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控殺害女學生案在安徽蕪湖中院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某牛死刑。律師表示,被告人在庭審宣判現場,一直低頭不語,牴觸情緒強烈。
安徽蕪湖中院宣判現場
11月20日下午,安徽工程大學教師郭春牛當街殺害19歲女大學生涵涵(化名)一案,由蕪湖中院一審宣判,郭春牛被判死刑。
11月20日,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樊顒告訴記者,他們認為該判決結果合理,「彰顯公平和正義。」樊顒稱,判決結果公布後,被害人家屬情緒有些失控。「這麼長時間後,終於等到判決,家屬抱著訴訟代理人十分激動。」
據早前報導,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學33歲的教師郭某牛與該校19歲學生涵涵結識,同年4月初,兩人相戀。
在一起的兩個多月,涵涵一提分手,郭某牛就會對她進行威脅:「你分手,我就不讓你拿到畢業證,考試肯定讓你掛科。」
被告人郭春牛
受害者涵涵
一張QQ聊天截圖顯示,郭某牛對涵涵說:「我給其他人最多七十多分,給了你九十多分,這樣你就能拉開與其他人的距離。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能拿獎學金。」
據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9年4月初,郭某牛和涵涵成為情人,後雙方因感情不和,於2019年6月30日分手。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毆打報警,在派出所,兩人籤署民事調解書,和平分手。但是,此後郭某牛依然不斷騷擾和威脅涵涵。
2019年9月19日下午,在安徽工程大學校門外,尾隨涵涵近一個小時後,郭某牛拿出匕首走向涵涵。當時,涵涵欲乘坐計程車離開以擺脫糾纏,見郭某牛追來,便向馬路對面跑,郭某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頸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連刺數十刀。
受害者家屬、校園監控以及相關司法材料都證實了以上郭某牛追蹤殺人的經過。案發後,涵涵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受害人系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等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此前,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郭某牛提起公訴。
來源:蕪湖中院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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