璽在秦代是皇帝大印的專名,百官及平民的印章,只能稱之為印
今天小編要和大家聊一聊天子六璽。璽,在秦代是皇帝大印的專名,百官及平民的印章,只能稱之為印,而不準稱為璽。漢承秦制,但璽這一名稱的適用範圍略有擴大,除了皇帝的印稱璽以外,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及諸侯王的印,也都稱為璽,但太子的印卻不都稱璽,有時只稱印。另外,對內附異國君主所頒賜的印,也稱為璽,如漢高祖時封趙佗為南粵王,曾派陸賈前去授璽綬(見《漢書·高帝紀》);宣帝時頒賜匈奴單于的「匈奴單于璽」,也稱為璽。這大概是因為,在皇帝心目中,異國君主的地位和諸侯王相似吧。不過,帝、後、諸侯王的印雖都稱為璽,形制、璽文及用途,都各不相同,皇帝的璽具有地位最尊,權勢至上的特點。漢代皇帝的璽,《漢舊儀》《後漢書·輿服志》及《後漢書光武帝紀》注引《玉璽譜》都有記載,後世各正史《輿服志》也屢屢提及,說法並不完全一致,這裡以前三種為主,將漢代玉璽的形制及用途概述於下。劉邦建立西漢之時,皇帝的璽共有四顆,其中之一是秦王子嬰投降時所獻的秦璽,另外三顆是「天子之璽」、「天子行璽」和天子信璽」。
「之璽」皇帝自行佩帶,「行璽」、「信璽」由符節臺掌管。後來,又增加了三顆,即「皇帝信璽」、「皇帝行璽」和「皇帝之璽」。這三顆「皇帝」璽和前三顆「天子」璽,統稱為天子六璽、璽上的文字分別就是「皇帝之璽」、「天子之璽」等等。六顆璽分成兩組,分別稱為「皇帝x璽」和「天子X璽」是有寓意的,「皇帝」是表示至高無上、至尊至貴的君主;「天子」則有受天之命和「中國」與四裔共同之主的雙重含意。這些璽都是用玉雕琢而成,是否和傳國璽即秦璽一樣,全用白玉,大小是否全都方四寸,諸家記述語焉不詳。璽鈕皆以螭虎為飾,和隋唐以後五龍交盤的盤龍鈕不同。璽鈕上有小孔,用以穿系璽綬。綬即絲帶,黃地五採,用400首細絲線編結(按:40根絲線為一首),頂部(佩帶時在肩上的地方)用白羽裝飾。綬的長度,按《漢官儀》的說法是,「長一丈二尺,法十二月也,寬三尺法天地人也。」不過,除西漢初年外,皇帝的璽並不用綬佩帶在身上,出巡之時,只是佩著綬帶,「六璽」和傳國璽以及被奉為國寶的漢高祖斬白蛇的劍,都是裝在用金銀絲和彩絲等特製的袋子裡。
由近臣侍中數人背負照料,分乘在皇帝的五輛副車上,作為皇帝權力的象徵。大朝會之時,傳國璽和斬蛇劍分別放置在御座的左右兩側,六璽則由侍中捧侍左右,用意和出巡時相同。六璽各有所用:皇帝行璽,用於分封王侯。分封王侯要舉行隆重儀式,公布封賜詔書,賜給璽或印(王為璽,侯為印)及符等物,詔書和璽、印及符,都是裝在特製的函中,封緘以後,用天子行璽打上封泥從《漢書·荊燕吳傳》中可以看出,第一個同姓王劉賈被封為荊王時,高祖特頒詔書,後來成為定製。分封王侯時要同時賜給璽印,該傳也有記載。高祖封侄子劉濞為吳王,「已拜,受印。高祖召濞相之,曰:狀若有反相。」高祖心裡後悔,但已公開封拜,不好改了,便語重心長地告誠劉濞:「天下同姓一家,慎勿反。」楚漢相爭之際,酈生曾向劉邦獻策,封六國的後代,以爭取他們一起對付項羽。劉邦認為有道理,就委託酈生督促刻印,分賜六國後代。經過張良分析利害,劉邦才醒悟過來酈生所獻的是個餿主意,立即命令馬上把已刻好的印銷毀,停止分封(見《史記·留侯世家》)這都可以見出。分封王侯,是和頒詔、賜璽同時進行的。
