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節的起源據說是在漢代,但要說北京的元宵燈市,根據史料記載,最早可追溯到元代。元末熊夢祥在《析津志輯軼》一書中記載了元大都市民過上元節的盛況,詞曰:「正月皇宮元夕節,瑤燈炯炯珠垂結。七寶漏燈旋曲折,龍香爇律吹大蔟,龍顏悅。綜理王綱多傅說,鹽梅鼎鼐勞調燮,燈月交輝雲翳絕,尊休徹天街,是處笙歌咽。」帝都的節日盛況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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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上元節一般是從正月十三日到十六日,而真正將這一節日「發揚光大」的,則是明清兩代,而在喜慶熱鬧之餘,古代筆記《夜譚隨錄》中的一些記載,也將這個在我們的觀念中好像只和吃元宵、賞花燈掛鈎的節日,蒙上了一層詭異的色彩。
壹宣德年間:上元節放假二十天
明代筆記《萬曆野獲編》有記,永樂七年的正月十一日,已經從南京遷都北京的明成祖朱棣親自下旨,規定每年的正月十一日到二十日「放燈十日」,成為國家的法定假日:「這幾日官人每都與節假,著他閒暇休息,不奏事。有要緊的事,明白寫了封進來,民間放燈,縱他飲酒作樂快活,兵馬司都不禁,夜巡者著不要攪擾生事,永為定例。」
從此,燈節成為明代北京城一年中最熱鬧歡樂的民間節日。《皇明通記》有載:「永樂十年正月元宵賜百官宴,聽臣民赴午門外,觀鰲山三日,自是歲以常。」鰲山就是把千百盞彩燈堆成山,高可達十三層,形如鰲,故得名。節日期間,宮內殿宇張燈結彩,燈火耀眼,恍如白晝,內臣宮眷官員,穿著燈景蟒衣赴御苑觀燈,盡情遊樂。皇帝也來參觀,最熱中此事的要數明宣宗朱瞻基,為了「過癮」,他於宣德四年乾脆下令將放假時間延長到二十天,「招群臣悉赴御苑觀燈,至五年八年又亦然」。唯一與大臣們的賞遊有所不同的是,皇帝每次來來回回都要放花炮,《明宮史》記:「凡聖駕升座,伺候花炮,聖駕回宮,亦放大花炮。其前導擺對之滾燈,則御用監燈作所備者也。」
皇宮內如此,民間就更熱鬧了。沈榜在《宛署雜記》中記載:「燈市每年正月初十日起至十六日,結燈者,各持所有,貨於東安門外迤北大街,名曰燈市。燈之名不一,價有至千金者。是時四方商賈輻輳,技藝畢陳,珠石奇巧,羅綺畢具,一切夷夏古今異物畢至。觀者冠蓋相屬,男女交錯,近市樓屋賃價一時騰踴,非有力者率不可得……」這裡的「東華門外」,據著名民俗學者鄧雲鄉先生考據,其實是同東安門混淆起來的,過去紫禁城東、西兩面的門叫東華門、西華門,而皇城東、西兩面的門叫東安門、西安門,東安門的具體地點在東皇城根的南口,民國初年的正月兵變時被焚燒掉了。
描寫明代燈市繁華的文字有很多,但筆者所閱,以《燕都遊覽志》中的一段文字最為令人震驚,說當時燈市那條街長約兩裡地,東西兩側都是高樓,上元節期間,樓和樓之間搭起毛織的簾幕,「夜則燃燈於上,望如星衢」——活像是在北京天文館裡看球幕電影!
