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懷疑被舉報未獲提拔 江西一鎮原紀委書記剪斷他人剎車油管獲刑)
騷擾女下屬,結果被女下屬的丈夫警告。後因為懷疑在鄉鎮領導幹部提拔時是女下屬的丈夫舉報他受賄使他沒有得到提拔,在看到女下屬的丈夫開著車來到鎮政府的時候,江西湖口縣某鎮原紀委書記陳某便產生了報復女下屬丈夫的想法。他用剪刀將對方的車駕駛位一側的後車輪剎車油管剪斷,致使剎車油管內剎車油洩漏。一審法院以陳某犯破壞交通工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陳某不服上訴。12月15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改判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行。
今年30多歲的陳某是大學本科文化,案發前是江西省湖口縣某鎮紀委書記、鎮人大代表。
判決書顯示,法院一審查明,2019年6月的一天,郭某開著自己的車到某鎮政府找在鎮政府工作的妻子王某,並將車輛停放在鎮人民政府院內辦公樓後門口處。陳某與王某系同一單位上下級關係,陳某之前曾騷擾過王某,被郭某警告。陳某懷疑在鄉鎮領導幹部提拔時,是郭某向紀委舉報他受賄使他沒有得到提拔,當晚他發現郭某來鎮政府後隨即產生報復郭某的想法。
隨後陳某將鎮政府院內監控視頻電源拔掉,並使用自己辦公室的電腦搜索「怎樣破壞車輛不易被發現」等相關詞條。後他從一樓辦公室茶几上拿了一把紅色剪刀,走到該辦公樓後院郭某汽車旁,用剪刀將郭某的車駕駛位一側的後車輪剎車油管剪斷,致使剎車油管內剎車油洩漏。第二天早上,郭某開車去上班,發動汽車時發現剎車油管被剪斷,於是將車輛慢慢行駛到汽車修理廠進行修理。
經鑑定,郭某越野車的制動軟管系銳器物割裂所致,排除機械損傷導致制動軟管斷裂的可能性,該制動軟管斷裂會造成整車制動系統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後陳某被民警抓獲歸案,郭某對陳某的行為出具諒解。一審法院以陳某犯破壞交通工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陳某不服上訴。他認為,自己因為和被害人之間有點小矛盾,才剪斷他車輛的剎車油管,但他知道被害人的車輛是自動擋,剎車被破壞後無法正常啟動,不會有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他自願認罪認罰,並已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他的行為沒有對被害人及社會造成實際的危害後果;經司法調查評估,他符合社區矯正的條件,原公訴機關也建議對他適用緩刑。請求二審對他適用緩刑。
二審法院認為,陳某破壞他人正在使用的汽車,足以使汽車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其行為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陳某取得被害人諒解,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陳某為洩憤破壞他人車輛制動系統,因車輛啟動異常而被及時發現,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等,可對其適用緩刑。
法院最終以陳某犯破壞交通工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行。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鐵柱)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Qnews
有線索請私信或發郵件(shehui@ynet.com)
【版權聲明】本文著作權歸北京青年報獨家所有,授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獨家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