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湖北
訴前磋商 修復公益林「疤痕」
「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形容的是湖北省南漳縣石門水庫水源地上遊的一片國家公益林的美景。然而近幾年,違規採礦行為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道醜陋的「疤痕」。
今年5月,南漳縣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南漳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採礦,致使國家公益林及生態資源環境遭受破壞。經調查後發現,該公司於2011年取得了李廟鎮茅坪村「孟家窪」和「長窪」瓷土礦資源開發權,並辦理了採礦許可證,礦區面積243.62公頃。該公司經營開採期間,在沒有辦理林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破壞公益林,採挖山體,且採礦期限到期後未對損毀的林地和礦坑復墾,礦區的原有植被及土壤被破壞,一直裸露在外,大片國家公益林林地被毀壞,廢礦渣沿山坡隨意傾倒,部分礦渣隨雨水衝入下遊水源地。經鑑定,該公司佔用的林地面積近1.3公頃,其中佔用林地「孟家灣」處,位於國家級公益林、保護區及天然林保護工程範圍內。
湖北省南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邱曉華向縣林業局負責人現場送達檢察建議。
為修復這片公益林的「疤痕」,使其重現往日的美景,近日,南漳縣檢察院邀請該縣林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襄陽市生態環境局南漳分局有關人員來到該院,以「圓桌會議」的形式進行訴前磋商,對私營礦主劉某在李廟鎮茅坪村違規採礦致國家公益林及自然生態環境持續受侵害一案向相關職能部門公開送達檢察建議,並就生態恢復與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磋商,人民監督員全程監督。
「下面,我向大家出示一下,我院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拍攝的公益林被破壞情況的視頻、圖片資料。」該案承辦檢察官、副檢察長邱曉華說。
「根據《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規定:嚴格控制勘查、開採礦藏和工程建設使用國家級公益林。確需使用的,嚴格按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使用林地手續……」「建議你局加大執法力度,對礦業公司違規採礦致林地資源被破壞的違法行為及時履行監管職責,依法查處,督促其積極整改,儘快修復植被,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對轄區內類似情形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訴前磋商會上,檢察官公開宣告了檢察建議。
林業局負責人認為檢察建議中提到的「邊開採,邊復墾」方法,既可以保障損毀土地和環境的及時修復,治理成本也相對較低。下一步,將組織專人進行跟蹤核查,督促企業積極開展覆土和植樹施工。
「視頻資料反映的情況暴露出了我局在監管履職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檢察建議的內容也十分中肯可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表示將對檢察建議內容照單全收,儘快安排部署,之後將把「邊開採,邊復墾」作為審批條件,堅持「懲罰與補救相結合」「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抓好整改落實,履行監管責任。
「此次磋商的主要目的是推動行政機關主動履職糾錯,調動職能部門科學參與公益保護,共同推動環境損害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形成檢察機關公正司法與行政機關嚴格執法的良性互動,凝聚保護公益的共識和合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邱曉華介紹道。
全程參與監督的人民監督員王建林表示,此次會議釐清了各個行政單位的職責,通過良性互動達到了補短板的目的,督促各個單位加強宣傳,依法履職,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監管治理機制,並就相關問題整治達成了一致意見,承諾齊抓共管、多措並舉。
據悉,今年以來,襄陽檢察機關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後磋商制度,實現辦案繁簡分流。截至目前,全市檢察機關已通過訴前磋商解決公益受損問題16件。
北京
支持磋商 根治排汙「頑疾」
「黃土崗灌渠,自豐臺區張儀村南,經新鳳河匯入涼水河,地跨豐臺、大興兩區,之前可是北京出了名的黑臭水體。現如今,黃土崗灌渠的生態正在逐漸修復。」9月2日,在一場案件辦理經驗交流會上,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康輝談起了一起該院辦理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清淤完成後的黃土崗灌渠渠道
據了解,2019年,北京市檢察院首次提出探索完善以「三訴兩支」為基本框架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格局。何為「三訴兩支」?即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支持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作為賠償權利人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和提起訴訟。
「該案是提出探索這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格局以來,北京檢察機關首起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作為賠償權利人啟動、完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以替代修複方式對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賠償的案件。」承辦人康輝說。
非法超標排汙超2300天
造成環境損害近2000萬