京城的制燈高手們都要在這時一較高下,用燒珠、料絲、紗、明角、麥秸、通草等製作出一盞盞光明燦爛、巧奪天工的花燈,而達官貴人們也將上元節變成了鬥富的絕佳時機,據《明宮史》所記:「燈賈大小以幾千計,燈本多寡以幾萬計,自大內兩宮,與東西兩宮,及秉刑司禮,世勳官戚,文武百僚,莫不挾重貲往,以買之多寡角勝負。百兩一架,廿兩一對者比比,燈之貴重華美,人工天致,必極塵世所未有」。一般來說,在上元節上能傾倒眾生的稀見花燈,都是融合了「閩躍技巧、蘇杭錦繡、洋海物料」而成,而那些「稍稍隨俗無奇」的燈,大約只能掛在家裡看看,連上街的膽量都沒有。
貳正月十六:走百病與摸門釘
到了清代,上元節依然是國家法定的最重要節日,例從正月十三至十七,民間可以大鬧花燈五宵,但考慮到安全等問題,紫禁城內不準燃放煙花爆竹。晚清學者震鈞在《天咫偶聞》中回憶起自己垂髫之年還見過那些在明代搭過「天文館」的高樓,可惜幾百年過去,樓只剩下路南的六座。而清代的上元節則盛況依舊,「每上元五夕,西馬市之東,東四牌樓下,有燈棚數架,又各店肆高懸五色燈球,如珠琲、如霞標、或間以各色紗燈。由燈市以東至四牌樓以北,相銜不斷。每初月乍升,街塵不起,士女雲集,童稚歡呼。店肆鐃鼓之聲,如雷如霆。好事者燃水澆蓮、一丈菊各火花於路。觀者如雲,十軌之衢,竟夕不能舉步。香車寶馬,參錯其間,愈無出路,而愈進不已。蓋舉國若狂者數日,亦不亞明代燈市也」。
而「鬥燈」的傳統也保留下來,尤其是六部,比著爭奇鬥豔,而制燈的能工巧匠們本來就是工部的「管理範圍」,所以幾乎每年的鬥燈,都以工部勝出,「頭門之內,燈彩四環。空其璧以燈填之,假其廊以燈幻之。且燈其門,燈其室,燈其陳設之物,是通一院皆為燈也」。
不過今天的人們很少再提到的是,上元節在我國古代亦有祈免災疚的傳統,只是時間不在正月十五,而是正月十六,在這一天的夜裡,婦女會著蔥白色月光衣,結伴行遊街市,名曰「走百病」,《宛署雜記》對此有詳細的描述:「正月十六夜,婦女群遊祈免災咎,前令人持一香闢人,名曰走百病。凡有橋之所,三五相率一過,取度厄之意。或雲終歲今無百病,暗中舉手摸城門釘一,摸中者,以為吉兆。」而官府也很通情達理,這一夜正陽門、崇文門和宣武門均不關閉,「任民往來」。
而另外一件事則就比較詭異了,名叫「打鬼」,看似小孩子們的遊戲,但只在正月十六日進行,就更有某種儀式感。「首以一人為鬼,繫繩其腰,群兒共牽之,相去丈餘,輪次躍而前,急擊一拳以去,名曰『打鬼』」。一旦被「鬼」抓住,就要成為「替鬼」——替代原來做鬼的人,扮成下一輪遊戲的「鬼」,按照《宛署雜記》中的記載,這種遊戲,小孩子們可以做一整天,「更系更擊,更執更代,有久系而不得代者,有得代而又系者,有終日擊人而不為所執者。」
此外更有一事,乃是宋朝傳承下來的「傳統」,上元之夜,青年男女在觀燈時如果互相「對上眼」,就可以找到個僻靜無人之處約會,歐陽修在《生查子》中寫「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即隱指此事,這當然屬於男女自由戀愛,幹涉不得,但某些市井無賴、浪蕩子弟則找到了放肆的時機,在上元節期間趁著混亂之時漁色揩油,大姑娘小媳婦的受了委屈還不敢說,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裡咽。
在清代筆記《夜譚隨錄》中,上述這些上元節發生的詭異之事,都有了真實的闡述。
叄白塔寺邊:傻白路遇「伏地魔」
就筆者所讀的清代筆記中,大概和邦額所著之《夜譚隨錄》是記載「上元節異事」較多的一部,這裡隨便摘引兩則,恰恰說明上元節所言之不虛。
京城有個姓白的太監,外號叫「傻白」,跟和邦額有些私交,他曾經告訴和邦額,自己十六歲那一年,正趕上上元節,「金吾不禁,燈月交輝」,他跟著叔父一起到西城外的祖母家串親戚,跟一幫兄弟姐妹們團聚,一起玩兒到四更天,才告辭回城裡。走到半路,突然想起表妹送給他一樣禮物忘了拿了,「升官圖一紙,骰子六枚」——這升官圖大約就相當於古代的「大富豪」遊戲,通過轉陀螺或投骰子,從「開局是白丁」到「最後當太師」。傻白跟叔父說自己必須回去拿一趟,「叔不耐往還,約在西安門茶鋪中坐候」。
