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省自然資源廳、省信息中心聯合出臺《關於在全省不動產登記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行為的制約,推動全省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建設。《通知》明確,要建立「發起—響應—反饋」信用聯合懲戒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負責建設貴州信用聯合獎懲平臺(以下簡稱「獎懲平臺」),省法院負責建設案件信息管理分系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建設貴州省不動產統一登記雲平臺(以下簡稱「登記雲平臺」),三方實現平臺對接信息共享。獎懲平臺建立「發起—響應—反饋」信用聯合獎懲聯動機制,省法院負責將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時、全量推送至獎懲平臺,自然資源部門登記雲平臺自動訪問查詢獎懲平臺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獎懲平臺實現信用核查和信用聯合懲戒信息的自動反饋。《通知》對信用核查和信用聯合懲戒流程、信用聯合懲戒期限及名單異議處理等事項進行了明確,指出在登記雲平臺業務受理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功能,在「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業務的受理環節,自動比對獎懲平臺資料庫中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核查相關信用記錄。信用聯合懲戒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時起至人民法院刪除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時止。當事人對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有異議的,由發布該信息的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孟劍飛
編輯 皮亞丹
編審 李中迪 羅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