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再嚴謹,執行制度的人心變壞了也沒有用,因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有一句名言:我們的政府不具備能力去對付不受倫理和宗教約束的人類感情,我們的憲法只是唯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定的,它遠遠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此憲法只適合於有道德與信仰的人民。
從今年的美國大選呈現出的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亂局可以看出,並不是美國的制度出現了問題,一直都好好的,而是美國的信仰下滑了,有相當一部分人的信仰成為了表面虛偽,不再虔誠,不再誠實,以致不遵守規則,弄虛作假,哄瞞欺騙,造成了亂局。
你能說美國的制度不好?根本不是。因為好的制度是建立在全民信仰上帝所具有的高道德水平的基礎之上的,信仰一旦下滑,制度的約束力就會下降。一切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的根源都是信仰的墮落造成的。沒有對神的信仰更不用說了。
這就又牽扯到制度論和素質論了,素質決定製度這是肯定的真理,有什麼樣的素質就會有什麼樣的制度,但是制度反過來也可以影響素質和決定素質。素質和制度之間有個閥值,當一個族群的整體素質上升到一定的程度,就會出現好的制度,反過來,當一個族群的素質下降到一定程度,就會破壞制度。
這裡所說的素質,就是指對神的信仰,因為只有對神真正具有虔誠的信仰,人才會誠信,人的道德水平才會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民眾才能自己管理住自己,才能自治,這樣才會建立起好的制度,制度才能起作用。
其實,說是民主政治,毋寧說是神主政治,說神主政治更本質,更在根子上。因為,人人戴罪而生,人人生而有罪,你想罪人不信神能有什麼道德?沒有道德哪來民主?人不知罪,就會無知自大,你想一群無知自大的人誰會服誰?只能是一個比一個認為自己能,都想給自己撈利益,能自治得了嗎?沒有這種自治的民情秩序,哪來民主?所以民主政治更確切地說應該叫神主政治,絕不能「民主」,只能神主,強調「民主」,其實就是否定了信仰,否定了對神信仰在人類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所以,以後應該改「民主」為「神主」,改「民主政治」叫「神主政治」才對。敢叫罪人做主?罪人做主只會烏七八糟,只會叢林互害,專制獨裁。這也是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的那句名言的道理所在。
罪的判決書遲早會下達
時刻不忘自己的罪性
將自己從罪裡面拯救出來
屬靈的誠信
基督是文明的起源無可辯駁
實踐證明基督教義帶來了人類社會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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