傻白獨自回到祖母家中,拿了升官圖,又跟兄弟姐妹們聊了一會兒,才往城裡走,「時已五更,街市人跡已稀」,走到白塔寺那個地方,在迴廊下看見一個人,跟著自己並肩而行,傻白一看之下,不禁嚇得渾身發抖,「視其人,高不過三尺,塊然一物,淡黑色,別無頭面耳目手足,如一簇濃煙,且月下無影」,這個模樣怎麼看都像是縮小版的伏地魔,傻白撒腿就跑,而那鬼物一路跟在他身後。傻白跑了一裡地,見一個人迎面走來,與自己錯肩而過後,恰與那鬼物來了個臉對臉,鬼物似乎有點怕,「且卻且躍,倏左倏右,狀頗倉皇」,而那人似乎看不見他,徑直往前走,「物窘迫一閃,化為旋風羊角而起,高丈餘,投東去」。
這時候,負責值夜的一位司柵老軍看見了,打開柵欄門跳了出來高喊:「誰?」傻白說自己是個夜歸的人,老軍搖搖手道:「我沒問你,剛才看見一個人已經來到柵欄前面了,怎麼一個旋身就不見了?」傻白也回答不出來,只是心怦怦直跳,繼續趕路,到了西安門,「心旌未定,見其叔坐茶鋪中,神色沮喪」。傻白喘著粗氣,剛要把剛才撞見鬼的事情告訴他,「叔急搖手止之,似有所諱」,又叮囑他無論看到什麼,回家也不能對別人講。
等到家以後,沒幾天,叔父就得急病死去,傻白這時才覺得,上元節那天所遇見的,大概是叔父正在緩緩出竅的鬼魂吧……
由此可見,中元節雖為鬼節,而上元節大概也是各種離奇物什活動頻繁的日子,而婦女的「走百病」和孩子們的「打鬼」也就可以理解了。
如果說這一則故事,八成是傻白走夜路慌張,誤把什麼影子或旋風當成了鬼物,又與叔父之死相聯繫罷了,那麼另外一則所說的,則可信度極高了。
京師有個書生,天生的近視眼,偏偏還猥瑣不堪,擱到現在就是一個滿嘴黃段子的下流胚,「每與其同學遊行,見婦女必指點,論其妍醜,佐以穢言」。這一年的上元節,他跟一幫不三不四的同學上街去踏月看燈。「天街士女如雲」,這夥子流氓就動了花花腸子,想找個婦女猥褻一番,正好過來一輛車,車裡坐著一個少婦,三寸金蓮露在外面,盈盈可握。「眾共贊此婦人大妙,生亦神狂,謔浪不已」,就這麼跟著車後面汙言穢語地調戲了一路,近視眼書生看不清那婦人長相,但淫心方熾,突然冒出了一個壞主意,他張開雙臂喊道:「這小娘子的腳露在外面,誰要是能把她的鞋擼下來,我們就一起湊錢請他喝酒,怎麼樣?」眾流氓高聲叫好!一個小流氓搶先一步說:「我來我來!」說著快走幾步,來到車前,一把將那婦人的鞋扒了下來,因為他用力過大,而車速又快,居然連襪子也摘脫了下來,露出婦人白皙的小腳,望著疾駛而去的小馬車,流氓們瘋笑起來,尤其近視眼書生的笑聲,最是開心放蕩。
那個搶鞋的小流氓「以手提鞋,以鼻嗅襪」,滿臉露出志得意滿的神色,眾人如約請他吃酒,酒席上輪流「欣賞」那隻鞋襪,嘖嘖稱美,很久才散夥。
近視眼書生回到家,見妻子在房間裡失聲痛哭,驚問何故,妻子劈面罵道:「我今天回娘家,晚上僱了輛馬車回家,過四牌樓的時候,見你們十幾個惡少在街上指著我汙言穢語地跟了一路,我也不敢吱聲,正催車夫快走,你們那一伙人中的一個小流氓,突然衝上來剝掉我的鞋襪指我戲謔,萬目共睹,出醜盡矣!而你居然還在旁邊狂笑,你還是人不是?」近視眼書生才知道今晚調戲的婦人正是他的妻子,只因暮色深沉加上自己視力不好,所以才沒有看清,「雖悔恨亦無及矣」!
害人終害己,倒也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報應觀。任何一個社會乃至一個時代的惡行能夠猖獗,一定是公眾的無視、默許乃至叫好,如有人挺身而出揮拳便打的,那麼結局或許是另一種樣子。
原標題:明代上元節 燈市搭出座「天文館」
責任編輯:柯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