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周末,北京楊文醫生被患者家屬殺害的事情,一直在被討論。
事情的經過相信大家都已經瞭然於心了。
95歲高齡患者,55歲兒子,大早上6點。
殺人嫌犯跑到毫無防備的楊文醫生身後,幾乎是卯足了勁手刃了她,脖子上被砍數刀的楊醫生,毫無還手之力,掙扎了幾下後就失去了反抗意識,搶救無效死亡。
今天,離楊醫生去世已經5天,事件真相也在發酵中慢慢浮出水面,我們總有一種一切都還算不上塵埃落定之感,所以仍然想聊聊幾個問題。
一、首先,我一點也不喜歡事件發生時的「定性」:醫鬧。
就在2個多月前,10月22號,甘肅省人民醫院肛腸科也發生了惡性命案。
一個號稱最苦最髒最累,很多人都不願意輪轉到的科室,不管是現實裡還是影視劇裡的信息接觸,我一直對這個科室的醫生充滿崇拜與敬仰。
人人讚不絕口馮醫生,被楊姓直腸癌患者直接拿刀子捅死。
當時消息出來之後,官方評「醫患矛盾」、「嚴重醫鬧」,恕我直言,這是哪門子的醫患矛盾?殺人就是殺人,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舉起刀子的一場「故意殺人」事件。
如果說馮醫生有什麼「罪」,那就是當了她患者的主治。
還有和馮醫生、楊文醫生一樣,被病人以各種理由行兇報復的醫生們:
他們有什麼罪?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然而,他們用半輩子寫論文評職稱,為醫學事業做貢獻,救活了大量的病患,最後等來的是什麼呢?
等來的是「醫鬧」: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一刀下去,那些努力和辛苦也隨之一命嗚呼。
二、昨天,殺人嫌犯家屬找楊醫生家屬請求諒解,這種行為是否能減刑?
有消息稱,殺人嫌犯孫文斌的家人,嘗試去找楊文醫生的家屬求得諒解以從輕判決。
作為一個接觸過還算不少刑事案件的律師,我為偷電腦、裝狠搶劫的少年爭取過,也很欣慰地看到他們後來重獲自由後迷途知返。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此案已上升為公訴案件,即使傷人者積極進行民事賠償,被害人家屬出具」諒解書「,也依舊會追究其刑事責任,「諒解書」僅僅是減輕量刑情節中的一點。另外,還會根據傷人者的主觀目的,作案手段,兇殘程度,對社會公眾的危害程度及影響等來綜合對傷人者定罪量刑。
我們認可這個規則,但撇開律師身份,作為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看到楊文醫生屍骨未寒,我也感到心寒、惋惜。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來講,殺人誅心者,沒有資格獲取路人的同情,亦沒有資格尋求受害人的原諒。
三、息事寧人,傷害的到底是誰?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誰會鬧,誰就是大爺。
以前的醫鬧事件,患者家屬鬧一鬧,就能得到道歉和賠償。
時代在改變,現在的醫鬧,可是動輒喊打喊殺,管制刀具隨時準備就緒,一旦患者不滿意,死亡警告。
因為怕惹事兒,所以從頭到尾,大家都採取息事寧人的政策。
我佩服醫院的服務態度,但也不得不說,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遇事便體現得淋漓盡致。
在事發之前,據醫生的同事說,病人家屬的「犯渾」行為已經上報過,只是對方油鹽不進,依然我行我素。但我覺得這已經足夠拉響危險預警,至少我們真的不信找不到對犯渾者有震懾力的處理方式。
事發之後,受害者家屬在痛苦中度日,但殺人嫌犯的家屬理所應當地轉入了朝陽醫院,怎麼,這是在鼓勵按鬧分配?