而所頒的詔、璽、都要用天子行璽封緘。皇帝之璽,用於賜王、侯的書信。王侯到了封國、封邑以後,天子對他們不免有慰問勖勉,也有責詢,這方面的皇帝文件,要用「天子之璽」封緘。傳送這類書信的使者,要持竹使符作為憑證。皇帝信璽,用於發兵。發兵的詔令要和銅虎符配合使用,不但為了表現皇帝權威,也有雙重保密作用。天子行奎,用於召見大臣。在京三公九卿,定時上朝,除非特殊情況,不使用「天子行璽」召見。用行璽召見的多半是地方官員,如各郡郡守與封國國相等。召見大臣的詔命,一般派使臣持竹使符傳送。天子信璽,用於冊封外國君主。這種冊封,詔書和賜給的璽及其他物件,外國君主一般不能當面領受,而派身份較高的使臣持節護送,表示權威和鄭重。前述封南越王趙佗就是這樣做的。天子之璽,用於事天地鬼神。《左傳》中說,「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從《史記·封禪書》和《漢書·郊祀志》可以看出,當時皇帝對天地、山川、祖宗的祭祀都非常隆重虔敬,所祭的神靈也非常多。例如到泰山祭祀天地(封禪),就是一種曠世大典。在泰山頂上「封」天,在泰山腳下「禪」地。
都要築圓臺(丘)、圓壇。天子封禪的內容,要密寫於玉冊(玉牒)上面,玉冊放在玉櫃之中,加蓋以後,用金絲繩捆起,打結處塗上金泥,由皇帝親手用「天子之璽」在金泥上鈐印,然後把玉櫃放在石櫃之中,再纏金繩,加石泥,用「天子之璽」鈐印,封藏於圓壇裡。這個過程,比封王侯要隆重得多。這也難怪,天子是天之子,人間與上天溝通聯繫的惟一代表。這種隆重,不過是藉以顯示,天子就是上天的代表,是根據天意,代天牧民,因為他的地位、權力都是「受命於天」,神聖不可侵犯玉璽的使用和保管,也有嚴格制度。漢代玉璽是由少府中的符至臺保管。符璽郎數人日夜守護,室門及室外均有重兵護衛。需要用璽時,有專人到符璽臺通知,符璽郎捧璽、衛兵護送到皇帝面前,用完後當場收裝返回符璽臺,非指定官員,不能進符璽臺,更不準偷看玉璽。如果是皇帝主動發出的詔令(詔令,皇帝頒發的命令、文告的總稱,「命」稱制「令」稱詔,後來名目很多,總的說來,一般稱書面文告、命令為詔書,口頭的稱令或赦諭),先由近臣寫成。再由御史傳喚符璽臺璽封,然後由御史大夫轉丞相發往有關官員執行。
皇帝的特密詔令,則不經丞相轉發而由近臣持節直送。如果臣下建議某一事項需頒詔令,需先由丞相與有關朝臣共議,上報皇帝,皇帝批准以後,再按前述程序用璽、轉發。皇后璽,形制及璽綬均與皇帝璽同,只是用金製成。皇太后、太皇太后的璽,也是金質。皇后主內,她的命令由掖庭令傳達執行,使用的也是掖庭令的印。重要事件,則需皇帝頒發詔書。所以,皇后的璽基本上是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徵,並不使用皇后璽的文字與皇帝璽相同,如果使用,容易引起混亂。漢武帝時,太子劉據因誅江充而引起戰爭,請用母親衛皇后的璽調發皇宮衛隊,只是一種特例。皇太后、太皇太后的璽,也是存而不用如有事需上通下達,也是使用屬官的印。太子的印,用黃金做成,有了大事才使用,處理一般事務,便由他的屬官出面,用屬官(漢代稱太子家令)的印。諸侯王的璽,用黃金刻制,稱為金璽;列侯的印,也是金的,但只能稱為金印,不能稱璽。他們的璽、印,除了對上以外,主要在封國、封邑內使用。各諸侯王之間,諸侯王與朝官、地方官之間,交往都受到限制,諸侯王之間的直接交往,限制更嚴。
