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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科研人在簡歷上都會寫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多少篇,累計影響因子達到多少,被引用了多少次等內容。記得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有位博士在個人簡介寫上了以第一作者或者共同第一作者發表SCI論文46篇,很多外行人看著46篇SCI這個數字會覺得這個學生很優秀,科研能力特別牛。
但是懂行的人不會只看這個數字,還會看文章裡面有多少篇是論著,有多少篇是meta分析、綜述、comments、letter等等,期刊影響因子,被引用的次數,通過這些就可以看出真正是否有料。
如果在這麼多SCI論文中,meta分析、綜述這些佔大多數,而且期刊影響因子都是2-3分的,那麼很容易會被人們認為是「灌水行為」,因此華西這位博士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質疑與爭議。有些人掌握了meta分析或者純生信數據挖掘這些技能後,可以在短時間內搞出很多篇SCI。
我們之前教過的或者認識的研究生,有好幾個人都發了十幾篇meta分析、生信數據挖掘,有的博士甚至發了30多篇meta分析,有部分都是發在四大神刊上。上面這種情況往往都會被圈內認為是「灌水行為」,沒有太大的研究意義。如此龐大的數量,在畢業或者評職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你用來申請基金,可能會有問題,有些專家會介意。
現在很多單位都不承認meta分析,也就是不能用來畢業或者評職稱,也不會給予經費支持發表。在種環境下,自然而然就沒有什麼人願意寫meta分析,但是純生信數據挖掘的文章非常多人在寫。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在能力允許的條件下,有必要發一大堆純生信數據挖掘的文章嗎?這個主要看你的發文目的,如果你是為應付畢業或者評職稱,就沒有必要浪費這麼時間與精力,發兩三篇便可以了;如果你是為了賺錢的,發再多也是滿足不了自己的。像生信分析加上臨床樣本、實驗驗證這種,研究深度逐步增加的,是可以多發的,不會這麼輕易被認為是「灌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