息事寧人,並不能讓加害者停止惡意的行為,也不會讓他們從此感恩戴德,傷害的,永遠是從醫人員和受害者家屬罷了。
四、醫患矛盾始於人性矛盾
10·22甘肅馮醫生遇害之後,醫患關係話題甚囂塵上,直至今日,醫患矛盾仍然在被討論。
「錢」確實是造成醫患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即便是不接收重症患者的小診所,也有矛盾:出了看病錢的人嫌病好得太慢。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要醫院有需要創收的企業單位性質,醫患關係的緊張感就不可能消除,只會持續加重。
人人都有看病的需求,但並不是所有人的錢都管夠,也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本來就不管夠的資源。
這種矛盾並不是醫生、患者或者哪一個單方面造成的,但如果真的要去歸結根源矛盾,倒不如說是「人性矛盾」。
外賣員和消費者之間有矛盾嗎,因為一方對生命的藐視,另一方對他人的冷漠、不包容、不理解,二者相衝,最後釀成了無法扭轉的悲劇。
看到有人總結,醫生錢少活多責任重大,付出與回報嚴重失衡,他們沒有時間精力去照顧患者的心情,所以經常有人叫苦不迭,稱醫療人員態度差,素質底下;而病患錢少命苦怨氣重,走在生命紅線上的病患和病患家屬,很容易受極端情緒的影響,做出衝動之舉。
《人間世》的編導秦博曾在上海瑞金醫院蹲守,他做過粗略的統計,16年7月4號~10號,光是內分泌科4間診室就問診了3600多人。
因為每天要接待的病患實在太多,所以醫生必須把速度提起來,但病患希望花最少錢來讓最好的醫生給自己治療,獲得最好的醫療服務,他們並沒想過,世上沒有這等好事。
醫患矛盾的發生有多簡單?還記得大明星韓雪麼,她角膜炎發作去醫院看病,因為醫生對她態度不太好,便發微博把醫生的職稱信息公布到網上,看,就是這麼簡單。
大家都不容易,但總是有人無限放大自己的不容易,悲劇,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
醫患之間「心的距離」,也是這樣被拉開的。
五、最後來說說大眾最關心的追責問題。
「行兇者必死」是每一次惡性刑事案件後,大眾百姓的期盼和心聲。只有讓害人者與被害者各得其所,事件才能真正稱之為塵埃落定。
目前殺人嫌犯孫文斌已經被控制歸案,對於暴力犯罪行為,必須零容忍,相信最終法律會給大眾一個交代。
12月28號,人大立法嚴禁傷害醫務工作者,《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表決通過,「醫鬧」行為入刑,從明年6月號開始正式施行。這讓醫務工作者、民眾也看到了希望與曙光。
但對於醫院的追責,以及醫務人員的安全問題,似乎道阻且長。
2013年10月25號,溫嶺襲醫事件,三名值班醫生被一名患者捅傷,其中一名搶救無效死亡;......10月22號,患者殺醫;再到今天的患者家屬殺醫......這其中還有多少傷醫、殺醫事件,我們無從統計。
醫療工作人員,需要有最基本的職業安全感,這種安全感來源於他們自己的業務能力,來源於病患與家屬哪怕一點點的理解,也來源於相對安全的就業環境。
今年10月馮醫生被殺害的時候,就有人提出在醫院設置安檢與金屬探測器,當時很多人覺得這個想法比較幼稚可笑,但現在看來,醫院作為事故多發地,尤其是大醫院人員屬性、環境都很複雜,設置簡單的安檢程序真的很有必要,至少,是否能杜絕管制刀具等傷人武器攜入?
再比如,醫院安全問題,是否能和有決策能力的領導者的績效考核掛鈎,足夠引起管理層們的重視?
不要在事發之後強調「大愛無疆」了,做出切實有效的舉措,讓其他醫療人員在後續的工作中更有安全感才是正事兒,不是麼?
最後用某位作者的話來收尾:
「社會中的每個行業與個人都不是孤立的個體。
當一個行業存在明顯的危險與不公時,每一個行業和個人都有潛在危機。」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作為和受害者素不相識的普通人,也會感到悲痛,感到不公。因為誰能保證,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呢?
作者:劉瓊/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