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詞
代詞包括:指示代詞、人稱代詞、疑問代詞。
(二)人稱代詞
用來代替人或事物名稱的代詞叫人稱代詞。人稱代詞有指代說話人一方的(第一人稱),有指代聽話人一方的(第二人稱),有指代第三者的(第三人稱)。
3.第三人稱
現代漢語裡表示第三人稱用「他、他們」。文言裡沒有專職的第三人稱代詞。「之、其、彼」都是指示代詞,它們被借用來表示第三人稱,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並且有很多限制:「之」一般只作賓語,不作主語;「其」一般只作定語,有時也作主謂詞組或分句的主語,但不作獨立句子的主語;「彼」雖然可以作獨立句子的主語,但它表示第三人稱仍帶有指示代詞性質,含有「那」的意思。如:
1.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左傳·曹劌論戰》)
——我看他們的車轍亂了,望見他們的軍旗倒了,所以才追擊他們。「之」代齊師,作「逐」的賓語。兩個「其」都是指物的,前者是「轍」的定語,後者是「旗」的定語。
2.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列子·愚公移山》)
——山神聽說這件事,怕他不停止,就把這件事報告給天帝。「聞之、告之」的「之」指愚公移山這件事。「其不已」是主謂詞組,作「懼」的賓語。「其」代愚公,作這個主謂詞組的主語。
3.其不皆是,因不用之,是不世之巧無由出也。(傅玄:《馬鈞傳》)
——他不能完全正確,便不重用他,這樣世上傑出的人才就無從產生了。「其」代馬鈞,作第一個分句的主語。
4.彼不我恩也。(柳宗元:《童區寄傳》)
——他不用恩德待我。「彼」代被殺的賊,含有「那個」的意思,作主語。
「之、其」不是純粹的第三人稱代詞還表現為:在一定的語言環境裡,它們可以用來指稱說話人自己或聽話人。如:
5.吳氏釋我而用之。(《資治通鑑·李愬雪夜取蔡州》)
——姓吳的釋放了我,而且任用我。「之」指說話人丁士良自己。
6.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晉靈公不君》)
——士季對趙盾說:「(您)進諫如(靈公)不接受,就沒人能接續您(進諫)了。」「莫之繼」等於「莫繼之」,「之」指聽話人趙盾。
7.倘能屈威,誠副其所望。(《資治通鑑·赤壁之戰》)
——如果(劉備)能降低身份前來,那實在是我所希望的。「其」指說話人周瑜自己。
8.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後。
——我認為您替長安君盤算得太短淺,所以認為您愛長安君不如燕後。「其」指聽話人趙太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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