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理學發展史》是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資深教授李龍的新作。該書描繪了我國法理學從古至今的發展脈絡,展現了法理學的源遠流長和博大精深,是對我國數千年來法制探索的實踐總結和理論表達。全書以史料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評述和總結為綱要,對我國古代、近現代和當代法理學進行了全面梳理,系統地闡述和解讀了法理學發展的理論和史實,對古代法理學在治國理政中的經驗進行了借鑑、繼承和升華,對新中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的治理體系和治理經驗進行了提煉。
以理為史,填補中國法理學無學說史空白。有人說:「我國古代沒有法理學」,也有人說:「我國古代沒有理論上的法理學,但有事實上的法理學」。持第一種說法的人忽視了我國歷史的博大精深,第二種說法則不全面。事實上,不僅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對法理有精闢的論述,而且歷朝歷代都有法理學的大家,他們既論述法的原理,又闡明法的公理。如南北朝御史中丞孔稚珪(447—501年)寫道:「匠萬物者,以繩墨為正,馭大國者,以法理為本。是以古之聖王……莫不資法理以成化,明刑賞以樹功者也」。這些燦若星辰的歷史人物和他們璀璨的法理學思想在該書中逐一登場,讓人從中感受到理論源流的宏偉氣魄與發展脈絡的清晰節點。
以體為本,全面論證中國法理學的研究對象。法理學的研究對象就是「法理」,法理包含兩個相互聯繫的部分,一是法的原理,二是法的公理。我國古代法理學在這兩方面給我們很大啟示。古代先賢不僅揭示了法的原理,也揭示了法的公理。事實上,我國古代早就有了法理學,而且對法理學研究的對象極為重視。東漢時期的漢宣帝在宣布其治國理念與方略時,就公開宣布:「霸王道雜之」。他推行了儒家的仁政德禮治說飾於外,以法家刑名法術之學御於內的「共治」理念,其中,特別提到要發揮法理的作用。可見,我國古代不僅重視儒法共治的治國理念,而且注重和強調法理的引領保障功能。
以用為策,發掘中國法理學對世界法治文明的歷史貢獻。該書指出,研究我國古代治國理念與方略,「共治」的借鑑意義最大,借鑑其儒法並用的經驗,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將愛國、愛集體與勤儉持家、尊老愛幼有機結合起來,有利於切實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借鑑多種治國理念「共治」經驗,有助於我們結合當今實際,推行以法治為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綜合治理,在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社會協同、法治保障的基礎上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在國際上,堅持和平外交政策,與世界人民一道,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最重要的是,「共治」能博採眾家之長,互相配合、相互作用,既發揮了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又發揮了德治的道德教化作用,發揮了人民的主體作用,將全面依法治國推向了嶄新的階段:良法善治階段。這項研究成果的提出對於我們深刻認識中國法學對於世界法治文明的貢獻具有重大意義。
以法為治,建構中國法理學的話語體系。該書認為,在構建話語體系的過程中,要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以其基本理念、範疇、重要判斷和論述為基礎,通過深入研究,進一步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學)話語體系的核心理念,再從法治實踐中提煉一部分基本範疇和概念,上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話語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礎上,合理繼承和借鑑我國古代法治文明的精華,吸收本土資源中的法治文明,併合理借鑑西方法治文明的精華,吸收某些外來的法治資源和國際法治公認的、對人民有利的話語資源及國際慣例中某些合理因素。
以學為綱,拓展中國法理學的學科體系。研究中國法理學發展史,有利於法理學學科的發展。該書認為,當前國內的法理學研究還比較薄弱,不僅對重大的基礎理論研究還不夠深入,而且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及其經驗的理論總結和提升還不夠全面,由於源頭活水不足導致缺乏生機活力和時代氣息。同時,我們對中華法治文明和法律思想的挖掘不夠深入,傳承和創新乏力,致使我國法理學的民族性和「中國味」不濃,主導性概念和命題缺乏。此外,對「法理」的基本範疇、人類法治文明的普遍法理和新時代法理缺乏系統研究,因而對法治實踐和部門法學研究的法理支撐作用還不夠科學有效,法理學作為「法理之學」的學術本質尚未充分彰顯。更重要的是法理學的研究隊伍不夠強大。要盡最大努力,推進我國法理學的升級轉型,把「全面依法治國」推向更理想更高級的階段,全面提升我國法理學的自信和他信。
中國道路和中國之治的治理體系建構與發展需要法理學史的思想支撐。立足現實,法理學一直是法治大廈的堅實根基;回望歷史,法理學經歷了不同的政治環境與歷史生態,卻始終沒有中斷過法律思想的源流;遙視未來,法理學必將也終將成為中國之治和中國道路融入世界文明、引領人類文明的重要理論依據和價值遵循。這本豐厚的中國法理學史的思想著述可以幫助我們重新認識歷史,重新反思現實,重新思考建構中國之治的治理體系,為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作出新貢獻。(作者:楊凱 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凱 來源 檢察日報
編輯 周章龍
編審 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