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7日丨伊戈爾(002922.SZ)公布,公司於2020年05月2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00880號)。
根據《反饋意見》的相關要求,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肖俊承及公司控股股東佛山市麥格斯投資有限公司於2020年06月17日出具了《關於不減持伊戈爾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諾函》,具體承諾內容如下:
「肖俊承及佛山市麥格斯投資有限公司承諾從此次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前六個月至此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六個月內不會出售或以任何方式減持所持有伊戈爾的任何股份,也不會安排任何減持伊戈爾股份的計劃。如肖俊承及佛山市麥格斯投資有限公司違反上述承諾而發生減持情況,依法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審批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