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是約翰-列儂去世40周年的日子,今年也是披頭四成立60周年。
如果他活到現在,應該是一個白髮蒼蒼的80歲老人了吧。也許他會像好兄弟保羅-麥卡特尼一樣活躍在舞臺上,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合唱《Hey Jude》;也許他會選擇淡出人們的視線,跟小野洋子度過餘生......
▼約翰-列儂和小野洋子
但他的生命永遠停留在了1980年的這一天,那天,列儂走出紐約公寓給粉絲籤名,那個極端粉絲叫做馬克-查普曼,在下面這張照片拍下的幾分鐘後,開槍殺死了列儂。
12月14日,數以百萬計的人們在世界的各個角落為他靜默十分鐘。人們舉著標語,持著蠟燭,在那個肅殺冰冷的冬天默默流淚,為這位一直主張愛與和平的嬉皮士圖騰倒在暴力的槍枝下而痛徹心扉。
讓我們把時間推回65年前,到英國已經衰落的港口工業城市利物浦去。在那裡,正在利物浦藝術學校求學的不羈少年約翰-列儂一手創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甲殼蟲樂隊——The Beatles 。
後來列儂、麥卡特尼、林戈-斯塔爾和喬治-哈裡森,四個代表工人階級的年輕人洋溢著青春的外表,他們所到之處,人群、鮮花、掌聲絡繹不絕。1964年,甲殼蟲樂隊在美國公開亮相,隨即便造成了大眾瘋狂,這一現象後來被稱為「不列顛入侵」(British Invasion),甚至還有一個專門的詞彙「披頭四狂熱」(Beatlemania)來形容這一盛況。
▼Beatlemania「披頭四狂熱」
披頭四無疑是有史以來最成功的搖滾樂隊,隊中的四位成員全部入選搖滾名人堂。樂隊共獲得了7個葛萊美獎,4個英國音樂獎,一個奧斯卡金像獎(1970年電影《 Let It Be》的最佳原創歌曲配樂)和15個Ivor Novello獎,《時代》雜誌也將成員們列為20世紀100位最重要的人物。
▼披頭四是第一個舉辦世界巡迴演唱會的樂隊
沒有最喜歡的披頭四,因為喜歡每一個披頭四,約翰和保羅偉大的雙子星,加上林戈和喬治的點綴,披頭四成為那個時代的封神樂隊。時光荏苒,六十年過去,披頭四的音樂風格和穿著打扮至今都還被瘋狂的追捧和效仿,被奉為不老的經典。
披頭四是英國文化和英國歷史的一個標誌,他們讓「男生留長髮」變成一件很酷的事。
無論是拍攝MV還是專輯封面亦或是出席活動,披頭四的穿著並不像搖滾明星一樣閃閃發光,而是相對來說比較的內斂,款式和配色都較為低調而更關注細節與個性。在他們西裝的穿著上、內搭襯衫或是外披各類大衣的搭配,現在依然引領者潮流。
一、穿西裝的小子 音樂文化的革命者
在很多人的潛意識裡,玩搖滾的音樂人都是身穿黑皮褲、造型誇張的形象。但這不是披頭四的搖滾,他們向世界展示英國紳士範兒的搖滾,打破圈子裡固有「瘋狂」形象。窄窄的領子,四粒扣西服搭配高領衫,襯衫搭配細細的領帶,這些裝扮最後都成為了上世紀60年代穿著風格的經典。
各種不同紋理,色彩和面料的西裝,披頭四都駕馭過。
二、 搭配西裝的切爾西靴 從甲殼蟲開始
切爾西靴源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馬術活動的靴子,因風靡全球的傳奇樂隊披頭四而大紅大紫。無論是現場演出、拍攝寫真還是在電視中拋頭露面,披頭四的成員都會穿著切爾西靴,切爾西靴也因此曾一度被稱作「披頭四」靴( beatles boots )。直到現在,各個國家的紳士們穿著西裝,依然最喜歡搭配切爾西靴。
