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繳納14年社保,然後突然去世,我們以前的社保會白交嗎?
首先對突然去世的人表示同情,這確實是一件遺憾的事情,情理上感覺是挺虧的,但實際上也並非如此。國家社保或者企業會給逝者和家屬提供一些相應的待遇和補償,其餘的就算給國家做貢獻了!
根據我國社保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對死亡待遇有明確的規定: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客戶的權益計算方法,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含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退職人員在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餘額應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者是指定的受益人。
(2)喪葬費的補貼標準:
一般為上年度月均工資的2—3個月的標準發放,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因工死亡的按月均工資5個月發放,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發放。
(3)家屬一次性撫恤金:
最高不超20個月,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而一般撫恤金都是以10個月發放,非因工死亡的低於2000的按2000計算;因公的死亡的按20個月發放,低於4000的按4000元計算。
(4)遺屬生活補助:
非農一人210元,兩人以上每人190元;農業戶口一人170元,二人以上150元。
那麼下面看一看到底一個未到退休的去世了,會領取多少撫恤金和喪葬費以及個人帳戶總計會有多少錢?
比如,自己的姨丈去年去世,去世時年僅59歲,還有半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是一個下崗職工,但社保已經總計交了20年,很不幸在晚上睡覺時突發心臟疾病去世了,本來家庭挺幸福的,一兒一女,女兒已經結婚,有一外孫女,他每天和陪伴著外孫女兒。看孩子都很快樂,兒子大學已經畢業在北京上班。屬於因病去世,十分突然,本來十分幸福的家庭。來年就可以退休領工資了,突然離去,對家庭和兒女的打擊都挺大的。
後期辦理社保喪葬費和撫恤金時,雖然是20年,但個人帳戶裡只有不到15年的保費,因為之前視同繳費年限,個人帳戶裡是沒有錢的。而黑龍江省的社平工資是按照5701元計算,他領取的喪葬費是三個月的是17100元,一次性撫恤金是十個月的是57000元,還有就是個人帳戶裡的積蓄不是很多,只有將近4萬元,合計下來十十多萬元,最後還辦理了一人的遺屬生活補助210元。可能總額超過了他的投保金額,沒有細算這部分錢;
就是你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也是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只是個人帳戶裡的錢可能比你現在去世的時候少,也許是你退休領取的時間長,個人帳戶裡的錢沒有了,但撫恤金和喪葬費即使領取了養老金也是有這個數額的。
要想多拿養老金,享受國家給你的福利待遇,那麼就應該好好地活著,活的越久你拿的越多,得到的福利也越多。
這就是對你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讓更多的人了解這個死亡補助政策,幫忙轉發、點讚和關注一下!謝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