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有網友爆料稱,在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一名18歲高中生娶了一名14歲的初中生。相關視頻在網絡流傳後,引發眾人關注。
兩個孩子一起吃飯,飯桌上有紅燭和「雙喜」。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為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這對「新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目前,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並勸導其復學。貴嶼鎮政府將與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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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是否負有法律責任?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處在人生中最富生機和活力的年紀,本應該是學習知識的大好時光。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之所以視頻中「高中生」「初中生」的字眼,格外讓人咂舌,同樣值得深思。不禁又要問一句,家長盡到責任了嗎?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權益,我國專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法律層面,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無論是學校、家庭還是社會,都有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義務。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法律專家表示,這起事件中,女孩未成年,其父母或監護人已經涉嫌違法。依照相關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視頻中女孩和男孩青澀的樣子,稚氣未脫,父母如果淡漠法律規定,不能加以正確的引導,很容易致使未成年人誤入歧途。也要倡導廣大青年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製作:伊檢新媒體
審核:肖楠
【來源:伊春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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