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我市中心城區交通擁堵
集中在早高峰
突出體現在
上學時間和上班時間有重疊
為緩解我市中心城區早晚高峰交通壓力
進一步完善錯峰上下班措施
12月1日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關於進一步完善錯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
12月7日起,在長省直事業單位、在長省屬國有企業,市直事業單位、市屬及開發區屬國有企業,市本級(含)以下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公安出入境、車管所等窗口單位,將執行錯峰上下班。上班時間調整為9:00,下班時間相應調整。
通知全文如下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完善錯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緩解我市中心城區早晚高峰交通壓力,進一步完善錯峰上下班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長省直機關、市直機關及城區、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大型商場上下班時間不變。
二、在長省直事業單位、市直事業單位,上班時間調整為9:00,下班時間冬季為17:00、夏季為17:30。在長省屬國有企業、市屬及開發區屬國有企業可結合生產經營實際參照執行。
三、市本級(含)以下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公安出入境、車管所、醫保、社保、公積金、產權交易、人才、就業、交通等窗口單位,上班時間調整為9:00,中午不間斷服務,下班時間冬季為16:30、夏季為17:00。
四、其他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自主確定錯峰上下班時間,倡導實行網上辦公或彈性工作制。
五、錯峰上下班實施範圍為中心城區,不包括九臺區、雙陽區。
六、本通知自2020年12月7日起實施。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1日
溫馨提示
省直、市直事業單位錯峰,不包括學校、醫院,也不包括非獨立辦公、服務機關運轉的事業單位。執行錯峰上下班政策主要適用獨立辦公的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實際參照執行。具體如何參照非生產經營一線人員原則上參照執行,能錯峰儘量錯峰;生產經營一線人員由企業結合實際,自行確定上下班時間。
此次錯峰,公共服務中心、窗口單位上下班時間也進行了調整。據介紹,隨著網上辦事越來越便捷,到現場辦事的群眾數量在減少,調整窗口辦事時間不會對群眾辦事造成影響。為方便現場辦事群眾,通知特別強調,窗口單位中午實施不間斷服務。調整窗口單位上下班時間,預計按1:3的比例帶動辦事群眾錯峰出行。
據了解,10月中旬,專業部門在全市範圍開展錯峰上下班措施問卷調查,通過網絡在線微信小程序、發放問卷調查表等方式,有效徵求905個機關事業單位、166所學校及部分市民,共13.35萬人意見,結果顯示,80.7%受訪者贊成錯峰上下班。
交通大數據模型預測,新的錯峰上下班措施將使早高峰擁堵時刻由7:40後移至7:55,高峰指數最高值由6.33降至5.93,尖峰時段的平均速度由28.2km/h升至29.0km/h,交通壓力有一定程度的緩解。
為緩解我市中心城區
早晚高峰交通壓力
改善交通的一系列措施將陸續出臺
儘管單項措施改善程度有限
但聚少成多、循序漸進
各項措施疊加起來
必將帶動交通狀況大的改善
讓我們拭目以待
長春發布編輯:陳思秀
責編:於瑩潔
監製:董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