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信息稱,在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個人徵信記錄中出現了兩筆共計1200萬元的貸款記錄,貸款銀行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浦發銀行隨後回應稱,經查,成都分行分別於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的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最後一筆貸款本息已於2013年全部結清。貸款資金使用方是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程女士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
浦發銀行7月30日回應表示,司法鑑定機構7月30日出具的《鑑定意見書》結果顯示,上述貸款的《借款申請書》《個人信貸業務談話調查記錄》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別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請》和《異議申請書》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儘管上述貸款業務發生已時隔八年,我行將堅持實事求是、審慎穩健的經營管理原則,查明事實,依法依規採取後續措施,並切實維護我行的良好聲譽。
對此,程小瓊的兒子楊先生表示,他不認可這一司法鑑定,他母親沒有配合過浦發銀行去鑑定中心做過鑑定,不知道浦發銀行的鑑定是如何做的,也不知道是找什麼機構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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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不知情「被貸款」1200萬?司法鑑定結果出爐:署名確為其本人字跡
近日,四川程女士稱「在不知情」下「被貸款」1200萬元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據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結果顯示,程女士2011年和2012年在貸款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今年6月、7月遞交的異議申請上的署名字跡系同一人。
7月26日,程女士在微博上發帖稱,近日在查詢個人徵信意外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在其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在2011年和2012年發放了兩筆600萬元的個人貸款,合計1200萬元。
此事發生後,浦發銀行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經查,程女士於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期限為1年,用於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的生產經營,程女士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2012年該筆貸款到期後,續貸1年。
浦發銀行表示,該兩筆貸款的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上述貸款在存續期間,均按時付息,到期結清,無逾期欠息情況。
程女士在微博中強調,貸款合同中關於本人的籤名、指紋均為冒名籤署,本人對這兩筆貸款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資金去向。雖然銀行顯示這兩筆貸款已經還清,但對其存在莫大疑問。「銀行是如何在本人不到場,在嚴格的審查制度下違規發放1200萬元如此巨額的貸款」。
針對程女士聲稱不知情下「被貸款」的情況,涉事企業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7月29日發布《強烈譴責程小瓊、楊遠東不實言論》聲明稱,經公司及股東核實,程女士對兩筆600萬貸款都是知情的,這與程女士及其兒子向媒體爆料稱完全不知情的說法不符。
(原標題:司法鑑定出來了,浦發銀行稱1200萬貸款筆跡系同一人)
來源:綜合@中國之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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