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抄襲者最有力的武器是「市場」
12月22日凌晨,編劇汪海林在社交平臺上曬出一封公開信,他聯合了圈內111位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一起抵制抄襲者,點名郭敬明跟於正。向行業和社會發出強烈呼籲: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該聯名信直指郭敬明和於正。兩人以導師和嘉賓的身份出現在節目中,進行話題炒作追逐點擊率,收視率博人眼球,聯名信表示這種行為引起眾人反感和無比憤慨。並直呼有抄襲劣跡的於正和郭敬明是「文賊」。(12月22日《鳳凰網娛樂》)
郭敬明和於正抄襲,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但並不妨礙他們兩個人出名賺錢。於是,不少人問,抄襲了又怎麼樣?現在這麼多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一起抵制抄襲者,並點名這兩個人,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恐怕很難預料。當年都無法讓他們「消失」,現在還有效果嗎?抵制抄襲者最有力的武器是「市場」。
在2006年,作家莊羽起訴了郭敬明,直言他的作品《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了自己的小說《圈裡圈外》。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襲事實成立,需要賠償莊羽21萬並需要公開道歉,只不過郭敬明只是賠了21萬,但並未公開道歉。他擺出姿態表示:「為了自己的原則,絕不道歉。」;於正的《大清後宮》抄襲了《金枝欲孽》《大長今》《冬季戀歌》等影視劇,《美人心計》抄襲網絡小說《未央·浮沉》,《宮鎖連城》的大部分情節抄襲《梅花烙》。與郭敬明一樣,於正只是賠償了500萬卻拒絕道歉。直到2018年,法院才對其進行了強制執行,但這並不算是於正本人的道歉。賠錢,對於這兩個人來說,可能就是拔了九牛一毛,並不能損其根本。最為的關鍵的是,他們仍然能夠獲得「市場」,照樣如魚得水,照樣賺錢。
2006年抄襲事件剛結束,2007年郭敬明就加入了中國作協,成為史上最年輕的成員。這豈非是莫大的諷刺?郭敬明靠著小說的收入,成為老闆,還當起了導演。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即便是被稱為「文賊」,仍然獲得了市場的認可。甚至成為了年輕藝人們的導師。這樣的導師不知道會帶壞多少年輕人?
對抄襲者最好的懲罰,一方面來自法律。要被罰得傾家蕩產,但我們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薄弱,處罰太輕,需要引入「懲罰性賠償」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已經實行這一賠償原則。如果我國的《著作權法》也實行「懲罰性賠償」原則,這將對抄襲等著作權侵權行為產生很大的威懾力,權利人維權將不再「得不償失」;另一方面來自市場。市場不認。對於抄襲者要加大社會輿論的批判,剎止「越抄越出名,越抄越有錢」的歪風繼續蔓延;同時各平臺拒絕抄襲者,如此,才能讓抄襲者有所顧忌,嘗到得不償失的滋味。可這些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一起抵制抄襲者,所起來的效果,只不過是再次吸引觀眾眼球,可能時間一過,一切恢復原樣。
「市場」不相信抄襲者才是對抄襲者最好的懲罰,決定權還在於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