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突發好奇心,來信詢問,假如讓一個本來正常的人,到精神病院呆上三年,這個人會變得怎麼樣?這是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問題。但是總有好事者樂此不疲。今天就這個問題,與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這個問題屬於假設性問題,我的看法也僅僅是一種假設,不具有實際意義,僅供讀友消遣而已。
第一種情況:這個人是在精神病醫院工作
別說呆3年,就是在精神病院呆三十年,都不會有什麼大的問題,與呆在其它地方不同的是,精神病院屬於慢節奏的工作環境,接觸的視野相對較少,溫水煮青蛙,呆了時間太長,就會完全適應了這種環境,如果換到一個新的環境,就會出現明顯的不適應,這個情況在其它單位也會出現,但是精神病院工作會更明顯一些。
第二種情況:這個人是精神病院「生活體驗者」
在精神病院是病人的「角色」,如果他自己是知道的,是自己自願潛入到精神病院的病房體驗生活,而且確定時間是三年,出來後可以有很大的一筆收穫。如果不給他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即使其它方面都需要按照精神病人的要求起居作息,如果內心比較強大的話,三年呆下來,會充分體驗到失去健康和自由的人生,是一種什麼樣的滋味,飯菜質量、自由活動、娛樂休息、自主性等方面對他的影響仍然是巨大的,健康肯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但可能不至精神失常。
第三種情況:這個人是「被精神病」的正常人
自從《精神衛生法》頒布實施以後,現在這種情況已非常少見,由於家庭利益、醫生誤診或其它因素,個別「被精神病」的情況是不能排除的。這種情況下在精神病呆三年,就非常不利了,主要原因有兩點,下面聽我細講。
第一個問題是要按精神病患者的要求進行藥物治療,初期會強烈反抗,但這些行為可能會被視為病情發作的表現,招致增加藥量或其它治療措施。三年用藥,體內原來的生理平衡,被抗精神病藥物存在的新平衡替代,他就成了一個不是病人的「病人」,如果三年到期突然放出並斷藥,這個人就會煩躁不安、興奮、失眠等反跳表現,甚至有可能出現幻覺、妄想等症狀。
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要關在精神病院到底要多久。三年時間與社會完全脫節,本身就能造成很強的心理衝擊,加上這種時間上的不確定性,精神病院特殊的生活方式,足以摧毀一個人的意志。初期是極度憤怒,反抗無效後服從,因為看不到出去的希望,最後變得完全麻木,與那些精神衰退的精神病患者不會有什麼兩樣。
萬一被精神病,你可以這樣證明自己
提問者對這個問題的表述比較寬泛,其真實意圖可能是想問第三種情況,而這種情況是非常罕見的。如果發生了萬分之一的可能,出現了第三種情況,那一定要冷靜,不要用劇烈的反抗行為來證明自己,無抗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先被迫接受,然後選擇合適的時間,冷靜向醫生反映真實情況,醫院通常都會重新審視你的「病情」,如果真的是「被精神病」,醫生會根據你的情況聯繫你的家人或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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