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寫文章,對於一人一事、一景一物,可以作簡單地敘述、介紹,例如有一篇文章寫《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苦難中度過的。一九三八年,我才十二歲,就在天津的一個資本家的工廠裡當童工。每天早起晚睡,要幹十幾個小時的活,還經常挨工頭的打罵。……」
這樣寫,雖然時間、地點、人物及其苦難的童年生活都交代清楚了,但是,只能給人一個輪廓的認識,並不能令人感動。那麼,怎樣寫才能打動人心,喚起讀者的感情共鳴呢?請看夏衍的《包身工》:
舊曆四月中旬,清晨四點一刻,天還沒亮,睡在擁擠的工房裡的人們已經被人吆喝著起身了。一個穿著和時節不相稱的拷綢衫褲的男人大聲地呼喊:「拆鋪啦!起來!」接著,又下命令似地高叫:「『蘆柴棒』,去燒火!媽的,還躺著,豬玀!」
七尺闊、十二尺深的工房樓下,橫七豎八地躺滿了十六七個被罵做「豬玀」的人。跟著這種有權勢的喊聲,充滿了汗臭、糞臭和溼氣的空氣裡,很快得就像被攪動了的蜂窩一般騷動起來,打呵欠,嘆氣,叫喊,找衣服,穿錯了別人的鞋子,胡亂地踏在別人身上,在離開別人頭部不到一尺的馬桶很響的小便……
蓬頭,赤腳,一邊扣著紐扣,幾個還沒睡醒的「懶蟲」從樓上衝下來了。自來水龍頭邊擠滿了人,用手捧些水來澆在臉上。「蘆柴棒」著急地要將大鍋子裡的稀飯燒滾,但是倒出來的青煙引起他一陣猛烈的咳嗽。……
這段文字活畫出上海楊樹浦福臨路東洋紗廠「包身工」的生活圖:工頭的叫罵;「包身工」們的惶恐;工房裡的雜亂、擁擠和汙穢;「蘆柴棒」的悽苦勞作……這一切仿佛都呈現在讀者眼前,使我們真實感受到包身工的生活慘狀,從而激起極大的悲憤之情。這樣寫,就不單是敘述了什麼人、什麼事,而是讓我們具體看到了人物的形貌、神情和動作,聽到了人物的聲音和話語,感受到了環境中的氣氛……這種表達方式就是描寫。
描寫的特點有二:
1.對人物和景物的形、神、聲、色進行具體地描繪、摹寫,使人「如見其人,如臨其境」。
2.描寫的語言多用形容、比喻、細膩、真切、形象生動。
在文章中,描寫有什麼用呢?
第一,展現人物的音容笑貌和內心活動。人物的身世、經歷可以敘述出來。而人物和相貌、神態,只有一筆一筆細緻描畫,讀者才能看到他的活的形象。特別是人物的心理活動是內在的、隱秘的,也是較為抽象的。我們僅僅敘述「他如何如何想」,或者「他在想什麼」,是不能活現人物豐富的內心世界和感情變化的,因此,我們必須通過對人物的言談舉止和心理動態的形象描繪,才能使讀者窺見人物的心靈。
第二,再現人物生活的具體環境。當然通過敘述可以交代人物活動的時間、地點,但這只是一般的時空概念,人物活動的環境還是非常模糊的。如果我們把時間(陰晴雨雪、月移星稀)和空間(山川草木、房舍居室)的具體特徵形象描繪出來,就為人物提供了真實的生活環境。
有的文章主要寫自然風光,既描繪了自然界的奇觀異景又抒發了作者的情懷,發揮了寓情於景的藝術作用。
描寫是文學作品的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裡也經常運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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