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有情感,對父母很好,就是一個普通犯人」
網易新聞:現在有一種聲音認為周克華有明顯的「反社會人格傾向」,認為他是報復社會。但你好象不太認可這種說法,是嗎?
李玫瑾:這個說法是不專業的,因為反社會人格有一個世界通用的標準。
反社會人格是變態心理當中的一大類叫人格障礙,人格障礙中有一類叫反社會人格。反社會人格在犯罪學當中一個術語叫「道德白痴」,比如從小就撒謊、逃學、夜宿不歸,青春期就開始發生性行為,對女方不負任何責任,工作也是不穩定,經常會換。一般家人都非常正常,只是他異常,而且會有不安分的表現,雖然智商很高,但是幾乎沒有情感,這是反社會人格的基本特徵,你覺得這些特徵符合周克華嗎?
網易新聞:如果從沒有任何情感上這一點來說,周克華不符合。從報導看,周克華對他家人還是比較有責任感。
李玫瑾:所以他根本不是反社會人格,反社會人格是沒有理由的壞,而且對任何人都不會好。最著名的典型代表就是「常德91大案」的主犯張君,那才是反社會人格,還有北京的王立華(編者註:綁匪殺人犯。2005年被執行死刑),也是反社會人格。但周克華不是,我認為他就是普通的犯罪人,他有情感,他對自己的親人很好,他就需要錢,他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他就是一個搶劫犯。這個社會上的搶劫犯多了,只是手段不一樣,有人拿刀搶,有人用繩索,有人弄麻醉劑。
「周克華遠離人群,他獲得的信息量就會減少」
網易新聞:有一些分析認為,周克華在武漢被勞教三年這件事情,是他人生的轉折點,刺激他有了現在的行為。還用了一個術語,叫「挫折攻擊理論」,從此有了攻擊的傾向,你怎麼看這個說法?
李玫瑾:我認為這個觀點不太妥當。周克華在武漢持槍被勞教的時候,他是有搶劫前科的,這是第一點。第二,不是說因為勞教他才開始搶劫,是他勞教之前已經開始搶劫了。非法持槍已經看出什麼特點了呢?他希望有一個得手的工具。周克華最開始收購的是獵槍,所以,他對槍接觸的目的絕對不是收藏,他已經有搶劫行為了。從心理發展的行為邏輯來看,有搶錢的想法在前,但是頭兩次(搶劫)都不是很得手,才開始弄槍,弄槍的時候被公安發現,公安不知道他搶劫,因為這個才對他進行勞教。
網易新聞:你也提到,周克華在一個較長時間段中多次作案,但是犯罪漏洞比較少。那你認為他整個過程當中是否出現過一些明顯的,致命性的錯誤?有分析認為說周克華給他女朋友打電話就很容易被跟蹤。
李玫瑾:這都是事後諸葛亮,其實犯罪人作案過程當中有他的一些考慮,老虎還有打盹的時候,再怎麼考慮,你的知識面,你的視角都會決定你的局限性,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問題。周克華在遠離人的時候,他的安全性增多,但他的信息量就會減少,什麼事情就會有利有弊。這次作案當中很多失算就是他的信息量不夠。
我原來說過一句話,犯罪人把現場收拾特別乾淨,這本身就是一種心理跡象。現場有物證我們走物證,沒有物證就看形式了,你的行為本身方式就是一個顯現。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不可太聰明,聰明反被聰明誤,有些話都是特別對的,犯罪人也是這樣。
「公眾沒見過幾個案件就覺得周克華了不起,比周克華心理素質好的多了」
網易新聞:民眾會習慣性得覺得性格冷靜、孤僻是犯罪分子的一個特徵,請問這種性格的人在罪犯中的比例,的確是比其他性格要高嗎?
李玫瑾:其實性格孤僻冷靜並不是犯罪的特性,很多政治家也具有這種特性,這是一個人能做成事的品質之一。他很專注,會做得很仔細,很周到,穩紮穩打,絕不冒失,周克華應該算聰明的人。
周克華有一點比較特殊,他對槍很痴迷,而槍本身就屬於我們國內禁止的一種東西,所以他的這種喜好應該說算是他唯獨的一個特點吧。我看他有一起案件(編者註:2009年10月14日的長沙南郊公園槍殺案)是沒有搶劫太多東西卻開了六槍,我懷疑那是他在試槍。所以他對槍的熱愛和張君非常像。
網易新聞:周克華「強大的心理素質」也是被媒體和專家反覆提及的,你覺得他的心理素質在所知的犯罪分子裡面屬於什麼樣的水平?
