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7月16日,廣東天元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元集團」)首發申請將上會。天元集團擬在深交所中小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442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不低於25%。擬募集資金4.6億元,其中3.1億元用於「快遞電商物流綠色包裝耗材製造基地項目」、9000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6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天元集團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國泰君安證券。
此次系天元集團的第二次上會。2018年1月17日,天元集團首次上會,結果被否。首次IPO衝關,天元集團擬登陸深交所創業板,保薦機構是東莞證券。二度IPO,天元集團擬登陸板塊變更為深交所中小板,保薦機構變更為國泰君安證券。
天元集團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稱,公司前次上市申請未獲通過的原因系發審委認為,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3號)第四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創業板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準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準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予以披露。
二衝IPO,天元集團的擬募資額大降。首次IPO衝關,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9.11億元。二度IPO,天元集團分別於2019年5月14日和2020年3月27日報送2版招股書。2019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4億元,僅為前次擬募資額的43.91%。2020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4.6億元,僅為前次擬募資額的50.49%。
2019年天元集團營收微降,但淨利增長。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營業收入分別為8.42億元、10.12億元、10.04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8.44億元、10.72億元、10.00億元。各期,天元集團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為5766.74萬元、7550.50萬元、8269.0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262.94萬元、5834.55萬元、7824.99萬元。
天元集團員工人數連降2年。2018年減員74人,2019年再減178人,2年合計減少252人。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員工人數分別為1246人、1172人、994人。天元集團稱,員工人數減少主要系公司產品結構發生變化,為了不斷提升運營效率和管理效率,對人員進行了優化和精簡。
天元集團毛利率呈上升趨勢,同行毛利率呈下降趨勢,但天元集團毛利率仍始終低於同行均值。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0.45%、20.29%、22.39%,行業平均值分別為26.26%、24.69%、24.18%。
天元集團因多名股東與客戶存關聯而飽受爭議。
鐘鼎創投、德邦投資、陳美香分別位列天元集團本次發行前第4、7、14大股東。《中國經營報》指出,鐘鼎創投、德邦投資、陳美香與天元集團的主要客戶順豐控股、韻達貨運、德邦物流存在關聯情況。鐘鼎創投是深圳市順豐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參股的公司,而後者則是順豐控股旗下公司。德邦投資則是德邦物流全資持有的子公司。陳美香是韻達貨運實際控制人的母親。
天元集團2018年1月上會被否時,發審委問詢指出,2015年至2016年,韻達貨運實際控制人的母親陳美香及德邦投資分別認購發行人增資發行的股份。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增資入股後向韻達貨運及德邦物流銷售產品的綜合毛利率持續下降,且2017年1-9月顯著低於同期向全部客戶銷售綜合毛利率的原因;(2)向韻達貨運及德邦物流銷售價格的定價政策及其公允性,陳美香及德邦投資增資入股時是否存在與業務合作相關的協議;(3)2016年、2017年1-9月,同一標準的標籤產品向韻達貨運與百世物流銷售單價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的方法、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019年10月12日,天元集團位於東莞市清溪鎮松崗工業區上元路172號的C棟廠房發生火災,火勢蔓延至北側的B棟和A棟廠房。天元集團自有的3棟廠房、部分機器設備、存貨損毀。
本次火災導致天元集團存貨損失2193.15萬元,固定資產減少3139.32萬元,長期待攤費用10.31萬元,損失合計5342.79萬元。天元集團獲得保險賠款4703萬元,計入營業外支出595.54萬元。
根據東莞市消防支隊清溪大隊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本次火災事故起火原因為電線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起火所致。
二衝IPO:創業板被否改衝中小板 變更保薦機構 擬募資額腰斬
天元集團是國內領先的快遞電商包裝印刷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專注於快遞電商包裝印刷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和服務。天元集團的包裝印刷產品具體可以分為六大系列,分別是電子標籤、塑膠包裝、快遞封套、票據產品、緩衝包裝、多功能膠帶系列,主要服務於快遞物流和電子商務領域的客戶。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之日,周孝偉直接持有天元集團5850.30萬股股份,佔天元集團總股本的44.15%,並通過天祺投資控制天元集團3.77%的股權,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天元集團47.92%的股權,為天元集團控股股東。周孝偉之配偶羅素玲直接持有天元集團1253.75萬股股份,佔天元集團總股本的9.46%。周孝偉與羅素玲夫婦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天元集團57.38%股權,為天元集團實際控制人。周孝偉現任天元集團董事長、總經理。二人簡歷如下:
