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未足恃也。夫先王以仁義為本,而以固塞文法為枝葉,豈不然哉!——《陳涉世家》 漢·司馬遷
在這個社會上,有兩套標準以及體系嚴明的規範著我們的人生和行為活動,這是第1套體系曰道德,第2套體系曰法律。
道德的存在讓人的良心成為了衡量行為的那杆標尺,而法律則是一個人最後的底線,他讓世界上沒有那些作奸犯科之人,讓每個人的生活越來越幸福燦爛美好。
但是法律之外不留人情也成為了一種遺憾,這就是這個世界上存在了一些所謂的冤假錯案,他們的存在不可避免,卻足以令人痛心。
這位男子殺妻案便是如此,曾經的他因涉嫌殺害妻子被判刑15年,但是沒有想到11年後這個被他殺了妻子卻又突然回家,這是為什麼呢?
一、小小治安員看似家庭和諧,背後卻矛盾叢生
在這個故事中主人公叫做餘祥林,他出生於湖北省京山縣雁門口鎮。
雖然說他只是當地鎮上的一個普通的治安巡邏員,但是在這裡從小長大已經生活了幾十年的他,與鄉裡鄉親的關係都很好。
夫妻二人感情和睦,在外人看來他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一個美滿的家庭,同時女兒的學習成績也非常優秀。
工作的時候他和同事非常團結,與人為善和鄰裡的關係更是很好,在外人來看這個男子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美滿的,但是實際上卻並不是如此。
說起餘祥林的家庭還是存在著一些毛病的,外人知道他是個疼老婆的男人,但是卻沒有人可以知道他之所以給老婆這麼多的關心和疼愛。
都是因為老婆患上一種怪病,疾病的名字叫做精神恍惚症,當患上這種疾病之後,就會經常失去記憶,分辨不出周圍環境,到處亂走導致離家出走,認不得周邊的人的情況。
所以說妻子偶爾會犯這種疾病,餘祥林愛自己的老婆,同時也擔心她的安危,每次老婆離家出走匆忙走回來之時他都愛恨交加。
他怕老婆在外面發生意外,但是卻又無能為力只能惡言相加,但是這樣的行為卻讓老婆的家人對他非常的不滿意。
另一方面方面,餘祥林的母親認為,娶個這樣的兒媳沒辦法照顧家裡,還給自己的兒子增添負擔。
而另一方面張在玉的母親則認為,自己女兒患上這樣的病完全不怪自己,而丈夫就是應該承擔起所有的職責。
所以說連帶著對他的行為也非常的不滿意,這一切一切的疾病和家庭矛盾一直困擾著他,但是他卻努力在其中周旋,但是卻沒想到1994年1月2日,這件事卻讓他的後半生都遭遇了影響。
二、妻子再次離家出走,卻只在池塘裡找到一具屍體
這一天正在上班的餘祥林卻接到了一個來自於母親的電話,母親在電話中非常急切稱張在玉又走丟了。
餘祥林焦急之中不免又帶了一些無奈,他如同往常一樣迷茫,將工作交接給同事,騎著自己的自行車就開始到處找人四處給親朋好友打電話。
不出意外妻子的娘家人又上門來鬧事,這也讓他覺得非常的心累,沒有找到妻子的這些天,妻子娘家一直都會上門騷擾。
這已經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但是這次妻子的出走似乎有些不同尋常,因為平時妻子出走頂多一天。
他都會在附近的鄉鎮找到,而附近鄉鎮都是他的熟人,託關係總能把妻子找回來或者是尋找到她的軌跡。
但是沒想到這一次妻子卻一直都沒有回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妻子娘家人的情緒越來越激烈,這個時候他的心裡也開始覺得隱隱有一點不安和慌張。
但是沒有想到事情又過了幾天,警方竟然在一處離餘祥林家不遠的地方找到了一個屍體。
屍體由於被泡在水塘裡多日,所以說早已發脹腐爛分別不出面容,而在得知警方此消息之後的張家人第一時間就來到了餘祥林家鬧騰。
一致認為這是餘祥林為了抒發自己心中的不滿所以說惡意殺妻,只有把妻子殺死,之後他才能正常的工作甚至娶自己的新老婆。
在那個時候,屍體的檢驗匹配技術還不是非常發達,所以說警方在聽到了張家人一致的控告之後,第一時間便將餘祥林拉去審判。
三、無罪之人屈打成招,家庭分崩離析
而在得知了此事之後餘祥林就被警方帶走,然而在屈打成招的審判之下,面對嚴厲的審問他竟然承認了自己的殺妻事實。
隨即法院的審判下來,這麼一個清白無辜的好人竟然一瞬間成為了殺人兇手,並判處15年的有期徒刑。
這樣的事情無論放在誰的身上都會覺得非常的冤屈,一瞬間,餘祥林在鄉裡鄉親的形象也發生了360度的轉彎。
以前大家都覺得他是一個對於妻子不離不棄工作勤奮努力的好人,但是如今他卻成為了那個深藏不露的殺手。
就連他們的女兒一直以來在學校品學兼優都被迫退學,一個殺人犯的女兒顯然在當地無法立足。
所以說,本來有著大好前程的女兒,在這種境遇的逼迫下不得不選擇去外地打工,離開那個對她指指點點的小村莊,離開那個罪孽的地方。
但是,其實她都不相信一直以來自己老實憨厚的父親,能夠殺那個精神失常的母親,沒有想到就在事情過去11年之後竟然又有了一次反轉。
四、被殺的妻子回到家中,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在餘祥林已經入獄11年之後,這一天村路上來了一個特殊的人,一開始鎮上的人看她的面容有些熟悉,甚至還不敢認。
直到她承認自己就是張在玉的那一刻眾人都震驚了,如果她根本沒有被自己的老公殺死,而是活生生的走了回來。
那麼當年因殺妻案被迫入獄11年的餘祥林又算得上是什麼呢?後來在眾多家人的逼問下,張在玉也是交代出了自己這11年的境況。
原來這次她不僅發病,而且發病的比往常都要嚴重,於是她就一直沿著公路走,走到了一處村落。
只是這個時候她卻被一個好心人給搭救了,因為她失去了記憶,也不認識身邊之人。
所以說她遇到的另外一個人,那個人也不嫌棄她精神上的疾病,把她娶為妻子,直到她清醒之後才發現,自己與自己的家庭已經非常的遠。
而在遙遠的地方又組建新家庭的她一直心存愧疚,不敢回來看看老公的情況,這11年讓她鼓足了勇氣,也讓他一直牽掛。
直到她回來之後才得知了丈夫曾經殺害自己之事被迫入獄,終於案件的真相被揭露,但是這個家庭在這十幾年中遭遇的一切迫害議論以及支離破碎都沒有辦法再彌補。
結語
這世間之事大多皆是如此,有的時候我們感嘆命運不公,但是命運卻又總是喜歡開玩笑。
其實很多的事情都已經冥冥註定,在這件事裡沒有絕對做錯的人,但是也沒有完全對的人。
想要避免在當今社會上的更多冤假錯案的發生,就要進一步完善司法,完善行政流程。
只有這樣的話,才能讓越來越多的人在這個公平的社會下擁抱陽光,或許這個男人已經用自己的15年向我們發出了警告,司法需要更多的公正。
實際上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以及成長環境都是不同的,這個世界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
人類悲歡各不相同,當錯案已經發生,兜兜轉轉我們也只不過能感嘆一句命運不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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