李玫瑾:公眾沒見過幾個案件,就覺得周克華了不起了。之前的馬漢慶(編者註:曾在烏魯木齊犯下多起命案的主犯)他人住在三亞,每次作案到烏魯木齊,你哪兒找他去。我們幹這行的見得多了。但是有些人張嘴閉嘴「爆頭哥」,你有沒有想過被害人家屬聽了什麼感覺?對於這種人(周克華)的態度上我們應該是一致的。你看到別人幸災樂禍的時候,有朝一日你自己也會受罪,因為是你的幸災樂禍縱容了這類東西。
所以對於犯罪的報導媒體是不能遊戲的,專家不能亂說,這個事情就是一是一,二是二,公眾關注度很高,我也沒辦法。
「現在傳的很多東西不是周克華傳奇,而是普通人都有的」
網易新聞:這種對槍痴迷的人他們的有什麼突出的性格特徵嗎?
李玫瑾:其實對槍痴迷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拿槍做事的人不多。我認為周克華他的犯罪品質第一就是比較貪婪,不擇手段,他所要得到的東西一定要得到,才不管人的死活,真正激起他犯罪的東西是不擇手段和冷酷無情,但是他的冷酷無情又不是沒有情感,他有情感,這才是關鍵,這就不是反社會人格的特徵,這就是犯罪人的特徵。
很多現在所宣揚的東西並不是周克華的特殊點,而是普通人都有的,但是他孤獨、內向,他這種人會做事讓我們偵查起來相對難度大,因為不顯山不露水,作案過程當中遺留的痕跡少,這些東西才是我們偵查的難點,如果一個大大咧咧的犯罪就很很容易偵查。所以社會上有很多人,各種評論是很不負責任的。
網易新聞:除了對槍有痴迷,你分析周克華選擇槍枝作為犯罪工具還有哪些理由?
李玫瑾:他把搶劫作為來錢快的生存方式,但是要搶劫的話,他必須是置人於不能反抗,而且要快速解決,那就是工具得越得手,越能做到這一點,所以他開始琢磨槍。
當然,這也與他的興趣愛好有關。周克華如果沒那麼聰明,槍到手裡也不一定會用。然後,射擊本身要求人的神經穩定度比較高,符合他的性格特張,周克華都適合用槍枝,這也導致他後來到重慶去搶劫。
周克華的案件,在我來看很普通的案件,卻引起公眾這麼高的關注,他的特殊點就在於他持槍,影響比較大。其實有比周克華(犯罪)時間長的,有比他殺人多的,搶劫案件張君還持續了十多年,周克華才十年,我們接觸的案件還有十九年的。
「周克華在不同地方的露面步態都不同,在南京駝著背,在重慶像個瘸子」
網易新聞:報導中顯示,周克華是一個很善於偽裝自己的人,偽裝意識也很強是嗎?
李玫瑾:對。現在很多人恨不得把他說成一個傳奇人物,其實只不過南京的案件我們當時沒有把他抓到,周克華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有些人覺得他很了不起。我們也知道這種案件確實偵查難度比較大,他本身就屬於比較偏執的犯罪,很冷靜,漏洞少,所以在抓他的時候也挺難的。周克華在不同地方的露面步態都不一樣,在南京駝著背像老頭一樣,在武漢八字撇著,在重慶居然還跛著腳,像個瘸子一樣。
網易新聞:這是周克華刻意而為的遮掩是嗎?
