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接到過類似「邀請你輕輕鬆鬆刷單賺錢」的簡訊。那麼做任務、刷單,果真能賺錢嗎?江蘇高院今天(7月14日)發布的一起案例告訴你:小心天上掉「陷阱」。
「你想賺點零花錢嗎?"對於如嵐嵐這般14歲的中學生來說,當然想。如果能一邊玩一邊賺錢,那更是美事一件。
某日,嵐嵐的同學給她推薦了一款社交軟體,既可以聊天又可以通過完成任務獲得經驗獎勵和遊戲「糖果」,嵐嵐很快就沉迷其中無法自拔了。
誰料,等待她的卻是一場騙局。
案情簡介
2020年3月1日上午,上完網課的嵐嵐在某軟體社區看到一條暱稱為「愛笑的糖糖」的人發的信息,上面聲稱做任務可以每10分鐘給65元~200元,嵐嵐心動不已,立馬主動和其聯繫。
兩人聊天過程中,對方發現嵐嵐使用的微信曾經收發過紅包,是個「有錢」的微信帳號,立馬開出條件:把微信租給他五到十分鐘,然後綁定其所謂「公司」的電話號碼(其實是其本人號碼),三天內不能解綁手機號碼,不能改支付密碼,就可輕輕鬆鬆拿到65元~200元。
聽到這樣的「好事」,嵐嵐完全沒有懷疑,馬上就把自己的微信給了對方,還聽從對方的要求,綁定了對方的手機號碼,並把驗證碼、支付密碼都告知了對方。
天上不會掉餡餅,掉的往往是陷阱。「愛笑的糖糖」真實目的是為了掏空嵐嵐微信裡面的錢款,慶幸的是,因為異地登錄的問題,他並沒有得逞。
但是,嵐嵐的天真給了騙子新的機會,「愛笑的糖糖」一計不成又生一計。
這次,他的目標瞄準了嵐嵐媽媽的微信帳號。次日晚上,他先問嵐嵐的媽媽在不在家,然後跟嵐嵐說可以刷單賺佣金,因為自己沒錢,所以嵐嵐用媽媽的微信給對方轉帳,因為知道媽媽的支付密碼,她毫無障礙地先後多次給對方轉帳,金額共計人民幣6030元。
「愛笑的糖糖」還是一個具有一定反偵查能力的騙子,他要求嵐嵐刪除聊天記錄,毀滅證據,幸好嵐嵐留了個心眼,把當時的聊天記錄截圖下來,這為後來的偵查提供了重要證據。
轉帳之後,滿心期待對方給她佣金,可是等到的卻是對方把她拉黑。
嵐嵐終於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和媽媽一起向公安報案,經過偵查,公安機關於4月23日抓獲「愛笑的糖糖」,即被告人孫某某。
被告人孫某某,也是一名00後。他說自己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發現了使用這款軟體的多為未成年人,於是動了在網上伺機詐騙的念頭。鑑於被告人認罪認罰,歸案後如實供述,新吳法院依法判處其罰金一萬元。
法官點評
現在網絡技術發達,社交、遊戲等APP多到讓人眼花繚亂,青少年正處於對網絡社交高度熱衷時期,但他們普遍缺乏對網絡詐騙的識別能力和警惕之心,極易成為詐騙分子的目標。所以在此提醒廣大青少年們,首先要合理使用社交軟體,不要輕信陌生人,不要隨便透露自己個人信息。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許宸 編輯/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