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誤將款項轉到他人帳戶
廣州的朱先生是一家淘寶店鋪的客服人員。5月16日,一名南寧網友在該店鋪買了一件商品,因不滿意,朱先生添加對方為支付寶好友,於5月20日給她退款28元。
6月26日,朱先生通過支付寶給供應商轉了一筆款7388元,結果轉錯給南寧這名網友了。他馬上通過支付寶發信息給對方,發現已被對方拉進黑名單。
▲支付寶轉帳回單。
朱先生說,支付寶是實名制,他向對方單位人事部門查詢,確認有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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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稱雙方達成和解
朱先生稱,轉錯帳是自己的失誤,願意賠償對方300元誤工費,但不是對方把7388元佔為己有的理由。
記者注意到,在朱先生提供的打錯款截圖上,有一句「我是公安局的」。他表示,之所以這樣說,是想嚇唬一下對方,讓對方把錢退回。
7月4日,記者聯繫上涉事網友,她表示3日晚發現帳戶多了一筆錢,已給支付寶客服打電話說明。她稱朱先生全家人輪流打電話催退款,應該給她道歉。當天下午,記者再次電話聯繫該網友,她稱已和對方和解,反問記者「退不退錢和你有什麼關係?」
▲店鋪客服寫給網友的道歉信。
4日下午,朱先生說已和對方溝通,款項尚未退回,暫時自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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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回應
南國法援律師王飛忠認為,收款網友若拒不歸還屬於不當得利。南國法援律師趙明堂則表示,本案金額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但如果對方拒不歸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治安處罰。但當事人維權也要通過合法手段和渠道,冒充公安機關是違法行為。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