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嬋
近日,上海警方公布「上海6則騎車人和行人全責的亡人事故」案例,觸目驚心。
其中,有人騎車違法駛上公路橋,車輛失控倒地與正常行駛的貨車發生碰撞;有人騎車違法駛入機動車道,與同向行駛的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還有人步行急穿機動車道時摔倒,遭行近至此的小轎車碾壓……他們無一例外都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怪不得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抱有僥倖心理,不遵守交通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幾起案例中的當事人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年齡最大的83歲,這無疑給老年群體出行安全敲響了警鐘。我們常說,時代發展已然成了快車道,而那些學習能力和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卻成了一座「孤島」。這主要是指,行動網路普及開來,老年人常遇到不會網絡購票、不會使用健康碼等技術門檻。其實,「孤島」的含義不僅在技術層面,一些老年人應當反思,自身思想認識、安全意識是不是過于禁錮和落後,人為讓自己成了「孤島」?老年人身體機能減退是自然規律,更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盲目自信。
當然,年輕人也不能置身事外,每個人都應當是交通安全的自覺踐行者。捫心自問,你有沒有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或者回微信處理工作的經歷?你會不會站在路口看兩邊沒車,即使是紅燈也自顧自過馬路?你是不是每次騎上電動自行車時,都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知道了」始終無法和「做到了」畫等號,很多時候,並非人們不懂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種常識和道理,而是缺乏嚴格遵守的自覺性。
騎車人和行人雖然身亡,但依然被判定負全責,拿不到任何賠償,這樣的結果會讓家人何其痛心?如果說現有「規則之約束」「理念之灌輸」還不足以讓你緊繃「安全弦」,那麼面對「生命之拷問」,心頭會不會猛然間多了一份責任?無論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不要以為自己是行人或非機動車騎行者,屬於「弱勢群體」,就置法律的權威於不顧,仗著自己有「豁免權」,產生肆意違法心理,把大馬路當自己家後花園,任性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要知道,一旦與機動車相撞,行人和非機動車騎行者的受傷、致死率更高。
無論是對車輛還是行人來說,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才是馬路上的準繩,相互禮讓、共同合規才是安全繩。機動車體型龐大,與行人相比屬於較為強勢的通行方,更需注意不要擠壓行人的出行空間,比如在斑馬線前減速慢行、停車禮讓。但文明出行、道路安全,同樣離不開行人的配合,絕不能「誰弱誰有理」。如果守法合規的人,反而要因為不合理的「強弱之分」而擔責,那才是真正的笑話。因此,交警部門遇到類似情況,不能抱有「大事化小」的心理,採取「和稀泥」的做法混淆是非,一個真正講法治的社會,應該是誰有過錯,誰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誰錯誰擔責」,不僅在交通領域如此,在其他領域也應是共同準則。
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往往和這個城市斑馬線上的秩序是成正比的。上海警方這6則案例的責任認定,可以說作出了很好的示範,遵守規則對路權歸屬的界定,涵養權責明晰的馬路文明。河南黨政代表團正在長三角一帶考察學習,學什麼?學以法律為準繩實現「路暢車通、人車和諧」,學講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環境,學無處不在的規則意識和守則能力,亦是重要一課。
編輯:屈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