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報業·魯中網7月25日訊(記者 李慶宇)近日,淄博張店市民於先生撥打本網新聞熱線(0533-5355377)反映,他2歲的女兒在新瑪特購物廣場一兒童樂園玩蹦床時不慎摔倒骨折,與商場溝通時對方卻稱不負任何責任。記者就此採訪到該兒童樂園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女孩受傷是家屬未盡監護責任所致,不會承擔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建議家屬走法律程序。
2歲女童玩蹦床摔骨折 家長認為兒童樂園應擔責
7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新瑪特購物廣場(世紀路店)2樓的新瑪特寶寶樂園。
蹦床區內有幾名兒童和家長。
據於先生介紹,7月10日,他與妻子帶2歲女兒西西(化名)到淄博新瑪特購物廣場2樓的寶寶樂園玩耍。玩耍期間,西西不慎在蹦床區摔倒,隨後大哭起來。於先生和妻子以為孩子受到驚嚇,便抱起西西不斷安慰,但西西仍不停哭泣。
「當時孩子一直哭,左腳不敢碰地,不久後左腿膝蓋部位還出現紅腫,我們就趕緊帶孩子到醫院就診。」於先生說。診療記錄顯示,西西所受傷為「左脛骨上段不全骨折」。
受傷後的西西。
於先生女兒腿部X光檢測圖片。
於先生就此與新瑪特聯繫時,對方告訴他孩子受傷是家屬未盡監護責任導致的,兒童樂園運營方沒有責任。「進入蹦床區的時候,沒有工作人員告知我們相關的注意事項,也沒有人給孩子做安全保障措施。」於先生說。
目前西西身體恢復狀況較好,但家長仍希望新瑪特能積極承擔責任。「到現在醫藥費花了2000多元,我們也沒有別的訴求,只是要求他們承擔醫藥費,但他們的態度實在讓人無法接受。」於先生說。
於先生向記者提供的診斷報告。
商家:家長「陪玩」導致女孩受傷 建議走法律途徑
7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新瑪特購物廣場2樓的新瑪特寶寶樂園,在蹦床區,記者看到有幾名兒童正在玩耍,還有幾名家屬在裡面陪同。在蹦床區入口處,記者看到遊樂園張貼的「溫馨提示」,寫有「一個小朋友需跟進一位成年監護人陪同,請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善盡監護責任」的字樣。
遊樂園內張貼的「溫馨提示」。
隨後,記者就此事採訪到該兒童樂園主管負責人向女士。她告訴記者,新瑪特寶寶樂園由新瑪特購物廣場經營,得知此事後他們第一時間了解事情經過,發現西西受傷的原因是家屬在陪同時擅自玩耍,未盡到監護責任導致的。向女士向記者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西西與母親在同一張蹦床上跳躍玩耍,被彈起的床面絆倒,隨後便倒在床面上。
「樂園裡都是兒童玩耍的項目,讓家屬入場是盡監護責任。監控視頻裡,本來是女孩自己在一張蹦床上跳躍,但是隨後女孩母親也加入到這張蹦床上跳躍,由於兩個人下降幅度不同,導致女孩落下時被彈起的床面彈倒受傷。」向女士說。
針對於先生一家提出的承擔孩子醫藥費的訴求,向女士稱他們無法接受,建議於先生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