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紀 第二十二章,講述了一個亞伯拉罕遵照神的旨意,將自己親身的兒子以撒獻為燔祭的故事,儘管故事的結尾上帝準備了一隻羔羊,來替換以撒,但很多人讀到這個故事,心裡仍然會特別難受,甚至無法接受。
記得最初讀《聖經》時,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跳過這段內容不敢看,內心無法承受如此殘酷的情節。知道有一天我終於明白了,上帝在這個極端的例子中,蘊含了兩個重要的意義。
上帝並不真的會讓人用自己的兒子獻為燔祭的,上帝是反對這樣行為的,有經文為證。
列王紀下 第 十六章 第 三 節
又照著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兒子經火。
耶和華之所以趕出迦南地的人們,將迦南地歸給以色列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迦南人用自己的兒子獻祭,這在耶和華眼裡是不可饒恕的罪。
列王紀下第 二十一章 第 六 節
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用法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這裡再次強調,在耶和華眼裡用自己的兒子獻祭,和觀兆、用法術、交鬼、行邪術等一樣,是愚昧可惡之事,是讓耶和華憤怒之事。
以西結書 第 二十章 第 三十一節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汙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阿,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先知以西結在這裡告訴以色列的百姓,因為他們用自己的兒子獻祭,激怒耶和華,致使耶和華不聽他們的呼求。
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出,耶和華絕不允許人用自己的兒子獻祭,那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犯罪。
但《聖經》創世紀 第二十二章又怎麼出現了這樣一段經文呢?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這段經文,的確描述了上帝命令亞伯拉罕,將以撒獻為燔祭,並且亞伯拉罕照行了。
但注意,在關鍵時刻耶和華阻止了亞伯拉罕的行為,並為他們預備好了獻祭的羔羊。因亞伯拉罕的順服,耶和華大大的賜福予他。很顯然,耶和華在這裡看中的是,亞伯拉罕的服從。
其實耶和華是在用這樣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表現亞伯拉罕的絕對服從,並對這種絕對順服給與大大的恩賜,也由此告知人類,在耶和華面前要絕對的敬畏服從。
這大概是人類從情感上所不願意接受,甚至抗拒的,可這恰恰表達了耶和華對人類的愛。
大家可以想一想,在我們人類社會中,什麼情況下要求絕對服從呢?戰場上,軍人必須絕對服從上級的命令,沒有可講的條件,不可討價還價,因為那關乎生死!
耶和華告訴我們絕對的服從,因為那也是關乎生死!
整個宇宙乃耶和華所造,宇宙運行的規律掌握在耶和華手中,人作為宇宙中的一份子,只有絕對順服耶和華,才可能行在正確的規律中,才可與身邊的自然、與我們身處的宇宙和諧相處,人類才可得生,否則將走向死亡。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意義之一,只有對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敬畏尊崇,無條件的服從,人類才可生生不息、永永遠遠。
這個故事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意義,當為人父母者讀到此故事時,心裡一定非常難受,難受到無法接受,甚至抗拒聽到這樣的故事。
可上帝就是這樣 將自己的兒子耶穌,獻祭於十字架上,為了拯救我們,為了將悖逆 不願順服的人類、將違背了宇宙規律、迷途於宇宙之中的我們拉回來、拯救回來,讓我們回歸正道。這位不捨得讓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上帝,卻將自己的兒子釘在了十字架上,成了人類的祭品。
我們的心難道不被打動嗎?愚昧沉睡的心還不被喚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