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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報出來了,公交墜湖系司機張某鋼蓄意報復社會。
報復的原因大概有兩個,一是自管公房被拆遷,二是申請新的公租房未獲批准。
所以,張某鋼把載著36名乘客的公交車加速衝破護欄一頭扎進了水庫。
其實,當我打下上句那個「所以」的時候,我覺著有點莫名其妙,這是多麼混帳的「因為……所以……」啊?
即便張某鋼真的在上面兩個「因為」裡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也絕不應該出現現在這個結局,公交車無辜死去的20個人,和你張某鋼失敗的人生有特麼什麼關係啊?
所以,我認為這個因果實際上是不成立的。
但是已經有不少人這個因果聯繫在一起了,那些可以淡定的面對張某鋼人神共憤的罪行的人,紅口白牙的說著邪惡的話:如果這個社會是公平的,張某鋼又怎麼會報復社會呢?
我真特麼是除了WC無話可說了!
怎麼還會有這樣講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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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說出那些話的人們,到底是真的同情張某鋼,還是為了發洩自己心中對現實的不滿,但無論如何,我覺著說出那話的人,是非常對不起公交車上去世的20個無辜的生命的,我覺著他們就是在吃人血饅頭。
無論如何,對於張某鋼失敗和悲慘的人生,對於張某鋼死亡的悲劇,我是半點同情都不會給的。
是的,半點都不會給,因為他不值得。
案發當天上午8:30,張某鋼看到承租公房被拆除,8:38分,張某鋼撥打政務熱線表示了對房屋拆遷和新申請公租房未通過表達了不滿,8:50分,張某鋼電話聯繫對班司機,要求提前交班。
為什麼要提前交班?
有兩種可能,一是迫不及待的要實施報復,二是為了卡好中午人流高峰這個時間點好最大化報復。
無論是哪種,這個人已經完全不值得人同情了。
對班司機同意提前交班後,張某鋼做了實施報復的準備工作,聽說酒壯慫人膽,張某鋼去買了白酒和飲料,把白酒倒進飲料瓶裡,用黑色塑膠袋提著去接班,然後在12點12分時候實施了這個喪心病狂的犯罪行為。
以前聽開玩笑或者說狠話,「我死了也得拉個墊背的」,張某鋼這貨還真實施了,他拉了還不是一個,是整整36個,除了16個從鬼門關逃脫的,被張某鋼害死的有整整20個人!
如果說張某鋼是在工作時候一時情緒失控報復社會,那或許還有讓人同情的可能,但這種從8:50分開始計劃,直到12點12分時候正式開始實施,中間這漫長的三個小時都沒能讓他放下報復社會的想法,公交車上上上下下的漂亮的姑娘和可愛的孩子,都沒能讓他有一點不忍心……
我們又能說些什麼呢?
反正我知道,當官方通報出來後我第一時間想說的話是,願張某鋼在十八層地獄刀山火海油鍋中受盡煎熬,永世不得超生!
你看,我再恨都知道不殃及他的子孫,因為我知道孩子是無辜的,但是他張某鋼呢?
一個生活的失敗者,一個自私冷血的懦夫,帶走了20個活生生的生命,如果他還活著,千刀萬剮都不為過,我覺著那20個失去親人的家庭,都恨不得把張某鋼生吞活剝撕碎了餵狗。
雖然這聽上去很暴力,但其實也很治癒,有時候法律給予的懲處並不能讓我們的內心獲得安寧,尤其像張某鋼犯下的這種罪行,真不是一顆子彈或者一管藥就可以讓人放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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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對於張某鋼這種人,魯迅先生當年就非常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你憤怒了,你覺著受欺負了,那你向欺負你的人討回公道啊,為什麼卻要抽刃揮刀向更弱者呢?為什麼要這種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呢?
張某鋼如果覺著拆遷不公了,如果覺著申請公租房時候被不公正對待了,那你向有關部門去討回公道啊?
好,有的人也許會說,那張某鋼沒有能力啊?可是,張某鋼去努力嘗試了嗎?
你要想要房子,申請沒通過了你就多去找找,只要你真正困難,興許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解決,如果你覺著被不公正對待了,你也可以去信訪去舉報,這些事情你做了哪一件呢?
你連給自己維權的勇氣都沒有,但是卻把載著36名乘客的公交車開進水庫,那公交車上可曾有人差了你一分錢,還是有人罵過你侮辱過你?
在生活中你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一個徹徹底底的懦夫,在比你強的人面前,永遠都是一副老實巴交的樣子,但是調轉頭又把拳頭和刀子揮向了更弱的人來發洩自己心中的憤怒!
你這種懦夫,罵你人渣都侮辱了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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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再說回來,社會對張某鋼真的有什麼不公嗎?
至少從通報來看,是沒有的。
其一,可能並沒有違法拆遷。
被拆的房子其實並不是張某鋼的房子,是他在工作時候分配的「自管公房」,也就是說房子的產權並不屬於張某鋼,只是由他住由他管理罷了,並且張某鋼還在拆遷協議上簽了字的。
所以,哪裡違法了?
其二,自己沒有房子住,就是社會對我們不公嗎?
在沒有實現共產主義之前,註定有貧富差距,在我們現階段的國情下,是可以努力保障人人有地方居住,但是真的做不到給每個人都分配一套房子。
並且,咱們是市場經濟,房子是要靠自己努力賺錢攢錢買的,這道理很簡單,不是說自己窮了年紀大了伸手就可以給你一套房子的。
這話很無情,可現實也就是這麼無情。
其三,張某鋼真的活不下去了嗎?
2016年開始,他就搬到了姐姐家裡去住,被拆遷的房子由姐姐代為出租了。
一方面他是有地方住的,另一方面原來房子拆了以後,還有7萬多補償款,他還沒領呢,離山窮水盡還差的遠著呢?
其四,是有人給張某鋼製定了一個低於其他人的標準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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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非常不理解同情張某鋼的人,更理解不了是社會把他逼到了這個地步的論調,我感覺這種話真的太惡臭了,倘若如此的話,我覺著每一個過的不如意的人都有報復社會的正當理由了。
「大家都是人,憑什麼我過得這麼不如意呢?」
然後,大家都可以去報復社會了。
當看到張某鋼的通報以後,不知道你們會不會想起前幾天在高考考場上撕鄰座答題卡的姑娘。
她鄰座的考生和她都不認識,因為她自己壓力大,因為她自己考得不好了,所以在考試即將結束的時候情緒崩潰了,然後不撕自己的答題卡,把鄰座的答題卡搶過來撕了。
怎樣,是不是和張某鋼這事兒的性質很像?
說白了,這就是反社會人格,可別再替他們找什麼館賣弄堂皇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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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公租房分配的事兒,在全國各地的貓膩也挺多的,像張某鋼這種條件,在當地是不是能排的上呢?
如果真有問題的話,也建議嚴肅追責,一個都不放過。
還有,城市弱勢群體的保護在以後也必須加以重視了,城市裡的人要是困難起來,那比農村的更難熬,這件事兒也算給我們敲了一個警鐘吧。
我們也努力讓張某鋼這個懦夫的死有那麼一點意義吧。
不為他,為了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