吳楚七國之亂時,吳王劉濞為了與膠西王當面密謀,特地裝扮成使者,偷偷摸摸地前去。百官的印,因等級的不同而材質有別,印綬的顏色、形制也因等級而異丞相三師、三公與左右前後將軍都是金印紫綬,御史大夫和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員都是銀印青綬,再低的官員則是銅印墨綬。光祿大夫、博士、謁者等沒有屬官的官員則沒有印綬。本來,官員印章上的文字,是因官稱而異,沒有定數,丞相的印就是「丞相之印」四字,御史大夫的印就是「御史大夫之印」六字。武帝太初元年,改正朔,「數用五,定官名」,據《漢書·武帝紀》注引張晏的話說:「土數五,故用五,謂印文也,若丞相日丞相之印章』,諸卿及守相印文不足五字者,以之足之。」本來超過五個字的,則要縮成五個字,如「御史大夫」的印,就不必加「之」,更不必加上與「印」同義的「章」字,只刻「御史大夫印」就行了。官印,授官時就同時授予,接受了印就表示接受了官職;不肯任職,就以不接印表示。任滿或被解職,則要交還官印。諸侯王和列侯,從道理上說,雖然是終身爵位,並可傳之嫡子嫡孫。
璽印也可以傳代。但諸侯王及列侯因犯罪而被廢者,在漢代屢見不鮮,爵位被廢,璽印也就被收回了。太子、皇后乃至太皇后、太皇太后,如果被廢,也要收回璽、印。武帝太子劉據起兵失敗,逃亡自殺,太子印也就作廢。武帝的陳皇后、衛皇后先後被廢,璽綬都被收回。成帝皇后趙飛燕,哀帝時已為太后。哀帝死後,王莽專政,先將她貶為孝成皇后,收回了她的太后璽綬;過了一個月,又把她廢為庶人,收回皇后璽緩,她當日自殺。哀帝由定陶王人繼帝位,他的祖母本是元帝昭儀,元帝死,她隨所生的已立為定陶王兒子至定陶,稱定陶太后她孫子入繼大統以後,先後被尊為恭皇太后(她兒子定陶王改諡為恭皇帝)和皇太太后,皆有璽綬,死後又以孝元傅皇后的身份與元帝合葬。哀帝的母親定陶王丁姬,被尊為帝太后,死後與已被改諡為恭皇帝的定陶王合葬。哀帝死後,王莽認為傅、丁兩人的安葬「不應禮」,都被發冢改葬到定陶去。王莽還特別吩咐,開冢發棺時,要把隨傅太后殉葬的太后、皇太太后璽綬及丁太后的帝太后璽綬,取出銷毀。結果,傅冢被發時,發生崩坍事件,壓死數百人;
丁冢被發時,發生火災,槨中器物都被燒毀(以上俱見《漢書·外戚傳》)。從傅、丁二冢被發掘改葬的事件可以看出,漢代太后去世,生前的璽綬是隨葬的。元帝王皇后在拒絕把傳國璽交給王莽時,說過「且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的話,並非一時氣話,而是反映了當時的制度習俗。從傅昭儀殉葬的有懷帝太后、皇太太后璽綬來看,生前的所有表示最高身份的璽綬,都可以隨葬。由此又可以推測,漢代皇帝去世,更會帶著璽綬殉葬,只有傳國璽是代代相傳,因而被稱為「傳國」璽。新皇帝即位,要再刻六璽東漢的璽印製度,基本上是沿襲西漢,但也有些小的變化《後漢書》中的一些記述,常稱依「故事」,實是依據西漢以來的常例,因而其中的一些記述,可以同時探知西漢時的情形。東漢諸侯王、三公、九卿及其他職官的印綬,也基本沿襲前漢,其中有些小的變化,不一一列舉。另有一種「雙印」,又稱「剛卯」,西漢已有,東漢則成為一種廣泛使用的佩飾,自皇帝、百官至私學弟子皆佩,分別用白玉、黑犀、象牙製成,是長一寸二分、方六分的小長方體,上刻「正月剛卯既決…」等六十六字,純屬避邪用的吉祥飾物。好了,今天小編就講到這裡了,下次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