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菸草專賣局在南安市石井鎮後店村一捲菸零售商店及倉庫內查獲373條違規捲菸。
當日下午,該局接到舉報稱,在南安市石井鎮後店村蔡某零售店及其倉庫存放有違規捲菸。
接到舉報後,該局立即組織稽查人員聯合公安民警前往查處,執法人員在曾某店內及其倉庫內共查獲違規捲菸:「南京(炫赫門)」「七匹狼(藍)」「七匹狼(白)」等19個品牌373條,案值6萬餘元。經初步鑑定,該批捲菸為異地噴碼真品捲菸。
(網絡配圖)
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取得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許可證規定的經營範圍和地域範圍內,從事菸草製品的批發業務。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應當按照菸草專賣許可證的許可範圍和有效期限依法生產和經營菸草專賣品。
這樣的煙,你沒買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