李玫瑾:對,在不同省都變換一些自己的姿態,周克華是一個非常有心計的人。他在作案之前是考慮很多的,為了作案用了很多的心思,是比較用心的犯罪。
網易新聞:周克華也算膽子很大吧?畢竟他在多地犯過案子,長期蹲點要是有人認出他來,豈不是風險很大。
李玫瑾:對,但是周克華跟人打交道很少,極少在公共場合露面。而且,可能周克華這種臉型的人在某個地區還是相對比較多。比如張君是湖南人,張君和他長相就有點像。
「重慶警方沒有對社會公布關鍵信息,讓周克華以為我們找不到他」
網易新聞:周克華選擇犯罪活動的地帶似乎也離他老家不遠。
李玫瑾:對,重慶那一帶這種臉型的人很多,很容易混入人群當中,的確對於警方來講也比較難以辨別。為什麼這次(警方)又在山上搜,又在超市尾隨他,也是我們得到線索以後要有一個確定的過程,重慶警方的搜捕這次是非常精彩的,聲東擊西,對社會公布了一些信息,但是真正關鍵的沒有公布,犯罪人自以為我們走錯方向了。
網易新聞:難道歌樂山的三次拉網式的搜索並不是重點的,是帶有一定蒙蔽性質的?
李玫瑾:剛開始肯定是要搜山的,因為這是周克華最熟悉的地區了,再加上洞穴(防空洞)那麼多。同時我們也在群眾的幫助下已經發現了他的線索。為什麼沒有及時說哪兒有線索,實際上就是想讓周克華不清楚我們對他的了解。
周克華被斃掉也是應該的,他這種人心高氣盛的,身上帶了很多子彈。但你要想跟警察過不去,南京可以跑掉,但是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而且周克華也是越往後越自大。
「周克華後來太自大了,他能幸運一次不可能回回幸運」
網易新聞:能舉例一些細節能說明周克華在後期有託大放鬆的情況?
李玫瑾:包括周克華跑到商場,並在商場被人認出來的,那不是他過分自信嗎,他以為人家認不出他來。他敢這麼做,以前一定有過類似的經歷,但是你有一次幸運不等於回回都幸運。
網易新聞:有消息稱周克華在南京作案以後,是以徒步的方式逃離南京的,這個消息是真實的嗎?
李玫瑾:我告訴你徒步逃亡這是可行的,而且就是很多人逃亡的方式。犯罪心理這一塊兒,公眾只是一個好奇,我只能跟大家講一個原則的東西,你不是犯罪人,你不能按照你的心理去分析,你覺得不可能的事情那是你不可能,不等於他不可能,這就是我告訴你的答案。
「09年重慶哨兵被殺案時,我就說罪犯肯定不是軍人或者警察」
網易新聞:09年時,您就分析過「重慶哨兵被殺,槍械被搶」的案件(當時未鎖定犯罪人嫌疑人為周克華),當時你得出一個「嫌疑人不是軍人或者警察」的結論,是通過什麼分析出來的呢?
李玫瑾:當時專家的意見有兩種,這涉及到我們排查的範圍,一種認為他跟部隊有關,但是我認為他跟部隊沒關係,因為他作案的方式讓人感覺到這個人根本不了解部隊,襲擊哨兵多數都是部隊外的人。
網易新聞:現在有消息說,周克華在緬甸做過僱傭兵,你看到這個消息可信度高嗎?
李玫瑾:我無法判斷他可信不可信,但是我認為僱傭兵和我們的部隊是兩碼事,可能會對他射擊或者熟悉槍枝有一點點幫助,但是他畢竟不是軍人。
「你雖然很聰明很能幹,但肯定有漏洞,終歸會讓我們抓到你」
網易新聞:以你的經驗,能舉幾個比周克華更加棘手的案件嗎?
李玫瑾:其實有很多案件,我記得很早以前有一個案件(編者註:河北贊皇縣少女失蹤案),這個案件幾乎無從下手,女孩兒一個一個失蹤,連屍體都找不到,都是在一個車站,女孩兒上了小摩的就失蹤了。
網易新聞:這個機動性太強,目標又小,的確很難找。
李玫瑾:對。當時他們找我的時候,我說這個案件只有你們現在開始補充基礎工作,等著他再發案。後來大概三年前案件才破獲,犯罪人把這些女孩兒全部扔到古墓裡去了,如果他不交代,我們根本找不到被害人的屍體。最後他也是越做膽越大,結果有一個被害人逃脫了,我們反應也非常快,因為一直等著這個案件。重慶這次也是這樣,我們也在等待。對於警察來講,抓獵物有時候是需要等待的。
之前還有一個案子也是這樣,當時那個案件是隔幾年發生一次,每次都是搶美金,那錢比周克華多得多,周克華算什麼啊。
網易新聞:有過犯罪人收手不幹,難以捕獲的先例嗎?
