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濟南交警發布公告稱,為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空氣品質的影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對城市快速路、經十路和旅遊路採取限制外地號牌車輛輕型、微型貨車及通行。詳見《
即日起,濟南經十路、旅遊路、高架橋工作日高峰期限制外地車通行》具體來說,限行時段為工作日的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園高架路、工業北高架路、二環東高架路、二環南高架路、二環西高架、順河高架及南延工程等。對於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機動車、皮卡車及特種車輛,則不受限行規定影響。
根據濟南交警發布會上發布的消息,根據數據分析預計,經十路、旅遊路、高架橋尖峰時段禁行輕型、微型貨車和外地號牌車後,預計車流量將下降8.31%,有利於提高通行效率。
根據交警對該公告的解讀,輕型、微型貨車可以在非高峰期通行,或其他道路繞行,駐區車輛應選擇就近路口駛出禁行道路;「限行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24時,主要通過主要通過勸導、提醒為主,不處罰。自12月16日起,對外地號牌首次進場,實行首違免罰。對故意、多次、惡意闖禁區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處200元罰款,計3分。
限行首日交警上路勸阻引導 車流量與平時相差不大
12月9日晚上八點半左右,濟南交警通過微博、微信發布公告稱,為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空氣品質的影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對城市快速路、經十路和旅遊路採取限制外地號牌車輛輕型、微型貨車及通行。具體來說,限行時段為工作日的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園高架路、工業北高架路、二環東高架路、二環南高架路、二環西高架、順河高架及南延工程等。對於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機動車、皮卡車及特種車輛,則不受限行規定影響。
10日早晨,執勤交警一大早就在收費站出口勸阻外地號牌車輛和貨車,要求這些車輛到前方下橋口駛出順河高架。同時,在順河高架、經十路等限行路段,也都有交警駕駛警用摩託巡邏,對外地號牌勸阻、引導下橋。對於違反現行規定的車輛,交警並未進行處罰。
據多名網友反映,限行首日二環東、北園、順河高架橋及經十路、旅遊路均有零星的外地號牌車輛出現,早高峰期間,濟南市區高架橋及經十路、旅遊路的車流量與平時相差不大。
2018年曾徵求意見限行,但最終未實行
事實上,這次並不是濟南第一次發布限行規定。早在2018年3月22日,濟南市政府網站上就曾公布限制外地號牌車輛通行高架路的徵求意見稿,計劃在工作日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非本市號牌的小型汽車通行高架路。
當時,濟南市公安局公布的解釋意見稱,這一措施的出臺是為均衡交通流量,緩解城市高架路、快速路交通擁堵。具體來說,當時高架路和匝道口交通擁堵問題突出,北園高架、順河高架、二環東高架雙向及順河高架南延由南向北方向已經處於常態化擁堵狀態,城市高架路通行功能被極大削弱。當時的數據分析顯示,城市高架路、快速路尖峰時段外地號牌機動車佔10.2%,在該時段限行有利於提高通行效率。
這就意味著,當時如果該規定得以實行,約佔市區小汽車數量10%左右的外地號牌車將受限。不過,最終該徵求意見稿並未實行。
濟南打掉專業碰瓷團夥:花5000買二手夏利敲詐勒索10多萬
記者從濟南交警支隊獲悉,近日濟南交警支隊破獲了濟南市首個「專業碰瓷」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成功打掉以安某、薛某為首的帶有惡勢力性質的「專業碰瓷、敲詐勒索」犯罪團夥,6名涉案成員已全部抓獲歸案,並以「敲詐勒索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該團夥成員年齡比較年輕,為首的分別只有20歲、21歲,他們花5000元買了一輛二手夏利車,伺機尋找目標反覆作案,製造交通事故、虛構編造事故,40天內作案近30起,勒索財物10餘萬元。
今年11月,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刑事案件打擊專班(交警「920」專班)運用濟南交警「交通大腦」平臺,對「事故頻發、反覆報警」等可疑線索進行深度研判後,發現車號為魯AOS81A的黑色一汽牌小型轎車自今年10月以來頻繁發生交通事故,反覆報警且多次肇事逃逸。民警立即針對這一線索調閱了報警記錄、視頻監控、治安卡口等資料,進一步發現該肇事車輛駕駛人及同乘人員相對固定,符合團夥「碰瓷」的特性。
為迅速查明真相,辦案民警一方面對肇事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進行梳理分析,聯繫事故另一方當事人開展調查辨認,收集證人證言;一方面通過「便衣偵查、蹲點守候、跟蹤取證」等方式,對嫌疑人員和車輛開展秘密偵查,迅速掌握了其活動規律和作案手法。2020年12月3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於當天將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作案車輛連夜扣押。
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採取「轉移話題、閉口不答」等方式抗拒調查訊問。對此,辦案民警及時召開案情分析會,確立了「重點攻心、各個擊破」的訊問方案, 6名犯罪嫌疑人建立的「攻守同盟」被相繼瓦解,對「選擇、尾隨目標,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以恐嚇、要挾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該犯罪集團為逃避偵查,專門購買車輛從事「碰瓷」。自2020年10月中旬以來,僅40餘天的時間就在濟南歷下區、天橋區、歷城區等地瘋狂作案20餘起,其中既遂10餘起,勒索財物10餘萬元;未遂5起,涉嫌肇事逃逸3起。犯罪行為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指導意見》,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已對6名涉案成員以「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已將該案以惡勢力犯罪集團上報濟南市公安局掃黑除惡辦公室。
通過從對本次案件的分析,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是誘發「碰瓷」案件的因素之一,杜絕酒後駕駛是避免碰瓷敲詐的根本。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保持對酒、醉駕嚴查嚴控嚴處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給伺機「碰瓷」人員提供可乘之機,遇有「碰瓷」違法犯罪行為時,果斷拿起法律武器,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力,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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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記者:賀輝 申家鑫
原標題:《解讀:濟南禁行新規12月16日起開始處罰 罰款200元記3分 外地車「首違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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