發現,身上財物被搶,於是就立即報警。當年6月4號,公安機關在四川省內江市一網吧裡將劉曉燕抓獲。但是,劉曉燕搶的錢和手機都被劉曉燕揮霍。而鉑金項鍊在她搶到以後吃飯時連同背包一起遺忘在餐館中,已經不在了。

一審法院認定,劉曉燕搶劫了王強現金800元、手機1710元以及價值55300元的鉑金項鍊一條,屬於數額巨大,依法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法院判決劉曉燕犯搶劫罪,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00元,責令其退賠王強被搶財物。

劉曉燕覺得十一年的有期徒刑太重了,於是決定上訴。

法院指定了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孫繼能律師為其辯護。

嘉賓:孫繼能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專職律師

法律援助熱線:12348

方弘:在這個案件當中,當事人劉曉燕在一審是沒有委託辯護的,二審才介入辯護。為什麼?

孫繼能律師:這個案子是發生在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之前,按照之前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屬於未成年人,刑期也不可能判處死刑,也不屬於聾啞人犯罪,又是單個犯罪,這種情況她沒有委託律師,法院是可以給她指定的,也可以不指定。因為,按法律規定,如果是可能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聾啞人犯罪的應當為其指定律師。這幾種情況法院必須要指定律師,像劉曉燕這種情況,在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之前,可以不指定。

這個案子到了二審,法院也是考慮如果沒有律師給她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對她的訴求可能不太公平。法律規定的是可以為其指定,因此這個案子雖然發生在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之前,但是二審法院還是通知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目前,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已經全國推開了,所有的刑事案件,如果沒有委託律師的,法院都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提供法律上的幫助。畢竟刑事判決涉及到一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如果僅僅因為經濟困難的原因,沒有律師為其辯護,這在國際上以及我們國家都認為是不太公平的事情,因此都全覆蓋了。

方弘:其實生活當中總有一些老百姓會覺得法院肯定會公正審判。所以有些時候就覺得委託律師或者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代理,好像作用不大,是不是這樣?通過這個案件其實就能看得出來,比如劉曉燕不服提出上訴,她覺得自己這樣的行為不應該獲得有期徒刑11年這麼重的處罰,在二審的過程當中,如果劉曉燕想減輕這個處罰,刑期縮短,會有一個什麼樣的辦法來爭取呢?

孫繼能律師:作為劉曉燕的辯護律師,當然是根據法律規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圍繞定案證據進行辯護。

通過會見和閱卷,我發覺本案中在認定搶劫的價值上存在著重大的瑕疵,也就是那條鉑金項鍊,首先這條項鍊劉曉燕沒有實際享受到它的價值,也是因為這條項鍊她動了搶劫的念頭。但是,鏈子後面被人順走了,這個價值就無法認定。被害人提供的發票顯示項鍊價值5萬多元,這是影響定罪的重要證據。

按當時的法律規定,4萬元以上就要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光這一條項鍊都達到了5萬多。而且這個案子裡面受害人的筆錄很少,我猜測受害人可能是為了逃避賣淫嫖娼的處罰。因為,賣淫嫖娼是可以對受害人做出治安處理的。受害人僅僅提供了一個傳真件,公安機關、法檢通知他都聯繫不上。因此,導致了該案發票有問題,實物也沒有,而且當事人也沒有說賣了多少錢,享受到了多少贓物的價值,都沒有。

劉曉燕本人也覺得比較委屈,自己的包被拿走了,5萬多的項鍊也沒有變現,就因為這個事給她判了11年,她覺得量刑太重了。結合庭審,我重點就圍繞這條項鍊的價值上做有罪,但是請二審再減輕處罰的辯護,我說就達不到10年以上量處的犯罪金額,最後檢察院和法院也認同了我的意見。

