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郭春牛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郭春牛系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害人莘某某系該校2018級學生。2019年上半年郭春牛任莘某某老師。同年4月初,兩人相戀,後因雙方感情不和,於2019年6月30日分手。此後,郭春牛繼續聯繫莘某某,希望與其複合,未果。2019年9月19日下午,郭春牛攜帶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頸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數十刀。公安民警接到群眾報警到達案發現場將自殺未遂的郭春牛控制,莘某某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被害人莘某某系被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脾、胰等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郭春牛持匕首連續多次捅刺莘某某致其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等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被告人郭春牛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早前報導
大學老師殺害19歲女學生案在安徽蕪湖開庭 將擇期宣判
來源:安徽網
10月30日上午9點30分,「安徽工程大學老師郭某牛殺害19歲女學生一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因此案涉及到個人隱私,對外不公開開庭。
受害方代理律師樊顒告訴記者,他昨天和受害人父母已經趕到了蕪湖。受害人的父親說,「他禽獸不如,我女兒才19歲,她有什麼過錯,自古殺人償命,我們希望法院判他死刑,立即執行。」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學33歲的教師郭某牛與該校19歲學生涵涵結識,同年4月初,兩人相戀。在一起的兩個多月,涵涵一提分手,郭某牛就會對她進行威脅:「你分手,我就不讓你拿到畢業證,考試肯定讓你掛科。」
受害方提供的一張QQ聊天截圖顯示,郭某牛對涵涵說:「我給其他人最多七十多分,給了你九十多分,這樣你就能拉開與其他人的距離。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能拿獎學金。」
此案引起眾多媒體的關注,他們和市民一樣守候在法院外。來自安徽工程大學的一位學生說,郭某牛曾是他選修課老師,郭某牛常說自己有女人緣,但沒想到會幹出這種事。
律師說,他希望法院彰顯司法公正,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9年4月初,郭某牛和涵涵成為情人,後雙方因感情不和,於2019年6月30日分手。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毆打報警,在派出所,兩人籤署民事調解書,和平分手。但是,此後郭某牛依然不斷騷擾和威脅涵涵。
2019年9月19日下午,在安徽工程大學校門外,尾隨涵涵近一個小時後,郭某牛拿出匕首走向涵涵。當時,涵涵欲乘坐計程車離開以擺脫糾纏,見郭某牛追來,便向馬路對面跑,郭某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連刺數十刀。
案發後,涵涵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受害人系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等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