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大連殺害10歲女童的13歲少年父母名下房屋進行公開變賣,變賣時長為60天,起拍價100萬元。此前,法院判決行兇者蔡某某的父母賠償128萬餘元後,蔡某某父母拒不執行,法院裁定對其名下住房、也是涉案現場的房屋進行拍賣。該房屋在兩輪司法拍賣流拍後,目前進入變賣程序。
12月17日,受害女童父母的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南都記者,對此次變賣結果預期並不樂觀,受害女童淇淇的父母從情感上不太能接受以物抵債,正在尋求愛心人士幫助。
房屋兩次流拍後進入變賣程序,受害女童父母難接受以物抵債
據拍賣網站顯示,上述房屋的市場價為163.33766萬元,變賣起拍價為100萬元,與第二次司法拍賣起拍價格一致。公開變賣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10時至2021年2月14日10時。南都記者注意到,截至17日13時許,已有1598人圍觀,暫無人參與競拍。
此前,該房屋分別於11月2日和11月20日進行了兩輪司法拍賣,首輪拍賣起拍價為114.34萬元,第二輪拍賣起拍價為100萬元,兩輪拍賣均無人競拍。
12月17日,受害女童父母的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南都記者,對於此次變賣的結果,他認為並不樂觀。他表示,變賣程序是司法強制執行的最後一步,如果變賣不了則有兩種可能,「要麼以房子抵債,要麼解封返還」。
田參軍稱,受害女童淇淇的父母從情感上不太能接受以物抵債,「確實可以理解,要是再到那個房屋,對他們感情上是一個很大的傷害。現在我們也在通過私人途徑聯繫,看能否找到愛心人士幫忙把這個房子買了。」他表示,目前法院查到行兇者蔡某某的父母名下財產除上述房屋外,還有一輛麵包車和少量存款,該房屋如果變賣後,不足法院判決的128萬餘元賠償金額,剩下的部分還需要法院做工作。
受害女童母親稱事情不解決不會將孩子火化
南都此前報導,2019年10月20日,大連10歲女童淇淇在從美術班放學回家的途中突然失聯,後被發現在其居住的小區內遇害。當晚,大連警方通報稱,經連夜工作,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於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2020年1月,被害女童淇淇的父母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該案的行兇者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8月10日,該案一審判決蔡某某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淇淇的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128萬餘元。
但直到判決生效,蔡某某父母也未執行該判決。淇淇的母親賀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案發後,蔡某某的父母既未執行判決,也未曾向家人表達過歉意。
9月上旬,大連沙河口區法院裁定對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住房、也是涉案現場的房屋進行拍賣。因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蔡某某父母也被司法拘留15日。
11月6日,在案發383天後,蔡某某的父母在《大連日報》刊登道歉信。當天,受害女童淇淇的母親公開表示不接受道歉,稱道歉信「遲來空洞」,嫌疑人家屬「從孩子出事到現在,沒有一句道歉和賠償一分錢」。
12月7日,淇淇的母親再次公開表示,事情不解決不會將孩子火化,「如果法院不能給我們好的結果,我將繼續上訴,同時我也不希望看到法院是一紙判決,希望法院早日拿出行動,我們所有人都在等結果。」12月17日,淇淇的母親賀女士告訴南都記者,淇淇的遺體目前仍在殯儀館,因淇淇在涉事房屋被害,賀女士難以接受以物抵債,希望房屋能夠進一步折價拍賣。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