因此,二審對這條5萬多價值的項鍊事實上沒有認定,按照刑法疑罪從無的精神,對其作出了有利於被告的判決。在刑事判決裡面我想講一個精神,就是疑罪從無,我個人的理解就是寧縱毋枉,這句話說的有點過,但是在刑法執行過程中,這是對公安、檢察院取證的一個要求。

方弘:司法當中確實有這樣一句名言,叫做寧願放過一萬也不可錯殺一人。其實,這就是對於一個人的生命和自由權的尊重。剛才您說的,其實這個案件的關鍵就在於鉑金項鍊到底價值多少錢,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受害人提供了鉑金項鍊的發票,上面確實寫明是55,300塊錢的價值,為什麼最後還把這樣一個證據作為疑點的證據,而沒有採信呢?

孫繼能律師:因為受害人雖然提供了發票,是一家香港珠寶公司開具的,但是這個發票也不能跟贓物一一對應,光有發票,沒有實物,也許他買了一個金項鍊送人了,或者說他當時帶的就不是這條項鍊,都有可能。也就是說他帶的是不是就是發票上的這個項鍊都存在著合理的懷疑,況且最關鍵的的是項鍊沒有被追獲。

如果追獲後經鑑定就沒有問題了,而且定案的價值也不是按發票上的價值,應該是按照事發時的行情評估價來認定這個價值。因此,該案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我認為證據達不到刑事訴訟證據的要求。因為,這個案子的發票和項鍊不能一一對應,發票有了,但是無法證明他帶的就是發票上的那一條項鍊,最關鍵的是項鍊沒有被追回,如果被追回,也不能按發票上的價值來認定犯罪贓物的價值,應當啟動重新鑑定,按作案時的金價行情來做出一個鑑定價格,作為定罪量刑的價值。

正因為該案中發票存在疑點,不是原件,受害人的筆錄又有限,他可能為了逃避治安處罰,再加上贓物也在吃飯的時候被人順走了,當事人沒有享受到,也無法鑑定。因此,我們不能把這個5萬多價值的項鍊就認定到被害人的搶劫價值裡面,這樣無辜的給當事人多加4至5年刑期,我認為是不公平的,也是對訴訟證據的把控不嚴謹。

二審對其項鍊的價值沒有作為定罪考量,我認為也是充分體現了疑罪從無的精神,也是對公安檢察院收集證據的一個更高的要求。既然沒有證據證明項鍊的價值,法院就不予認可,法院只對查證的手機鑑定價值是多少錢,現金單不用鑑定,對她做出相應的判處。

因此,二審法院對其判處了7年的有期徒刑,較一審減輕了4年,當事人心裏面也是能夠接受的。

方弘:二審法院認為,劉曉燕搶劫數額是否巨大關鍵是應確定項鍊的價值。本案中對僅有被害人提供的記載內容不清的傳真件發票作為證據,形式上存在瑕疵,要證明的內容不確定,並且被搶項鍊未能追回,沒有鑑定結論驗證項鍊的價值。所以,認定劉曉燕搶劫數額巨大的證據不充分。法院判處劉曉燕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7000元。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大眾有一些不明白,比如說這個案件劉曉燕明明是偷偷的把財物拿走,怎麼是搶劫而不是盜竊?因為法律上對於搶劫罪的定罪量刑要比盜竊重得多。

孫繼能律師:對的。這個案子之所以沒有定盜竊,因為劉曉燕採用三唑侖將受害人麻翻,事實上受害人已經沒有知覺了。劉曉燕不只是拿走他的財物,而是對他實施麻醉讓其沒有直覺,受害人失去反抗的能力。法律上把這種看似很平和的暴力,也歸為搶劫的暴力。

方弘:如果這個男是自然睡著的狀態,劉曉燕把財物拿走,那麼這個是盜竊,但如果是用藥麻醉後再去偷,這就變成搶劫了。

孫繼能律師:對的,這是區分搶劫和盜竊的關鍵。如果受害人睡著了,趁人不備,這是盜竊,盜竊的刑期比搶劫的刑期確實輕得多,搶劫罪起刑點就是三年,它是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侵犯人身就是即便沒有搶到錢也是要判處刑罰的,而盜竊要達到一定的價值,沒有達到價值就不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劉曉燕把受害人麻翻了,對他的人身已經造成了侵害。

