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原民警被起訴
原因是其與賣淫女發生關係
事後竟勒索對方
涉嫌敲詐勒索罪、強制猥褻罪。
記者注意到,來自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的一份起訴書(鍾檢一部刑訴〔2020〕535號)顯示,被告方某某,男,1994年出生,大學文化,原系常州市某派出所民警。
常州市鐘樓區檢方經依法查明——
方某某於2020年6月18日晚,在本市鐘樓區**路**號樓**室內嫖娼結束後,方某某為勒索財物,向宋某某表明自己是警察,亮出警官證,以宋賣淫為由,要將其帶至公安機關處理進行威脅。
宋某某向方某某求饒,並提出向方某某支付10000元以求不被處理。方某某通過微信收取宋某某的10000元。
案發後,方某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退賠全部贓款,取得了諒解。
記者從鐘樓區檢察院了解到,案件由常州市公安局鐘樓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方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強制猥褻罪,於2020年9月3日向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被告人方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關於案件的更多細節,記者11月16日詢問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一名工作人員回復,「涉及被害人隱私,不方便接受採訪。」
同日,常州市鐘樓區法院一工作人員表示,她不清楚此案庭審情況,如果有判決結果,會在裁判文書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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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晚報
編輯:劉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