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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12月8日晚,由北京大學現代日本研究中心主辦的主題為日本政治的講座如期舉行。講座邀請到中華日本學會會長高洪,以「政治結構概觀與政治家搖籃剖析——以松下政經塾作為經典案例」為題表達看法。
當代日本政治結構與象徵天皇制
天皇制的內容可以概括為八條。第一條,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第二條,皇位世襲,根據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的規定繼承之。第三條,天皇有關國事的一切行為,須有內閣的建議和承認,由內閣負其責任。第四條,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第五條,根據皇室典範的規定設置攝政時,攝政以天皇的名義行使有關國事的行為,在此場合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第六條,天皇根據國會的提名任命內閣總理大臣。天皇根據內閣的提名任命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的法官。第七條,天皇根據內閣的建議與承認,為國民行使下列有關國事的行為。第八條,授予皇室財產,皇室承受或賜子財產,均須根據國會的決議。
日本國會由眾、參兩院組成,是最高權力機關和唯一立法機關。眾議院定員480名,任期4年。國會可通過內閣不信任案,首相有權提前解散議院重新選舉。參議院定員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選半數,不得中途解散。在權力上,眾議院優於參議院。每年1月至6月召開通常國會,會期150天,其它時間可根據需要召開臨時國會和特別國會。
日本內閣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對國會負責。由內閣總理(首相)和分管各省大臣組成。首相由國會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內閣成員由首相任免,天皇認證。日本政府實施行政改革後政府機構為1府11省廳。日本的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及下屬各級法院。採用「四級三審制」。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審理「違憲」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負責二審,全國共四所。各都、道、府、縣均設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設四所),負責一審。全國各地還設有家庭法院和簡易法院,負責民事及不超過罰款刑罰的刑事訟訴。最高法院長官(院長)由內閣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大法官)由內閣任命,需接受國民投票審查。其他各級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內閣任命,任期10年,可連任。各級法官非經正式彈劾,不得罷免。檢察機構與四級法院相對應,分為最高檢察廳、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區(鎮)檢察廳。檢察官分為檢事總長、次長檢事、檢事長、檢事、副檢事等。檢事長以上官員由內閣任命。法務大臣對檢事總長有指揮權。
日本的憲法、地方自治制度、選舉制度和政黨制度
日本現行的《日本國憲法》於1947年5月3日實施。憲法規定,國家實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天皇為日本國和日本國民總體的象徵,無權參與國政。2005年11月22日,日本執政的自民黨正式公布了該黨提出的憲法修改草案,其核心內容是拋棄了現行憲法中日本不得擁有陸海空三軍等武裝力量的重要規定,要求將日本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規定自衛軍可以為「確保國際和平而展開國際合作活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中央對地方實行嚴格控制。戰後,《日本國憲法》和《地方自治法》擴大了地方自治的權力。《地方自治法》規定,都道府縣及市町村為普通地方公共團體;東京都的特別區、地方公共團體的組合、財產區及地方開發事業團為特別地方公共團體。地方自治的職權包括:地方財政和地方財產管理權,地方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權,課稅權、警察權、統制權等行政執行權,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製定地方條例權等。
《日本國憲法》保障普遍選舉、秘密選舉和平等選舉,以個人選舉、直接選舉、任意選舉為前提。《日本國憲法》和1950年的《公職選舉法》確立了國會議員、地方公共團體議會議員及其首長的選舉制度。眾議院議員512人,由全國130個選區選出;參議院議員252人,其中,100人以全國為1個選區,依比例代表制選出(採頓特計票法),其餘152人以都道府縣區劃為選區選出。
日本實行多黨制。雖在國會中佔有席位的政黨不少,但自由民主黨自1955年以來長期單獨執政。自由民主黨內部派系林立,派系鬥爭從未間斷,在鬥爭中,主流派和反主流派不斷重新組合這是日本政黨制度的一個特點。日本現在由自由民主黨和公明黨聯合執政。
日本政治決策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主要的決策部門和參與決策的重要人物。日本內政、外交決策過程的參與主體紛繁複雜。最主要的決策主體是首相和內閣,其下有政府行政機構及執政黨系統。此外,財界及各種利益團體、在野黨、大眾傳媒等,都不同程度地參與著這個過程,表現出決策過程的多元性質。依重要程度的順序如下:一是首相的決策作用;二是省廳的輔佐作用;三是執政黨的協調作用;四是各個在野黨的牽製作用;五是不同利益集團的推動作用;六是大眾媒體和輿論的平衡作用。
以日本松下政經塾為例,松下政經塾的英文譯名是「The Matsushita Institute of Government and Management」。「Institute」包含有組織、機構、研究所等各種含義。日本文部省正式批准成立財團法人松下政經塾是在1979年6月,正式開始運營已經是翌年4月。政經塾的塾長(以後改稱塾主)兼理事長是松下幸之助本人,副理事長及職員也都是松下公司各部門門物色來的。
松下幸之助對塾生抱有極大的期盼。他希望從中能夠誕生能肩負21世紀領導責任的一流政治家。為此,他給松下政經塾定了「塾是」、「塾訓」和五大誓言。松下政經塾在其30多年的發展中,備受日本國內外的關注,擁有一張涵蓋面極廣、層級很高的「關係網」,這是日本一般的教育機構所無法望其項背的。雖然松下幸之助的教學方針是強調「自修自得」。但這決不意味著他不重視聘任第一流的講師為塾生們傳經布道。按松下定下的規矩,塾生進校後第一學年為基礎科目,設立有基礎講座、領導人講座、實踐哲學講座、松下幸之助理念講座、表現方法講座等。擔任這些科目的講師是日本國內一流的學者乃至來自海外的學術精英。
自民黨作為一個壟斷日本政壇半個多世紀的「老店鋪」,其論資排輩的傳統根深蒂固。與資深議員相比,當選次數較少的松下政經塾畢業生很難有脫穎而出的機會。與自民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民主黨內的松下政經塾畢業生中,野田佳彥、前原誠司早就是派系領袖,且在民主黨「未來的內閣」中相繼擔任過高官。
在日本政壇令人眼花繚亂的分化重組中,由朝野兩大陣營的松下政經塾畢業生會不會走到一起,成立一個新的政黨呢?人們不妨拭目以待,靜觀其變。
作者簡介:高洪,全國政協委員、察哈爾學會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前所長
文章來源:中評社,2020-12-09
圖文編輯:翟悅
責任編輯:郎亞嬌、徐坤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