方弘: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都要有律師為其辯護?我就舉張玉環的案子,張玉環案作為重大死刑案件,張玉環的終審刑事裁定中,竟然沒有律師為之辯護。這即便在當時也是違法的。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未經法院換審判,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因此,任何人都有權獲得辯護。即便確實是有罪的人也需要辯護,因為要罰當其罪,而不能重判!劉曉燕如果沒有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那麼她一個不懂法的女孩想要為自己在二審減輕刑罰,其實是很難做到的。這就是國家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意義。

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想了解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以及申請法律援助,您可以撥打12348全國法律援助熱線諮詢並尋求幫助!

相關焦點

  • 男子嫖娼後無錢回家搶賣淫女 叫「霸王雞」驚呆小夥伴
    男子嫖娼後無錢回家搶賣淫女 叫「霸王雞」驚呆小夥伴時間:2015-06-02 20:53   來源:華東在線   責任編輯:毛青青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題:男子嫖娼後無錢回家搶賣淫女 叫霸王雞?來源:東北網綜合 導讀:【男子嫖娼後無錢回家搶賣淫女 叫霸王雞驚呆小夥伴】近日,一男子閒逛至湖鎮光輝村,在路邊看到一名賣淫女後談好價錢後兩人一起夜宿,男子與賣淫女做愛完後就欲想回家,可是突然發現自己身上的錢全   原題:男子嫖娼後無錢回家搶賣淫女 叫「霸王雞」?
  • 男子嫖娼後,竟亮出警官證!威脅賣淫女轉帳1萬元
    日前,一原民警被起訴原因是其與賣淫女發生關係事後竟勒索對方涉嫌敲詐勒索罪、強制猥褻罪。常州市鐘樓區檢方經依法查明——方某某於2020年6月18日晚,在本市鐘樓區**路**號樓**室內嫖娼結束後,方某某為勒索財物,向宋某某表明自己是警察,亮出警官證,以宋賣淫為由,要將其帶至公安機關處理進行威脅。
  • 廣東男子花500元嫖娼,親吻中發現對方竟是男性
    據了解,起因是胡某在事後發現陳某居然是打扮稱女人的男子,心中怨毒之下激情犯罪。在2020年12月12日,胡某通過微信聯繫到一位賣淫女,同時轉帳500元作為嫖資,在兩人見面時,胡某也並為發現陳某是男子,在酒店內陳某提議包夜要加錢,胡某一想加錢也屬於合理要求,也沒有拒絕。
  • 嫖娼要錄像,賣淫女加價500元,男子強行發生性關係,如何處理?
    【案例】王某(男,20歲,某職業技術學院大三學生)與同學苟某(男,21歲)打賭:如果王某敢嫖娼並且能夠錄像,苟某願意支付給王某800元錢。王某高考數學是13分:嫖娼一次差不多500元,錄像用手機錄,這這一下就可以賺300元,這事可以幹。
  • 江西男子嫖娼後賴帳,還拿出印有「黑貓警長」的玩具手銬冒充警察
    江西男子嫖娼後拿不出100元嫖資,還拿出印有「黑貓警長」的玩具手銬冒充警察,賣淫女怒報警經常看新聞的朋友應該都了解,近段時間我國已經在全國範圍內正式開始推行掃黃打非政策,很多的地區都積極響應,成立了掃黃打非的專項整治小組,深入到各個地區進行排查
  • 什麼是賣淫嫖娼?對涉事場所和人員如何處罰?這是一個法律概念
