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興縣一初中男孩回家後稱胸部刺痛,一度嘔吐。家長詢問才發現,他在體育課上被老師多次踹踢。涉事老師稱,男孩不聽話,自己沒控制住情緒打了他。目前,涉事老師已被停職、行政拘留10日,當地教育局介入調查。(新京報)
千百年來,教師在我國都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受人尊敬受人愛戴,至於踢踹毆打學生,很明顯不是一個老師該做的。因為老師還意味著一份「育人」的責任。「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每個人成長的過程中,都必不可少接受老師的教育,也正是因為老師的孜孜教導,所以莘莘學子才能成才。
但成才有道,教導學生並不意味著老師可以踢踹學生。老師和學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毆打學生不單單是違反規定,更是違法的。僅僅因為男同學不聽話,老師便手打腳踹,無疑喪失了身為老師的責任和風度。「師者,人之模範也。」身為老師,應該為同學們立榜樣,言傳身教,用自身行動告訴同學們是非對錯,而不是用雷霆手段懲罰學生。學生不聽話可以諄諄教誨,這關乎教育的本質。
近年來,雖然我們一直倡導依法治教,老師辱罵、毆打、體罰變相體罰的事情仍時有曝光。必須承認,現在的小孩個性很強,在家裡嬌生慣養,如果家長監管不到位的話,孩子習慣性地自由散漫,在課堂上坐不住、任意搗亂、漠視管理,甚至是公然對抗,可能有的時候老師情緒爆發,難免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這也要求教師在日常的教學中要多多包涵學生,容忍學生的小錯誤、小毛病,實在不行,也可以協調或敦請學生家長教育自己的孩子。
「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身為老師,應該內心充滿使命感,肩負起自身的職責,關心每個學生,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合適的教育,而不是輕率地用暴力侵犯學生的人格,這樣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教職工作,真正做到德高為師、身正為範。
來源: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