李玫瑾:幾乎沒有。不出手的犯罪人我們也有抓住的,有一個15年的案件,這個犯罪人一年沒作案,最後還是破了。所以還是那句話,我們專業的人對付周克華這樣的人,那麼多警察,你雖然很聰明,很能幹,但肯定有漏洞,肯定會讓我們抓到你。
「周克華這樣家庭出身的人在中國很多,教育的孩子都是有才無德」
網易新聞:這次周克華的案件關注度很高,像最後周克華是自殺還是被擊斃都有很多疑問的聲音。
李玫瑾:自殺和擊斃有什麼區別,反正是一個死,我認為倒不是最重要的。
網易新聞:那麼你認為為何周克華這次能獲得前所未有的社會關注?
李玫瑾:就是當時「1·6南京槍擊搶劫案」把他炒起來的。當時發動那麼多警力沒有把他圍住,所以這次在重慶又公開作案,這就引發了公眾對他的關注。
網易新聞:您似乎不太願意跟公眾分析解釋周克華的犯罪特點?
李玫瑾:我覺得現在的消息足夠了。中國像周克華這樣的家庭很多,孩子很聰明,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現在很多家庭就缺的是沒有告訴孩子人這一輩子是怎麼回事。一個人如果無知,再加上無畏,這個多可怕。周克華就屬於有才無德的。社會很多家庭當中都是這樣教育孩子,有才,上名牌大學,但是不知道感恩,不知道責任,沒有基本的廉恥。我們也有大學生搶銀行的,也有大學生綁架殺人的,為了區區幾個錢,一條人命在他眼裡根本不是命,跟周克華本質並沒有什麼差別。這才是我們需要去反省的,我們缺失的是什麼,周克華和其他犯罪人有沒有本質差別,他們共同的缺失是什麼。
「說不該擊斃周克華的,都是事後諸葛亮」
網易新聞:你提到這次重慶警方的行動是很漂亮的。能不能舉例值得讚揚的地方在哪裡?
李玫瑾:第一點,這個案件從10號開始發生到昨天把他擊斃,這個時間已經是相當快了,其實重慶我認為如果沒有一些政治方面的因素幹擾,這個案子早就破了,包括襲擊哨兵案,現在重慶警方的班子,也在調整,現在這支隊伍還是這麼強。第二,不惜餘力一定要甕中捉鱉,畫一個句號,這種氣勢代表我們警察的一種職業水準。第三,發動群眾,也得到了群眾的支持,讓重慶警方得到的是上百條線索。
最後一點,發現周克華了以後,兩位警察非常果斷得跟他,其實這時候後援的人還沒有來,但是他們兩個人迅速做出了反應。這個過程很多人說你不應該擊斃他,那是事後諸葛亮,如果你這次再放走他的話,我們又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人力、物力(去抓捕)。此外,這個案件結了以後,我們把以往對於各個案件的物證很快串並了,很多案件就清晰了,整個過程基本都是沒有什麼太大失誤的,包括在山上搜索的時候,周邊省已經全部都動起來了,包括貴州,四川。所以周克華基本上跑不出去了,問題是他在哪兒。當時警察發現周克華行蹤以後,這個決策也非常好,沒有公布出來,公眾儘管罵我們連部隊都動用了也沒抓到人,愛怎麼說怎麼說,該幹什麼幹什麼,第二天就把他擊斃了。
「這個社會真有案子的時候,我們警察還就是專業「
網易新聞:這次警方也受到了什麼質疑。你會覺得這個職業所受到的誤會和委屈太多了嗎?
李玫瑾:我去年受到的委屈還少嗎,幹警察這個工作就是兩頭受氣。但是說句實話,這個社會真有案的時候,我們警察還就是專業。
要知道,我們警察不是平時沒活幹的。我們不會告訴大家我們今天幹了多少活兒,但是說風涼話罵警察的人,我真的很憤怒。那些在網上罵人的閉嘴吧。剛開始我跟警察接觸時也覺得他們窮橫,還特別粗粗拉拉,但是他們真的是拎著腦袋往上闖的人,所以心裡不得不敬重他,每年犧牲最多的行業就是警察,拿警察開涮的人簡直太可恨了。我去年藥家鑫的案件以後我是懶得寫博客了,但是我的性格還是這樣,我是很直率的人,也不會討公眾的喜歡,該說什麼就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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