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熟悉世界史的人,對於「中世紀」這個詞肯定不會陌生,作為歐洲史上非常關鍵的一個節點,很長一段時間都可謂是黑暗非常。期間就是一部封建神權與現代世俗的血淚抗爭時,因為愚昧,不知死了多少人,其中最慘無人道的一場以宗教改革為名的「獵巫運動」。
十五世紀,歐洲經歷饑荒、戰亂、瘟疫等大型災難,人口數量銳減,很多人開始懷疑這個世界上究竟有沒有神。而作為神的代言——教會自己內部又遭遇了分裂,人們情緒急需找到一個突破口。
進行宗教改革後的西歐就瞄準了「巫師」,因為巫術代表了黑色,也代表著魔鬼。教皇親自下諭令,信徒們為了追隨精神領袖,開始瘋狂迫害那群所謂的巫師。
在這群被迫害的人裡,大部分都是女性,事後有人統計,在三百年間,被安上「巫師」帽子而死的人有數十萬之多!
那麼這些人就真的是「巫師」嗎?在留有記載的巫案中,丹麥有一位女士是啤酒商人,就因為賣得比周圍的店好,被認為搶奪了男人的飯碗,而被審判成巫師。
在歐洲一些思想非常落後的地方,甚至只要女子去讀書或是從醫也會被認為是巫師,簡單來說,只要你犯了男性的忌諱,就極有可能被認為是巫師。
在一些影視作品中,歐洲中世紀的法庭是相當公正的,極為重視人權,但這些被認定為「女巫」的人,一旦被抓進教會嚴刑拷打,一直打到承認了才停手。
停手並不是放人走,而是帶著她到人多的地方宣判其罪名,然後送上火刑架。這一套方式在中世紀不知道玩了多少次。
最為可怕的是還有連坐,家裡只要有一名女性被當成了女巫,那全家女性都要受到影響,1675年,一名瑞士的小姑娘被當成女巫處決,而她的祖母很早就因這個罪名而死,她的媽媽也在這之前被當成女巫處決,她姑姑也受牽連流放。這種殘酷,讓人聞之齒冷。
神權在面對人心動搖之時還會污衊一些無辜女子為女巫,有些地方發生瘟疫,一旦控制不住死得人太多,教士往往就會宣布哪些女子是女巫,這些可憐的人就會遭遇不幸。
1692年北美薩勒姆,當地爆發了癲癇病,僅僅前半年就有19名女子因此而死。美國如今有一部很著名的戲劇就是以此為範本的。
個人認為這些教士還是應該遇上我國的西門豹,知識水平比你們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在中世紀最黑暗的時期,因為身邊隨時有人死去,人們喪失了理智,為了發洩情緒,沒有女巫就硬造女巫,用非常原始的方法來找人。
就比如有些女子身上有胎記或者大斑之類的特殊印記,拿著針去扎沒有馬上流血,好,那你就是女巫!
把一名女子或是一群女子綁起來,關在一個房間裡,將門窗緊閉,三天之內如果有老鼠蚊蟲之類的進去,好,你/你們是女巫。
鬧到最後有些就是為了報私仇,隨意的指認女子。
幾十萬女子的性命就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而凋零,可笑的是西方大肆高談人權、文明的時候,似乎已經忘記了這人類史上極其恥辱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