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電商直播在2019年迎來了爆發式增長,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宅經濟」則讓直播帶貨徹底火了,直播人才也變得更「搶手」,李佳琦的直播口頭禪「oh my god,買它買它」,等等,早就已經成為李佳琦的代名詞。
據企查查,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4月7日申請註冊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目前狀態為等待審查。這家公司2019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李佳琦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49%,位列最終受益人。對此,李佳琦方面回應稱,系保護性註冊。「保護性註冊」目的為避免某些賣家惡意使用,誤導消費者
據媒體報導,聲音商標是指由足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聲音本身構成的商標。 2014年5月1日,修訂後的《商標法》施行,商標局依法開始受理和審查聲音商標,出臺了《聲音商標形式和實質審查標準(試行)》。根據這個標準,通常情況下,聲音商標只有經過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徵。也就說,只有消費者在某種聲音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繫時,聲音才可能獲得核准註冊為商標。
相對於聲音商標,我們更熟悉的一般是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以及「文字+圖形」商標。其實聲音商標就在我們身邊,例如摩託羅拉的「Hello MOTO」和諾基亞的開機聲音,聽到這些聲音大家就可以辨別出手機的牌子。
早在1999年2月QQ誕生之初,「嘀嘀嘀嘀嘀嘀」作為新消息的提示音,並獲得數億用戶喜愛,而「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也變得極易被公眾感知和記憶。,這熟悉的提示音卻是我國首例聲音商標訴訟案件。QQ消息提示音的商標註冊之路可謂坎坷,2014年騰訊就提出了對QQ消息提示音的商標註冊,但是2015年被駁回了,隨後騰訊提出的覆審,在2016年又被駁回。隨後騰訊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令準予對這個聲音商標的註冊,2018年4月騰訊得到了一審判決的支持。
業內人士認為,QQ提示音商標案是我國商標法領域首例聲音商標案件,案件審理對審查聲音商標的顯著性提供了參考價值和指導意義。
閃電配音CEO蒙太奇向我們介紹聲音商標申請和有聲化市場中有聲版權的重要性: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明確規定,以聲音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並在商標圖樣框裡對聲音商標進行描述,同時報送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以及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第一,聲音商標的描述上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並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
第二,聲音樣本也是有相應的要求,通過紙質方式提交聲音商標註冊申請的,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當儲存在只讀光碟中,且該光碟內應當只有一個音頻文件。通過數據電文方式提交聲音商標註冊申請的,應按照要求正確上傳聲音樣本。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小於5MB,格式為wav或mp3。
第三,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同樣在聲音領域,聽故事、聽小說、聽資訊等等,如今,有聲閱讀已經成為國民閱讀的一種重要方式,內容越來越豐富多樣的同時也在不斷進行優化。目前,國內有聲閱讀的運營模式逐漸成熟,付費聽書已經被大眾所接受,行業也在加大版權保護與自律,以技術研發、內容創作生產和網絡傳播為主的生態鏈正在形成。
專業版權代理機構逐步受作者青睞,作者與平臺直接對接交易實現。有聲市場的入局者越來越多,平臺在搶佔內容版權資源時,部分會越過出版機構和作者溝通。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版權編輯劉美林告訴記者,「作者越來越重視自己的有聲版權,會專門提出來想要在什麼平臺上線,如何推廣等,特別有實力的作者可能會自行與相關平臺籤約。」 但也有受訪者認為,出版機構與作者是利益共同體,並不會被輕易剝離,由於版權手續的繁瑣,很多作者還是願意交給出版方打理。在蔣蕾看來,如果出版機構在內容選品、編輯打磨、市場推廣等方面具備能力,還是能夠取得作者的信任。但從長遠看,出版機構的專業度也會影響作者的選擇。
蒙太奇表示有版權聲音才能傳更遠。平臺已聚集優質、甄選的主播12000+,主播聲音均有授權。過去我們往往忽視IP周邊的版權問題,而這次李嘉琦聲音商標的註冊,無論是否可以註冊成功,已經成功得讓很多人知道了聲音商標的存在,這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據悉,閃電配音近期也上線了聲音商標註冊這一業務,同時在為各種結合作品的聲音版權服務商持續努力。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