2019年初,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接到本院移送線索,稱北京動車段將生產生活汙水排入北京市豐臺區黃土崗灌渠,可能對當地水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北京動車段自2011年11月21日正式投入生產到2018年6月3日排汙口被封堵,共向黃土崗灌渠非法超標排汙2387天,所排汙水PH值、氨氮濃度、總磷濃度等多項指標超過《水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的限值,造成黃土崗灌渠排汙口下遊河道內淤積大量汙水和淤泥,生態環境受損。
「經過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鑑定評估,上述違法排汙行為造成環境損害價值為1900餘萬元。」承辦人告訴記者,北京動車段的排汙行為客觀上造成了生態環境重大汙染的結果,雖然已於2019年4月被處以行政處罰,但仍需承擔相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屬於公益訴訟檢察的管轄範圍。
辦案過程中,承辦人了解到,北京動車段違法排汙確實有著複雜的歷史原因,因其地處北京市豐臺區、大興區交界處,根據工程建設規劃,應將汙水經大興區市政管網排入汙水處理廠。但由於市政管網遲遲未能鋪設,又有日常排汙的現實需求,只能自行開挖排汙口將汙水排入黃土崗灌渠。
為從根本上解決北京動車段排放汙水問題,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充分發揮鐵路檢察機關跨區劃管轄的優勢,與大興區、豐臺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進行了多次深入的溝通。
保護環境不能一罰了之
積極探索推動磋商進行
北京動車段相關人員介紹,北京動車段是我國北方地區動車組檢修基地,承擔著京滬、京廣、哈大等高鐵,膠濟、石濟、石太客專等動車組的檢修和乘務任務,在我國鐵路運輸系統中具有重要地位,「2018年排汙口被豐臺區水務局依法封堵後,排汙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動車段每天產生的約700立方米生產、生活汙水,需用十餘車次排汙車運送至汙水處理廠處理,耗資巨大,對日常生產作業亦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保護生態環境絕不能一罰了之。」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宋紅偉告訴記者,根據中央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精神,檢察機關可以通過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促成行政機關與排汙企業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達到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的目的,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公益保護效率,「本著客觀公正的立場,我們在相關規定不完善,北京市尚無可供借鑑經驗的情況下,經報請北京市檢察院研究支持,積極探索推動由北京動車段以替代修複方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磋商工作。」
2019年9月,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向檢察機關表示,其作為區政府指定部門,擬啟動與北京動車段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程序。
攜手形成公益保護合力
引導企業履行修復責任
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密切關注行政機關工作進展,一方面與本案涉及的多個行政機關進行充分溝通,督促依法履職,另一方面主動與北京動車段負責人進行溝通,詳細講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的法律依據、程序、賠償履行方式等,取得北京動車段的認可,促成了豐臺區生態環境局與北京動車段磋商程序的啟動。
磋商過程中,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與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建立了定期溝通機制,採用制發催辦函的形式督促生態環境部門積極履行賠償權利人職責,加快推進磋商進程。同時,對現有證據進行全面梳理,多次參加正式與非正式磋商會議,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的流程、磋商協議的具體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為磋商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撐。
今年4月14日,豐臺區生態環境局與北京動車段達成一致意見並現場籤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最終,由北京動車段投資2950萬元,實施「汙水外排和汙水處理站提升改造工程」,新建外排泵站1座,汙水排放管道764.2米,將汙水接入市政管網建設,同時對北京動車段內汙水處理站進行提升改造,建設汙水管道135米,連接汙水站出水口至外排泵站,確保改造後汙水排放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目前,賠償協議已執行完畢,北京動車段以替代修複方式有效承擔了生態損害賠償責任,黃土崗灌渠生態環境得到了保護。同時,企業自建排水管道,也從根本上解決了排水的問題,保障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和長遠發展。
「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全程參與磋商過程,在方案制定和溝通協調等方面給我們提供了很大的支持。」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戰軍說。
「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形成公益保護合力,引導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責任、賠償損失,以最小成本實現受損公益修復的最佳效果。」北京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於靜說。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戴小巍 魏秋晨 尹周航 簡潔
編輯:胡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