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舉報西關派出所前後兩任派出所所長範某、吳福增行政不作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2018年5月25日8點,吳福增還向我索要了1萬元現金作為辦案經費(有視頻為證)。"
上述這番觸目驚心的話出自於山東郯城一位村民吳清振的舉報信,他要舉報的,是當地現任派出所所長吳福增。
"案子六年沒處理我才舉報的他,當天上午10點我才到紀委反映他索賄,中午12點半他就到我家門口撒錢,說我污衊他。"
據山東郯城公安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網傳一段"山東一派出所所長在村民家門口撒錢"的視頻引發輿論熱議。對此,涉事派出所所長吳福增回應稱,這1萬元是吳清振偷偷放在派出所的,是栽贓陷害。
11月17日,郯城公安回應稱,決定對涉事派出所長停止執行職務,並將進行全面徹底調查。
舉報:
被打成輕傷所長還受賄1萬,6年過去案子卻無人管
吳清振稱,他之所以舉報吳福增,這事還要追溯到6年前。2014年,吳清振曾遭到4名身份不明的青年毆打,而之後當地派出所卻一直不立案。
吳清振回憶,"2014年2月8號,我在西聯中學西側十字路口北200米處,被不明身份的4個男子拿洋鎬把打傷,左臂被打骨折,傷情鑑定是輕傷二級。一開始負責這起案子的還不是吳福增,是範所長。"
2014年4月,範所長告訴吳清振,行兇的4人中有一個人判了,其他3個人也被鎖定了,只要抽空去抓捕就行了。這個消息讓吳清振十分滿意,可後來範所長卻被調走,換來了吳福增當所長,至此,案件一直沒能得到處理。
2018年5月,遲遲聽不到消息的吳清振決定去找派出所所長吳福增討個說法,"他說其中一人已經判了刑,但辦案需要點費用,他這樣給我說的,我就準備了1萬元錢裝在信封裡。"
2018年5月25號,吳清振來到所長辦公室將錢給他,看著吳福增接錢之後塞到抽屜裡。但吳清振還是害怕吳福增拿錢不辦事,於是留了個心眼,用手錶攝像頭拍下了收錢的全過程。
"五六天之後我又去找他,我想費用也給了,再應該去提審人了吧,但這時他接了範所長的一個電話,通話有半小時,他不讓我聽,接完電話吳福增就不給辦這個案子了。"
沒想到這一拖就是六年半,直到2020年11月9號,該案仍未得到處理。最終,忍無可忍的吳清振決定去郯城縣紀委監委,實名舉報吳福增索賄一事。
神速:
上午向紀委舉報所長索賄,中午到舉報者家門口撒錢
吳清振介紹,"接待我的縣紀委工作人員用免提給縣公安局紀檢書記聯繫,詢問案子情況,紀檢書記說是我的親戚僱人打的我,紀委工作人員又問吳所長管我要1萬元的事,吳福增卻說不知道。"
令吳清振沒想到的是,舉報之後不到兩個小時,吳福增就上門撒錢。
"當天中午12時25,吳福增開著私家車帶著錢去我家退錢,我妻子沒敢接,她把錢扔在吳的車前方,返身回家把門反鎖,吳又把錢撿起來再次來到我家,從大門的一個小門孔裡把錢撒到我家裡面。"
"我到縣紀委反映是上午10點25分左右,他到我家門口撒錢是12點34分,我家門裡門外都裝了監控,他到我家撒錢的過程都被記錄下來,現在這1萬元還在我家放著,沒有動。"
吳清振表示,從那以後吳所長也沒跟他聯繫,現在已經一周過去了,"按理說我實名舉報,他們該立案立案調查,結果他們是直接打電話給縣公安局,通知了他,接著他就跑到我家裡撒錢。"
11月16日,吳清振的妻子李女士說,家院子裡裝的有監控,門外臨街也有監控,整個過程中,吳福增都沒說這是什麼錢,也沒說讓她把錢轉交給丈夫。
訴求:
沒有過節只想案件解決,所長主動提出需要辦案經費
在被問到是否和涉事派出所所長吳福增有其他過節時,吳清振表示否認,"主要是因為辦我的案子拖得太久。"
談及最終訴求,吳清振表示:"就是希望把打我的人,該抓就抓唄,警方說監控都鎖定了,縣公安局紀檢書記都知道是我的親戚僱人打的我,還要怎麼搞?"
"我想推動我的案子,但是具體是什麼親戚我也不知道,因為打我的人我不認識,案子拖太久了,打我的人都沒有被處理。"
吳清振在送交給郯城縣紀委監委的實名舉報材料稱,"由於範某和吳福增行政不作為,致使犯罪嫌疑人仍逍遙法外,並且吳福增向他索要1萬元現金作為辦案經費,這有視頻為證。"
"多年來我多次反映問題,均無任何結果,至今冤沉大海,希望能夠嚴懲罪惡勢力,為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調查:
涉事派出所所長否認索賄1萬,稱遭人栽贓陷害
拍攝下所長撒錢現場的監控視頻一經曝光立刻引發輿論熱議,人們疑惑這位派出所所長到底在幹什麼?對此吳福增回應,他是被吳清振栽贓陷害。
吳福增解釋稱,11月9日他並非有意在吳清振家門口撒錢,"不是撒到門口,因為當時他家裡沒有人。"關於吳清振舉報他"索賄"的說法,吳福增則辯解稱,"是他(吳清振)自己主動給的,我們都不清楚,他是偷偷摸摸地放到屋子裡的抽屜裡面的。"
"我當時發現這個錢也不知道是誰的,後來他一說這個事,才知道是他的,那就給他,但他不要,他說你不管你不處理,你就扔這吧,這個事情我們派出所感覺很冤枉,你扔給公安機關,來誣陷有意思嗎?"
後續:
涉事派出所長已停職,網友質疑是否洩露舉報者消息
目前,該案中疑點仍然很多。首先,輕傷二級屬於刑事案件,但在整整6年半時間裡,吳清振都沒有拿到警方的受案、立案回執,顯然並不正常。對此,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表示:"涉法涉訴的事情本身難以鑑定"。
此外,該案一經報導網友也紛紛討論,"為何派出所所長兩小時後就來到了舉報人家門口撒錢鬧事,這涉嫌洩漏舉報人信息嗎?"
"我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11月17日,吳清振再次前往郯城縣紀委監委詢問進展,工作人員表示正在調查,會按照程序辦理。
11月17日,郯城公安回應稱,決定對涉事派出所長停止執行職務,並將進行全面徹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