周孝偉:男,1970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1992年7月至1997年3月就職於株洲唐人神油脂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1997年4月至2002年5月就職於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任經理;2002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職於廣州九恆條碼有限公司,歷任董事,總經理,董事長;2010年8月至今就職於公司,現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任天祺投資執行董事。
羅素玲:1969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碼為430202196912******,現住址為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雅園路。
天元集團擬在深交所中小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442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不低於25%。擬募集資金4.6億元,其中3.1億元用於「快遞電商物流綠色包裝耗材製造基地項目」、9000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6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2020年7月16日,天元集團的首發申請將上會。這是天元集團的第二次上會。2018年1月17日,天元集團首次上會,結果被否。
首次IPO衝關,天元集團擬登陸深交所創業板,保薦機構是東莞證券。二度IPO,天元集團擬登陸板塊變更為深交所中小板,保薦機構變更為國泰君安證券。
天元集團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稱,公司前次上市申請未獲通過的原因系發審委認為,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3號)第四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3號)第四條規定: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3號)第三十一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創業板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準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準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予以披露。
二衝IPO,天元集團的擬募資額大降。首次IPO衝關,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9.11億元。
二度IPO,天元集團分別於2019年5月14日和2020年3月27日報送2版招股書。2019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4億元,僅為前次擬募資額的43.91%。
2020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擬募資額為4.6億元,僅為首次次IPO擬募資額的50.49%。
天元集團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表示,本次IPO,公司嚴格按照信披規範和要求進行信息披露。關於保薦機構的選擇,募資金額的確定,均與公司實際需求保持一致。
去年10月發生火災 廠房及生產設備帳目損失逾5000萬元
2019年10月12日,天元集團位於東莞市清溪鎮松崗工業區上元路172號的C棟廠房發生火災,火勢蔓延至北側的B棟和A棟廠房。天元集團自有的3棟廠房、部分機器設備、存貨損毀。
本次火災導致天元集團存貨損失2193.15萬元,固定資產減少3139.32萬元,長期待攤費用10.31萬元,損失合計5342.79萬元。天元集團獲得保險賠款4703萬元,計入營業外支出595.54萬元。
天元集團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稱,根據東莞市消防支隊清溪大隊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本次火災事故起火原因為電線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起火所致。根據當地消防和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因違反消防或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本次火災事故不屬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事故而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相關經濟損失未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恢復良好,不會對未來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天元集團此次火災還遭到第三方公司索賠起訴。東莞市雄聯五金製品有限公司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訴稱因受天元集團2019年10月12日火災影響,造成其貨物、模具等財產損失,請求判令天元集團賠償損失共計128.49萬元。2020年1月,公司收到前述法院傳票,案件的一審開庭時間預計為2020年3月30日。
2版招股書2年財務數據「打架」
二衝IPO,天元集團分別於2019年5月14日和2020年3月27日報送2版招股書。這2版披露報送時間不到1年的招股書中,天元集團2017年、2018年的淨利潤數據卻「打架」。
