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 為更好地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促使執法部門主動履職,江北區司法局堅持「黨建為先」的工作意識,著力增強黨組織的政治引領功能,以規範化黨建為抓手,有效調動機關黨員和黨員律師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創新推出行政執法「清單式」服務機制,獲評全省縣鄉法治政府建設「最佳實踐」項目、全省法治鄉村實踐優秀案例。
一是「規範化」黨建使「執法清單」能直擊痛點。成立區司法局機關黨委和區律師行業黨委,構建機關黨建和律師黨建兩翼齊飛格局。發動機關黨員和黨員律師,成立調研小組,收集城市管理、垃圾分類等各類民生問題45項。對綜合執法、住建、市場監管等主要執法部門及全區8個街道(鎮)進行走訪調研,收到各類意見30餘條。建立由機關黨員、黨員律師、高校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組成的政府智囊團,創新「1+N」法律顧問團工作模式,為清單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最終編制了《江北區居民小區(村)易發違法事項執法清單》,涉及執法事項30類66種情形,為全區居民小區(村)執法提供了工作指南。
二是「動態化」更新使「執法清單」能實時完善。積極推進執法進小區「三定四公開」制度,加強與社區(村)黨組織的溝通聯繫,選取15個典型小區(村),實行執法定人、定職、定崗,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開執法清單、執法人員信息、電話聯絡方式和執法處理結果,做到「遇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同時,組建以律師黨支部書記、黨員律師等70餘名精幹力量為主體的13個村(社區)法律顧問團,充分利用黨員律師專業知識豐富、人多面廣特點,延伸「執法清單」觸角,收集機制運行中的信息,實時反饋問題,從而促進機制不斷完善。新梳理7類11種農村易發違法事項,涉及露天焚燒、畜禽養殖等典型問題,基本實現執法清單城鄉全覆蓋。進一步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實行涉企柔性行政執法,編制涉及170項涉企輕微(一般)違法行為不予(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該做法列入全區第一批「三服務」重點任務。
三是「制度化」管理使「執法清單」能有效運作。成立區司法局機關紀委,對黨員幹部在推行「執法清單」機制中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進行監督。聯合監察、人大、法院、檢察院等部門構建「五位一體」行政執法監督協作機制,選聘教授、律師、新聞媒體等領域15位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專項監督6次,有效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制定《江北區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進行專項問責,倒逼各執法部門落實責任。全區13個法律顧問團結對8個街道(鎮)、147個村(社區),制定《關於實施法律服務進村為民工程的實施意見》,明確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完善考評機制。
【來源:寧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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