    賣淫嫖娼雖然是一個法律概念,卻沒有明確的法律解釋。對於何為賣淫嫖娼比較權威的解釋出自公安部《關於以錢財為媒介尚未發生性行為或發生性行為尚未給付錢財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覆》,該批覆指出: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通行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 小夥嫖娼不帶錢被拒後,不但強姦賣淫女,事後還搶劫
    被告人彭某是一個00後小夥子,在今年9月20日,與被害人吳某通過社交軟體談好賣淫嫖娼價格後,可當兩者在某小區一房子見面後,彭某要求吳某先發生性關係再給錢,事實上彭某身無分文,吳某見狀,本著行業規定,以必須先給錢再發生性關係而拒絕。
  • 「案訊」4男1女嫖娼為名義,誘騙多名小姐搶劫輪姦
    劉某峻、羅某等5名歹徒以嫖娼、陪伴「富二代」等名義,誘騙小姐至指定的酒店,採取威脅、暴力手段對婦女實施搶劫、強姦。《劉某峻、羅某搶劫、強姦二審刑事裁定書》披露了案情。劉某峻(1974年出生)、羅某(1995年9月出生)經預謀後,先後邀約孫某波(1973年出生)、劉某川(1992年11月出生)、王某(女,1990年9月出生)參與,以嫖娼、陪伴「富二代」等名義,誘騙多名婦女至指定的酒店,採取威脅、暴力手段對婦女實施搶劫、強姦。
  • 丈夫偷走家裡1萬元去嫖娼,被當場抓獲
    掃黃打非行動已經進行了很多年時間,如今依舊如火如荼,雖然國家一直都對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打擊很嚴重,但是一旦有任何鬆懈,各種大大小小的性交易團夥就會如同雨後春筍一般,瘋狂地湧現出來,它們散布在社會中的每一個角落,稍微不注意就會讓人陷入其中。
  • 通遼:一賣淫女涉嫌傳播性病罪被抓!|一幼師誣陷男子強姦被刑拘!
    (原標題:通遼:一賣淫女涉嫌傳播性病罪被抓!|一幼師誣陷男子強姦被刑拘!)
  • 三男子300元包夜小姐不從被強上,四人同進監!
    三名男子酒後嫖娼,300元和女子包夜,強行輪流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子覺得自己吃了虧選擇報警,結果四人一同進監獄,連帶著女子工作的按摩店也一道被端了.這三名嫖娼男子都是一個地方出來的,因為太長時間沒見,所以特地在近日找時間聚一聚,在一番吃吃喝喝之後都醉醺醺的,其中一個男子提議要一起出去找樂子,其中的含義也就不言而喻,於是他帶著兩位同鄉千萬一家按摩店,和老闆商量好了之後,他以300元的價格帶了一名女子出來包夜。
  • 警察嫖娼後竟亮出警官證……官方通報!
    警察嫖娼後竟亮出警官證……官方通報!>日前,江蘇省常州市一原民警被起訴,原因是其與賣淫女發生關係,事後竟勒索對方,涉嫌敲詐勒索罪、強制猥褻罪。常州市鐘樓區檢方經依法查明,方某某於2020年6月18日晚,在本市鐘樓區**路**號樓**室內嫖娼結束後,方某某為勒索財物,向宋某某表明自己是警察,亮出警官證,以宋賣淫為由,要將其帶至公安機關處理進行威脅。宋某某向方某某求饒,並提出向方某某支付10000元以求不被處理。方某某通過微信收取宋某某的10000元。
  • 男子交友軟體上約女子見面,不料卻遭「仙人跳」搶劫!
    1月21日凌晨3時,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七裡山派出所接到男子劉某報案,稱他被兩男子設套搶劫了。劉某對民警說,1月20日22時,他通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了一女子,二人談好價格相約在市中區英雄山路某旅館開房。
  • 賣淫女夥同嫖客變身父女在鹿邑騙婚騙錢
