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遜,一把發射11.43mm大口徑手槍彈的衝鋒鎗,是上世紀20年代初美國的軍品,儘管是他人研發成功,但湯姆遜卻最早提出了設計理念,因此,此槍仍然被命名為「湯姆遜衝鋒鎗」。
最早投入生產的是湯姆遜M1921式,孫中山在美國時,敏銳地發現了此槍100發彈鼓近距離火力非常兇猛的特點,遂進口了數十把,裝備其在廣州的大本營衛隊。
在陳炯明發動軍事政變時,孫中山的衛隊憑藉數十把湯姆遜M1921式衝鋒鎗的強大火力,成功撕開了叛軍的封鎖線,掩護孫中山夫婦登上停泊在了珠江口岸的海軍永豐號炮艦到達上海脫離險境。
除了那隻100發的彈鼓以外,湯姆遜M1921式還配備有50發的彈鼓,此槍結構非常複雜,以至於美國軍隊拒絕裝備,反倒是黑幫大量購買,用於美國禁酒期間,街頭火併,搶佔地盤,賺取走私酒的紅利。
美國警察發現芝加哥等地的黑幫,在街頭搶地盤時,就使用這把100發彈鼓供彈的湯姆遜衝鋒鎗,於是,就少量採購了一批,裝備警察使用。
二戰開始,英法聯軍吃了德軍MP系列衝鋒鎗的苦頭,苦於自己手頭只有火力稀薄的手動步槍,而沒有火力兇猛的衝鋒鎗,就向美國訂購了大量湯姆遜M1928式衝鋒鎗,以及數億發與之配套的11.43mm大口徑手槍彈,令美國的湯姆遜系列衝鋒鎗在外名聲鵲起。
太平洋戰爭爆發,美軍參與了對日德意三大軸心國的戰爭,軍隊開始大量訂購湯姆遜M1928A1衝鋒鎗,1942年開始,M1928A1被命名為湯姆遜M-1式衝鋒鎗,不久,其改進型號被命名為湯姆遜M-1A1衝鋒鎗。
美軍配發的湯姆遜M-1/A1捨棄了笨重的100/50發彈鼓供彈,前期採用了1隻20發直彈匣供彈,後期又開發出了30發直彈匣,以方便美軍攜行的同時,提高湯姆遜M-1/A1衝鋒鎗的火力,使之能於德軍裝備32發彈匣供彈的MP-40型9mm衝鋒鎗相抗衡。
由於口徑相同,對於機匣從湯姆遜M1921式開始,就基本上沒有什麼動過,主要改動是降低此槍的射速,由先前的每分鐘800發,降至每分鐘700發、600發等。
湯姆遜從M1921式開始,到M-1928/A1式,以及湯姆遜M-1/A1,後期研發的20/30發直彈匣,與最早開發的100/50發彈鼓,都是可以用來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