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國石化西南石油局原副局長
李建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達州市監委帶走調查。國際能源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截至目前,從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三位總經理陳同海、蘇樹林、王天普被判刑到中國石化西南石油局正副兩位局長薛萬東、李建良先後被紀委帶走調查,
中石化副局級以上領導至少有5人因貪腐問題被查處,最高刑期被判死緩!中石化實際早已成為腐敗的重災區!
經國際能源網記者調查發現,這距網上最早出現的曝光帖已過去6年多的時間。早在2013年就有網友曝光李建良違法亂紀的事件,可是當時並沒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而西南石油局與李建良搭班子工作的一把手正局長——薛萬東早在2014年就已經落馬,沉渣泛起的中國石化的腐敗何時才能真正被清理乾淨?
權錢交易的迷案
李建良在2003年6月至2013年4月,任中國石化集團西南石油局副局長,已經被帶走調查的薛萬東在 2005年12月,被調升為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局長。由此可見,兩者的工作是有交集的,薛萬東和李建良作為中石化西南石油局的正副兩位局長,有很大可能性聯合貪腐。
國際能源網記者調查發現,李建良被調查除了天涯帖子曝光的問題之外,還有可能與西南石油局曾經的一個爛尾樓項目有關。
原來,中國石化西南石油局在湖南石油基地洞井服務處有一處名為「鴻運佳苑」的爛尾樓,這座爛尾樓產生的原因與薛萬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作為副局長的李建良同樣可能是同夥。
原來這座樓盤是西南石油局為湖南石油基地職工打造的團購房,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負責管控。該樓盤預計竣工期是2016年8月30日,購房者於2012年4月首付,2015年2月部分購房者已經付清全款,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樓盤卻爛尾了。
爛尾樓停工工地已經積水
湖南基地本來已經負責聯繫好開發商準備施工,但時任西南石油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薛萬東聽取匯報後反對已經選定的開發商,非要指定四川的開發商開發鴻運佳苑。原來該開發商在薛萬東2008年-2012年任職期間,開發過佳益新城、中石化西南石油基地辦公樓、麓山印象等諸多項目,薛萬東似乎與之有著割捨不斷的羈絆,或許是這個開發商早就通過各種手段把薛萬東拉下馬,李建良或許在這個時候也被開發商收買。
西南石油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的薛萬東
因局長反對,湖南基地方面不得不遵從領導指示,但薛萬東指定的開發商當時在四川開發的項目尚未完工,得等人家把這個項目做完才能輪到湖南基地,這一等就是兩年多的時間,湖南的樓盤到2014年秋天才開始施工。
如果說四川這家開發商能保證質量完成樓盤開發也就罷了,想不到這個黑心的四川開發商開發鴻運佳苑樓盤不僅沒有實際出資,反而拿走了鴻運佳苑土地使用證在成都抵押銀行,貸款2.4億元開發樓盤,直接後果導致鴻運佳苑樓盤沒土地證銀行不批貸款,鴻運佳苑因資金短缺而停建成爛尾樓。
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很多職工是花了畢生積蓄買的鴻運佳苑的樓盤,想不到到頭來卻是以「爛尾」收場,這些人又怎麼會甘心,於是有些人選擇上告,為了避風頭,薛萬東調任中國石化油服任總經理,而副局長李建良也恰恰退居二線擔任調研員。這一系列操作不得不讓然產生一個不好的聯想——這恐怕又是一起石油系腐敗窩案!副局長退休四年都能被查到,或許隨著調查的深入,還可能有相關的領導幹部落馬。
中石化也是腐敗重災區
中石油此前連續查處貪腐人員已經讓人們有些忽略了中石化也同樣存在腐敗問題。實際中石化的腐敗案並不比中石油遜色多少。
中石油有蔣潔敏、廖永遠等高管落馬,中石化則在2003至2015年的12年的時間裡,有陳同海、蘇樹林、王天普連續三任總經理落馬,其中陳同海和王天普均在中石化集團總經理任上被帶走調查。
陳同海從東北石油學院畢業後主要在浙江省工作,1998年4月,陳同海進入中石化集團,在擔任副總經理5年後,於2003年3月被扶正為總經理。
2007年6月,陳同海因涉嫌違紀違法被「雙規」,2008年1月被「雙開」。2009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同海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為此,蘇樹林立刻從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的職位上退出,成功回到「石油圈」火線調任中石化集團擔任總經理。經過中石化集團總經理、黨組書記一職的近四年磨礪,蘇樹林攢夠了政治資本,在2011年4月重回政界,出任福建省省長。蘇樹林是在省長的位置被判刑的,其中罪狀中有一條:「2008年至2009年,被告人蘇樹林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期間,在收購海外相關項目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由此可見,蘇樹林的一部分罪責也是在石油圈裡犯下的,也是在他任中國石化擔任總經理期間犯下的。
王天普是接了蘇樹林的班,成為中國石化有史以來最年輕有為的總經理,他擔任中國石化副總裁的時候年僅38歲。正是這樣一位本應成為中國石化最有前途的接班人的人,卻重蹈前輩的覆轍,成為第三位因貪腐被拿下的總經理。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王天普的判決書上寫道:「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天普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承接工程、就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47.658376萬元;非法佔有國有財物折合人民幣79.5934萬元。」
中國石化的腐敗問題同樣嚴重,僅在2014-2015年期間就已有36人受紀律處分,7人被刑事處理,19人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在蘇樹林落馬一個月之後,曾與蘇樹林同在一個班子的搭檔、中石化集團原副總經理張耀倉也被有關部門調查。2018年10月29日,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紀波因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能源腐敗幾時休
能源領域的腐敗問題由來已久,專家認為:「龐大的海外資產、併購招標和原料採購是能源國企貪腐的高發的重要原因。」國際能源網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取的判決書中發現,在中石化下屬的勝利油田,曾擔任勘探開發監督管理中心主任的一位處級幹部翟慶龍,就曾經借設備採購的機會收受相關企業行賄的金條。為謀取個人利益,他還幫助行賄人,向勝利油田包銷橙子7000餘箱,所花費的費用全部是企業買單。
類似的案例也有不少,即便是小小的加油站收購也有腐敗的機會出現。例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內容顯示,中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西北新疆分公司原黨總支書記張文豔,在收購加油站的過程中多次收受賄賂超過150萬元;分公司原總經理羅文輝在收購多家加油站過程中,受賄87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腐敗的背後是能源壟斷企業存在內部利益板結、與社會資本形成對立關係的原因所致,在高度集中的權利和利益面前,很多人的信仰缺失,很多人迷失在金錢、物質利益構成的虛幻的夢境中難以自拔。
不過,隨著我國對貪腐問題的查處力度與日俱增,十八大以來,中央在懲治腐敗問題上態度更加堅決。「老虎」、「蒼蠅」一起打,對於觸犯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者,一查到底、絕不手軟的態度,應該已經震懾住了一些在能源領域企圖貪腐的官員,相信隨著我國在石油領域進行體制、機制改革,權力集中的問題、缺乏監管的問題、石油行業與外部相勾結等諸多問題會得以緩解,我們堅信,未來的能源領域應該會變成一個清明、乾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