    賣淫女劉某勤夥同嫖客倪某傑變身「父女」關係,與丁某山、李某才一起扮演騙婚騙錢的把戲。日前,鹿邑縣公安局馬鋪派出所成功將這個婚姻詐騙團夥打掉,連帶破獲婚姻詐騙、賣淫嫖娼等多起案件,案值4萬餘元。前不久,安徽省亳州市十八裡鎮村民王某某到鹿邑縣公安局馬鋪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與劉某勤的結婚日子眼看就要到了,卻發現「未婚妻」失聯了。
  • 冒充大款連騙帶搶 「賣淫女殺手」南京落網
    他們所選的房間雖有兩個房間,卻只有一張大床,兩個男子一起睡並不是很合適,而他們對1200元一天的價格卻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下來了。同時,每個月都要參加警方統一培訓的葛某發現兩名男子所持身份證極明顯是假造的。但葛某沒有驚動兩人,仍照常給他們辦理了住店手續,隨後即報告了保衛處和部門經理。
  • 劫匪當街搶劫財物,不料遇到拳王!神獸玄武高鞭腿KO對手,漂亮
    就在近日,玄武和一位女性朋友在夜晚的街頭喝茶聊天,結果這位女性朋友被一位不速之客(劫匪)當場搶劫財物,劫匪往往沒想到,可惜他遇到了拳王玄武。不得不說,這一招真漂亮!玄武一個高鞭當即KO劫匪,拿回了財物,奉還給女性朋友。這真是,打不成一龍,就拿劫匪出氣。讓我們來看看。
  • 男子假裝警察進浴場檢查,獲利後與賣淫女發生性關係,如何處理?
    2、 本罪通常情況下也會騙取財物,但是本罪是行為犯,其處罰的是行為而不是結果。也就是說,只要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詐騙,就構成了犯罪,而不論是否詐騙了多少錢。3、本罪是故意犯罪,應當具有詐騙罪的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結合上述理論,王某購買警察的衣服,到浴室檢查,很明顯,其本身並不是警察,其這種冒充行為影響了公安的威信及正常的檢查活動,王某的目的很明顯就是獲取錢財。
  • 北京一商務會館賣淫嫖娼被抓現行 設暗室極隱蔽
    商務會館賣淫嫖娼被警方抓現行  昨天下午,北京警方採取突擊行動,從東城區和平裡興化西裡3號樓一健身商務會館內,查出4名涉嫌賣淫嫖娼的違法人員。其中一對男女正在肉體交易時被民警抓了「現行」,另外還有兩名已經完成交易的賣淫嫖娼人員,也被警方控制。記者趕到時,一名身穿內褲的中年男子和一名裹著床單的年輕女子,正在不同的房間,由便衣民警分別製作詢問筆錄。
  • 丈夫偷走家裡1萬元去嫖娼,被當場抓獲。家花沒有野花香?
    今年11月份,內蒙古扎魯特旗公安局公安大隊成功破獲一起介紹賣淫嫖娼案件。3人被刑事拘留,5人被行政拘留。而這起案件竟是因為另一起盜竊案引出的,11月17日的時候,扎魯特旗公安局黃花山派出所接到包某報案稱,家中的一萬元現金不見了。
  • 一來滬男子多次進入嫖娼窩點,竟是為了黑吃黑!
    前不久,一名來滬男子發現QQ群中有人發布招嫖信息,他"靈光閃現",決定來個"黑吃黑"!沒想到的是:該嫖娼窩點早就被警方盯上了,就在他敲詐勒索該窩點負責人時,卻被一鍋端!虹口區人民檢察院黃檢察官介紹說:今年三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梁某通過一個涉嫌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QQ群,根據群裡發的招嫖小廣告,在QQ客戶處獲得了賣淫場所的信息,之後,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梁某,就根據這個信息假裝嫖客進入了這個賣淫場所。「梁某直接上門找到了場所負責人,當場要求對方給他錢,還編造了一套說法,說是"江湖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