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據紅星新聞報導,近日,杭州一對夫妻在餐館排骨裡吃出一堆蛆蟲 店家不但不及時解決問題,反而又擋鏡頭又拉電閘,甚至甩飛了裝有排骨的盤子。事件一出,引發網友廣泛討論。
據報導,5月26日,杭州的顧先生和妻子在蕭山一家麵館用餐,點了一份椒鹽排骨,吃的時候感覺就不對味,服務員堅稱是早上剛進的貨做的,沒想到咬開第二根外面裹著的麵粉層,裡面竟然有一堆蛆蟲!有幾條還掉到了碟子裡。夫妻倆頓時噁心嘔吐。
店家扔證據,拒採訪
沒想到的是,面對有關人員了解和採訪,店家先是二話不說擋住鏡頭,接著又"啪"拉掉電閘,無奈之下大家只能端著盤子,走到麵館外面繼續採訪。這時,突然邊上開來一輛白色越野車,下來兩男子一把搶過那份椒鹽排骨,一下扔了出去。
市場監管局介入後,店家承認那份排骨的肉是成品進來的,已經炸好好幾天了,到底是哪個環節有問題,目前還沒有結論。針對這起事件,顧先生最終獲得了商家十倍1000元的賠償。
律師:消費者可用法律武器保護權益
律師解釋,顧客消費時遇到食物裡有頭髮、蚊蟲等異物,屬於食品質量問題。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飯店經營者應該按照消費者的要求為其換貨或者退貨,但具體問題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同時,消費者應該保留好食物樣品和就餐證明,及時向消協、工商、衛生部門投訴到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投訴。以便有關部門對出現問題的飯店進行檢查和處罰。
如果在就餐後出現不良反應,需要醫院證明(如病歷、門診記錄),肇事飯店將要負責醫藥等相關費用。
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甚至違反法律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針對這次事件,不少網友表示,"店家錯了你就承認錯誤唄,擋鏡頭、拉電閘、搶排骨,這不是做賊心虛是什麼?""疫情影響了餐飲業,大家都挺心疼小老闆們,可是這好不容易能營業了,又拿過期食品賺昧良心錢,你說這值得心疼嗎?"
也有網友表示,"千萬別在外面餐館吃飯!不信自己去後廚看看,看了以後你絕對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外賣也是,不知道在哪個黑作坊裡做出來的,衛生情況堪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