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21:1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黎德群 平南法院宣傳
今日說案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抱歉,過期不候...
中國有句老話
叫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其實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說
別人欠了你的錢
追債可半點馬虎不得
如果長時間不管不顧
就會失去法律的保護
這一點在《民法典》中有所體現
今天
就來看看一個真實案例
這樣追債明顯就馬虎了(設計對白)
裁判要旨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起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基本案情
1996年至1997年期間,李某、馬某夫妻二人從梁某處賒購飼料用於養魚、養豬,之後因飼養失敗,李某便手寫一張欠條給梁某,寫明:今欠梁某飼料款定於 年 月 日歸還,如到期不還,按月息3%計算,超過兩個月不還,欠款人應自願以房屋及家庭財產抵押以及其家庭成員有責任交清欠款。2001年1月24日,李某寫下還款計劃書,承認共欠梁某飼料款69763元,承諾每年還款12000元,即從2001年1月份開始,每月還款1000元,其家庭成員有責任還款。李某寫下還款計劃後,沒有按時還款,之後全家搬到廣東某地居住,原告多方追討未果。2019年1月3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李某、馬某夫婦及其三個子女承擔還款責任,並從2001年1月24日其按照年利率12%計算利息至還清之日止。李某、馬某夫妻二人答辯稱該款項其已經償還清楚,並且認為原告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應當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李某、馬某的三個子女答辯稱合同具有相對性,其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不應當受到合同約束,梁某不能向其主張權利。
一審判決
判決李某、馬某夫妻及三個子女共同償還梁某69763元貨款及從2001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12%計至還清之日止的利息。
一審法院認為,李某、馬某1996年-1997年從梁某處賒購飼料,雙方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梁某有權隨時要求李某、馬某履行義務,2001年1月24日,李某與梁某籤訂《還款計劃書》,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2001年1月24日到2019年1月3日梁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保護時效20年。對被告提出的訴訟時效已過不予認可。李某、馬某稱其已經償還債務但並未提供相應證據證實,依法不予採信。李某、馬某夫妻所欠飼料款用於魚塘、豬場的經營,其經營所得用於家庭開支,所得收益供家庭成員享用,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李某在欠條與還款計劃書均表明其家庭成員有義務還款。原告的利息請求沒有超過法律上限且符合雙方約定,依法予以支持。遂判決李某、馬某夫妻及三個子女共同償還梁某69763元貨款及從2001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12%計至還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審判決
李某、馬某償還梁某69763元貨款及從2001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12%計至還清之日止的利息。
李某、馬某夫妻及三個子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欠梁某貨款69763元,雙方沒有約定具體的付款時間,2001年1月24日李某就所欠的貨款69763元所立的還款計劃書是李某單方的還款計劃並非雙方的約定,且訴訟時效因李某所立的還款計劃發生中斷,因此,本案債務沒有超過訴訟時效。但李某、馬某的三個子女不是合同相對人,且本案買賣合同關係成立時,三個子女尚未成年,一審判決其承擔還款義務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依法不予支持。
再審判決
撤銷了本案一、二審判決,駁回了梁某的訴訟請求。
李某、馬某對二審判決不服,遂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再審認為,本案的飼料買賣行為發生在1996-1997年間,李某籤名確認的《欠條》上沒有確定貨款的支付期限,2001年1月24日,李某自書《還款計劃書》給梁某收執,《還款計劃書》載明李某欠梁某飼料款69763元,計劃「每年還款12000元,即每月還1000元,由2001年元月份開始」。《還款計劃書》表明了雙方達成了對本案債務分期償還的合意,雖然沒有直接寫明還款的最後期限,但可以計算得出,最後一期履行期限為2006年10月31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根據上述規定,本案債務訴訟時效應自2006年10月31日起算二年,至2008年10月31日屆滿。梁某於2019年1月3日提起一審訴訟,李某等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梁某主張其一直向李某、馬某追索但未提供相應證據證實,李某等人也予以否認,李某等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成立,應依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梁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
貼士
↓↓↓
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的時候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對自己所欠的債務應當按時足額償還,一方當事人違反誠信原則拒不履行債務時候,當事人應當及時追討並保留相應證據,若一方當事人多次違約、違反誠信原則,應當及時通過訴訟手段維持自己合法權益,否則,很有可能失去勝訴的機會,給「老賴」鑽了法律的空子哦。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重拳出擊 掃黑除惡
貴港市掃黑辦
舉報電話:0775-4232110
舉報郵箱:ggshb4232110@163.com
舉報信函地址:貴港市荷城路888號貴港市掃黑辦
(貴港市行政C區454室)
平南縣掃黑辦
舉報電話:0775-7834808
舉報郵箱:pnxshb7834808@163.com
舉報信函地址:平南縣平南街道城東街344號
平南縣掃黑辦(縣政府大院五號樓五樓)
平南縣人民法院掃黑辦
舉報電話:0775-7820142
舉報郵箱:pnfy7822469@163.com
舉報信函地址:平南縣龔州大道499號
平南縣人民法院掃黑辦
(平南法院辦公樓四樓416室)
文字:黎德群
原標題:《平南法院發布一起追償陳年舊帳超過時效駁回訴請案例》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