2019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2017年、2018年淨利潤分別為5790.82萬元、7378.49萬元;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為5800.36、7354.37萬元。
2020年版招股書顯示,天元集團2017年、2018年淨利潤分別為5757.19萬元、7574.62萬元,與2019年版分別相差-33.63萬元、196.13萬元;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為5766.74萬元、7550.50萬元;與2019年版分別相差33.62萬元、196.13萬元。
天元集團表示,根據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為提高財務核算的準確性、謹慎性,公司重新考慮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遞延收益與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並對比較財務報表按照會計差錯進行追溯調整。
去年營收微降、淨利增長
2019年天元集團營收微降,淨利卻增長。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營業收入分別為8.42億元、10.12億元、10.04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8.44億元、10.72億元、10.00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0.15%、105.94%及99.57%。
各期,天元集團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為5766.74萬元、7550.50萬元、8269.0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262.94萬元、5834.55萬元、7824.99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佔淨利潤的比例分別為91.42%、77.03%和94.80%。
天元集團表示,2019年度,公司營業收入規模同比保持穩定,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產品平均價格下降以及公司本年度定價策略變化所致。淨利潤增長主要系公司各主要系列產品毛利率上升所致。根據目前的經營模式和生產、銷售能力,公司可以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續性與穩定性。
員工人數2年減少252人
天元集團員工人數連降2年,2018年減員74人,2019年再減178人,2年合計減少252人。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員工人數分別為1246人、1172人、994人。
天元集團稱,員工人數減少主要系公司產品結構發生變化,為了不斷提升運營效率和管理效率,對人員進行了優化和精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元集團本科及以上員工人數為52人,佔總人數比例為5.23%;專科員工人數為137人,佔總人數比例為13.78%;專科以下員工人數為805人,佔總人數比例為80.99%。
天元集團於2016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並取得發證日期為2016年11月30日的「GR201644002402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公司報告期內均按1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目前公司已通過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年在新三板募資2.6億元 9名基金9家機構位列股東榜
2016年3月17日,天元集團在股轉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證券簡稱「天元集團」,證券代碼「836099」,轉讓方式為協議轉讓。
天元集團在新三板分別於2016年8月、2016年11月、2018年6月完成3次定向發行股票,合計募資2.63億元。
截至最新招股說明書籤署之日,天元集團共有9名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天元集團另有天祺投資、德邦投資、天之寶、方圓資本、宏川化工、橫琴樂泓、睿祺資本、紫宸創投等8名機構股東。
毛利率低於同行均值
天元集團毛利率曾上升趨勢,同行毛利率呈下降趨勢,但天元集團毛利率仍始終低於同行均值。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0.45%、20.29%、22.39%,行業平均值分別為26.26%、24.69%、24.18%。
天元集團招股書稱,2017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與行業整體毛利率變動趨勢基本一致,2019年度主要受翔港科技2019年半年度毛利率同比降幅較大影響,存在一定差異。
股東為客戶引爭議
本次發行前,鐘鼎創投持有天元集團600萬股,持股比例為4.53%,位列天元集團第4大股東;德邦投資持有天元集團300萬股,持股比例為2.26%,位列天元集團第7大股東;陳美香持有天元集團125萬股,持股比例為0.94%,位列天元集團第14大股東。
《中國經營報》指出,鐘鼎創投、德邦投資、陳美香與天元集團的主要客戶順豐控股、韻達貨運、德邦物流存在關聯情況。記者查閱工商信息獲悉,鐘鼎創投是深圳市順豐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參股的公司,而後者則是順豐控股旗下公司。至於德邦投資,則是德邦物流全資持有的子公司。
陳美香雖然沒有出現在天元集團的關聯股東名單中,但其身份是韻達貨運實際控制人的母親。2016年,韻達貨運借殼新海股份完成上市,新海股份隨後更名為韻達股份。韻達貨運此前的實際控制人聶騰雲和陳立英夫婦成為韻達股份的實際控制人,而聶騰雲是陳美香的兒子,陳美香在韻達股份也持股。
2017年-2019年,順豐控股分別為天元集團的第一、一、二大客戶,銷售金額分別為1.85億元、1.90億元、1.14億元,佔天元集團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1.96%、18.76%、11.38%;韻達貨運分別為天元集團的第二、三、三大客戶,銷售金額分別為0.89億元、1.04億元、0.90億元,佔天元集團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62%、10.32%、8.97%。德邦物流也系天元集團的客戶,但具體銷售金額未披露。
