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省人社廳傳來消息,《關於2020年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下發,從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月人均分別增加145元、95元、36元,惠及4.5萬人次。
今年是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後全省首次統一提高工傷保險待遇,也是我省連續第十六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標準為:
傷殘津貼按傷殘等級定額增加:一級至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70元、160元、150元、140元、130元、120元。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殘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5元、125元。
在此基礎上,對傷殘津貼和養老金偏低的1-4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工傷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即按上述標準增加傷殘津貼或按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低於2570元的予以補齊。
生活護理費按護理依賴等級定額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1元、112元、84元。增加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月生活護理費低於2416元、1933元、1450元的,予以補齊。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山西省人社廳要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2020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三項待遇發放到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手中。
採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武佳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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