三、 圓眼鏡後的巨大傳奇——約翰-列儂
「你沒法比透過他奇怪的眼鏡,來觀察約翰-列儂更實在的選擇了,他戴著它創作了那麼多令人刻骨銘心的音樂。」披頭四博物館館長說。
列儂之所以戴眼鏡因為討厭隱形眼鏡,那個年代的隱形眼鏡太厚,不舒服,但是他的圓眼鏡卻成了流行的風向標,直到今天還有人將圓框眼鏡稱作列儂式眼鏡。
四、 圓領、長尖領襯衫 一般人難以駕馭
包括像以上照片中,時常出現的圓領襯衫搭配領帶,穿上後非常減齡、可愛的一群小夥子。正如有人所說「披頭四就是四個彼此相愛的傢伙,並且始終如此。」而長尖領的選擇上,別說在那個年代,就就放到現在長尖領襯衫也不是普通男生能駕馭的,非常前衛個性。
五、 夢回艾比路 詮釋經典嬉皮士
1969年發行的專輯《Abbey Road》即使你沒有聽過,你也一定看過那張經典的四人走過斑馬線的封面。長版西裝搭配喇叭褲,是最符合披頭四嬉皮精神的造型。
60年代嬉皮文化開始風靡全球,四處都充斥著自由和浪漫的氛圍。在這股浪潮中,披頭四亦以自己的方式表達著那份反主流的理想主義情節。在歌詞中,他們追尋永恆的自由與和平,烙印著嬉皮士獨有的諷刺格調;在造型上,他們則愛上了各式各樣的印花與豐富靚麗的色彩。
六、 披頭四和利物浦的搖滾情緣
作為利物浦城市名片,這座城市的人們不可能遠離足球和披頭四。在利物浦球迷看來,披頭四巔峰之作《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的專輯封面上,利物浦前鋒斯圖賓斯出現在專輯封面,能與馬克思、夢露等人並列,這絕對是樂隊主創們故意為之。披頭四最後一張專輯《Let It Be》的曲目《Dig It》裡甚至有一段,唱到了曾在利物浦效力的球員巴斯比。
從披頭四誕生之始,利物浦這座城市和披頭四早就已經密不可分。當曾經的利物浦球員在曼聯調教出不世出的天才喬治-貝斯特的時候,有人說他就是足壇的「第五披頭四」。他的名字和髮型像披頭四成員哈裡森。他的姓氏和披頭四第一個鼓手皮特-貝斯特一樣。而他驚豔世人的才華,也像樂壇的披頭四一樣徵服世界。
利物浦隊現在的主帥克洛普是披頭四的死忠粉,甚至有人說他現在在利物浦的影響力僅次於披頭四。不過有意思的是,披頭四雖然是從利物浦走出來的樂隊,但他們並不是利物浦隊球迷,麥卡特尼全家都是「太妃糖」,列儂也是利物浦的另一支球隊埃弗頓隊球迷,而斯塔爾是阿森納的球迷......不過利物浦這座城市卻因為披頭四的存在而成為世界聖殿,就像馬拉度納振奮了那不勒斯和阿根廷一樣,而披頭四是工人階級代表,老馬代表社會底層人士,這也算是一種巧合吧......
四十年後的2020年,一場假釋聽證會上,查普曼向小野洋子道歉,說出了自己當年殺害列儂的原因:「他是一個有幸福家庭的人,是一個偶像。我暗殺了他……因為他名聲在外,這是唯一的原因,我在尋求一種自我榮耀,非常自私。」
這個遲來四十年的道歉,顯得蒼白而無力,不過,也算有了一個了結。
「我從未宣稱自己是神,我從未宣言擁有純潔的靈魂,我從未聲稱自己擁有生命的答案。我只是儘可能誠實地製作歌曲、回答問題。但我仍然相信和平、愛與理解。」——約翰-列儂,198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