天元集團2018年1月上會被否時,發審委問詢指出,2015年至2016年,韻達貨運實際控制人的母親陳美香及德邦投資分別認購發行人增資發行的股份。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增資入股後向韻達貨運及德邦物流銷售產品的綜合毛利率持續下降,且2017年1-9月顯著低於同期向全部客戶銷售綜合毛利率的原因;(2)向韻達貨運及德邦物流銷售價格的定價政策及其公允性,陳美香及德邦投資增資入股時是否存在與業務合作相關的協議;(3)2016年、2017年1-9月,同一標準的標籤產品向韻達貨運與百世物流銷售單價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的方法、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去年應收帳款逾2億元 其中3500萬元逾期
天元集團應收帳款及逾期應收帳款一路攀升。
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應收帳款帳面餘額分別為1.59億元、1.84億元、2.17億元。各期,天元集團應收帳款增長率分別為36.58%、15.40%、17.85%,同期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為25.55%、20.16%、-0.83%。
各期末,天元集團逾期應收帳款分別為1840.02萬元、1929.13萬元及3498.25萬元,佔應收帳款餘額比例分別為11.55%、10.49%及16.14%。
天元集團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嚴格執行客戶信用額度管理制度和應收帳款催收回款制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帳齡在1年以內的應收帳款餘額佔比為94.97%,應收帳款對應的主要為中國郵政、天天快遞、順豐控股、京東等信譽良好、資金實力較強的優質客戶,應收帳款質量較好。報告期內,回款情況良好,應收帳款回收風險較小。
各期,天元集團應收帳款周轉率分別為6.10、5.90、5.01,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帳款周轉率算數平均值分別為3.17、3.41、2.11。
天元集團的應收帳款周轉率均優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包裝印刷行業公司應收帳款周轉率主要受客戶類型及客戶結算周期的影響,天元集團的主要客戶為快遞物流電商企業,同行業公司的主要客戶包括電子產品製造企業、日化食品企業、製藥企業等,天元集團應收帳款周轉率高於同行業公司平均值較多,主要系下遊客戶類型和結算周期不同所致。
存貨高企
2017年-2019年,天元集團存貨帳面價值分別為1.79億元、1.69億元、1.61億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40.61%、29.43%、26.60%。
2018年末,天元集團庫存商品帳面餘額同比增加2041.71萬元,佔比同比增長13.66個百分點,漲幅較大,主要原因為:對於生產後發至順豐控股VMI倉庫的產成品,公司計入發出商品進行核算。2018年末,公司與主要客戶順豐控股採取VMI模式銷售產品的佔比減少,使得年末庫存商品帳面餘額有所增加。
2019年末,天元集團庫存商品餘額較2018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為:一方面,公司存貨管理能力不斷提升,在保證正常生產和發貨的同時有效控制庫存規模;另一方面,公司四季度的火災事故導致部分存貨損毀,導致該部分庫存商品餘額有所減少。
各期,天元集團存貨周轉率分別為4.07、4.60、4.70,行業平均值分別為5.70、5.80、3.72。
天元集團稱,報告期內,公司存貨周轉率整體低於行業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公司VMI銷售模式的影響及快遞物流印刷包裝行業特點的影響。順豐VMI倉庫(VendorManagedInventory,簡稱VMI)是指由順豐控股建立、雙方共同管理的倉庫,公司將貨物運輸至VMI倉庫,交順豐控股代為保管。根據合同約定,產品在VMI倉庫保管期間,產品的所有權及風險負擔仍屬於公司,順豐控股根據其使用需求從倉庫中直接領用產品,產品出庫後所有權和風險轉移給順豐控股。順豐控股根據內部領用情況作出庫處理,並每月分兩次生成出庫明細並生成對帳單提供給公司,順豐控股對公司子公司每月生成一次對帳單,公司和子公司據此確認收入。
2018年2遭行政處罰
2018年10月11日,皇崗海關向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皇關物綜決字〔2018〕0562號),認定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2018年9月28日,天元集團持報關單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貨物,從皇崗口岸出境,經查,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第1項商品為紙箱,申報重量為3,850千克;申報第2項商品為紙箱,申報重量為3,797千克,均未見裝載出口,與申報不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五)項之規定,皇崗海關對公司給予罰款人民幣7,500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6月28日,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向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粵東交罰〔2018〕04557號),認定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2018年3月29日,天元集團僱用的駕駛員駕駛粵SC9390重型廂式貨車運載防水袋從東莞市清溪鎮往東莞市虎門鎮方向行駛時,超過規定限值2.768噸,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二項、《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等規定,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對公司給予責令改正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天元集團表示,公司已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好地規避內控管理上的風險。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