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孩子的行為規範也是衡量父母道德的一個標尺,所以說,父母的言行舉止都會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成長。談到孩子的成長,就一定會牽扯出未成年人犯罪,這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也是一個值得全社會關注的問題,有些家長根本就不太重視未成年人犯罪,他們甚至覺得孩子還沒有達到法定刑責年齡,即使犯了罪,法律也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在這種畸形思想的影響下,試想他們怎麼可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怎麼能引導孩子走上正途,這樣的家長最終只會毀了孩子,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就是這個道理。
未成年人犯罪,絕對不能成為法律的「軟肋」,也不能成為正義路上的「絆腳石」,更不能成為一個法治社會難以解決的問題,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法治的進步,目前,有關未成年人犯罪該負刑責的年齡已經起草了新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對已滿12周歲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如果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者,經高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如果這條新規得到正式實施,相信一定能對打擊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一個巨大的震懾作用。
10月13日,人民日報報導了一則消息,2019年發生在遼寧大連市的「13歲男孩殺害10歲小女孩案」,有了新的進展,兇手父母因為無視法律威嚴,不但不出席法院的訴訟庭審,更不履行法院判決,不對被害者家屬道歉不賠償,近日,兇手父母雙雙被司法拘留15日,其名下一套房產也被法院拍賣,所得錢款用以賠償被害者家屬。在此案中,兇手父母正是認為自己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可以免於刑事責任,所以毫不在乎死者家屬的痛苦感受,若無其事地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用「賴」的方式冷漠地對待和傷害著被殺小女孩的家庭。
據此前報導,2019年10月20日,遼寧大連市沙河口區發生了一起讓人目瞪口呆的殺人案件,一名13歲男孩在家中殘忍殺害鄰居家10歲小女孩,這則新聞頓時在全社會激起了強烈反響,人們驚愕無比,誰也想不到一個年僅13歲的孩子,能做出如此殘忍惡毒的事件。據悉,事發當日,男孩蔡某某在路上遇到了上完美術班的10歲女孩琪琪,就用言語哄騙小女孩去他家,因為大家都認識,琪琪沒有多考慮就同意了,到了蔡某某的家,琪琪才發現男孩是另有目的,可惜已經為時已晚。
蔡某某哄騙琪琪到家後,立即將她撲到,欲實施性侵行為,卻遭到了琪琪的激烈反抗,眼看事情難成,蔡某某很是擔心自己的惡行,會被琪琪說出去,竟想到了殺人滅口,他抽出一把利刃,對著琪琪連捅7刀,殘忍地殺死了這個無辜的小女孩。殺人後,這個男孩表現出超越了年齡的冷靜,他瞅著無人的機會,將小女孩的屍體,拖到了他家門口的灌木叢裡,還做了一些偽裝。當女孩屍體被人發現後,蔡某某居然還夾雜在看熱鬧的人群中,和身邊的人說著話:「真是被殺死的啊!」
據悉,蔡某某雖然才13歲,但他身高已有1.70米,體重達到了140斤,其體型已經屬於那種「小大人」了,從他殺人後的那份淡定沉著中,足以看出他的心智也已經成熟,心理年齡算得上「成年」了。事後有一位20多歲的女孩反映,她曾多次被這個男孩「尾隨」,還遭這個男孩言語上的侵犯,這些細枝末節上,也可以證明蔡某某的行為舉止,已經超出了13歲孩子該有的懵懂無知,他對女性的慾念更是超乎想像,讓人感覺到極度憤懣,違和感簡直爆棚。
此案中,還有更讓大家感到義憤填膺的,就是蔡某某父母的行為了。2020年8月10日,當地法院對這起殺人案進行了審理,因為蔡某某實際年齡還未達到法定刑責年齡,應予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只對他採取3年的收容教養。但法院判處蔡某某的監護人,也就是他的父母,必須對被害者家屬公開道歉,並需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項共計128萬元。然而,令人憤怒不已的是,蔡某某父母根本無視法院的判決,不露面,不道歉,不賠償,竟然當起了「老賴」。
當然,法律是有威嚴的,也是有底線的,任何人膽敢挑戰法律,被害者家屬不會答應,社會上有良知的人也不會答應,法律更不會容許。法律以強硬的態度懲治不法之人,維護了正義的尊嚴,用威嚴告訴了他們該如何尊重這個社會。孩子是父母的影子,父母也是孩子的鏡子,父母的責任,不光只是撫養他們成人,更要教育他們成長,只有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才能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敬畏生命。此案中,蔡某某父母的種種醜陋行徑,對善惡的漫不經心,對生命的冷漠無情,他們還有何資格為人父母?還怎麼能承擔得起監護和教育孩子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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