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定年紀,大概總有那麼一刻會思索人生的意義,誤打誤撞開始了解哲學,其實只要願意解決問題,方法總會有,無論如何,不要放棄努力。
書中有兩個世界,一個是蘇菲的世界,她有自己的生活,有她的哲學老師艾伯特給她上哲學課。另外一個世界是席德的世界,她有一個很愛她的爸爸,這本《蘇菲的世界》就是她的爸爸精心創作的,作為她的15歲生日禮物,而蘇菲和她的老師艾伯特只是她爸爸書中的人物。
蘇菲和艾伯特的哲學課從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一直講到馬克思,黑格爾,弗洛伊德……他們研究的主題以及他們各自給出的觀點都簡單地呈現其中。書中有一些人生的終極問題,例如人生的意義,薩特說:人生本沒有意義,需要我們自己去賦予。雖然最終我們終究會滅亡,不復存在,但是我們需要的是抓住自己擁有的時間,利用自己選擇的自由,負起對人生的責任。
剛來到這個世界的孩子,對很多事情都會產生好奇,自己是怎麼來的,人生應該怎樣度過……早一些為孩子普及哲學知識並鼓勵他們自己探索,會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讀了一會,認為主角是蘇菲,誰知原來她和她的世界是文中一位父親為女兒寫的書中角色。奇妙的想像力,書中人書中事,即使在書中也活得精彩。當我們試著體會某種力量控制人生時,在哲學上講這是「存在的焦慮」,不過這未免不是好事,它表明我們還能意識到自己的存在。
書中艾伯特知道了自己是書中人的真相,利用自己的哲學智慧帶著唯一信任他的學生蘇菲逃離了那個荒謬的世界,來到了席德的世界。在這裡他們以精靈的身份存在,可以聽到席德與爸爸的對話,不過他們不知道蘇菲與艾伯特的存在。
故事如此詭異,或許在告訴我們,哲學不是空想,它是可以實踐的,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的生活。書中的哲學是前人的思想,我們必須不斷提出新的問題,並解決。正如薩特所說:關於存在的問題是無法一次就回答清楚的。所謂哲學問題的定義就是每一個時代,每一個人們都必須要一再地問自己的問題。
哲學猶如苦咖啡,故事猶如甜牛奶,調和在一起入口才美味。作者很巧妙地把晦澀難懂的哲學用輕鬆有趣的故事的故事串聯起來,讓人在看這本西方哲學史的長篇大論的時候,不覺乏味枯燥,反覺意猶未盡。
哲學主要是西方哲學簡史,從自然派哲學家泰利斯到德莫克裡特斯,從雅典哲學家蘇格拉底到亞里斯多德,從笛卡爾到弗洛伊德,再到二十世紀哲學的理論簡述。
培根說:讀史使人明智。先知後曰,知上曰下,知道的東西能說出來才叫智。因此尤其是哲學史這樣的書得讀讀寫寫,才能了解一些東西。
世界就像魔術師手裡的兔子,而我們都是兔子身上的微生蟲,有的因為好奇心努力爬向毛尖一睹這世界的真相,有的卻甘願在皮毛裡得過且過,如夢如幻,生老病死。
兔子是真實的,但是魔術師的魔術是假的,所以我們知道和看到的一切都不過是把戲。那真正的本源在哪裡?也許霍金和愛因斯坦等人曾努力去尋覓,但是這也只不過是浩瀚蒼穹中的盲人摸象。
宇宙之大,萬物之多。見識的有限,讓我們知道的越多,未知就越多,所以說科學的盡頭是哲學,哲學的盡頭是神學不無道理。科學解釋不了的,我們交給那個「神」去解決吧。
哲學的歷史就像一條河,從整條河來看,你不能說誰對誰錯,不能說蘇格拉底說的對,而柏拉圖說的錯,或是現在的認知是正確的,而古人的認知則是錯的。任何抽離歷史背景的看法都是反歷史的。
只能說哲學這條河,沒有對錯,只有對的多少。如果蘇格拉底是河的源頭,雖然書很少,但是這條河會因為後面的支流不斷匯入而越來越多,直到造就我們現在的歷史海洋。所以很多東西你必須把它放到永恆的視角裡面你才會覺得它是完美的,偉大的,不可或缺的。就像划過天際的流星,被盲人摸過的大象,蒙娜麗莎的微笑。要是局部,短暫,單獨去看,不會覺得多美,多好。
書中說要成為哲學家必須像個孩子,抱有對這個未知世界的好奇心。當對某事抱有希望的時候,人們會向上帝祈禱,為什麼我們會相信上帝的存在?當午夜陰森的時候談到鬼魂人們會害怕,為什麼我們會相信有鬼魂?因為我們創造了這些東西,即使是虛構的想像,但我們不能證明它們不存在,所以只能相信存在。
哲學家大多都在講我們是誰,來自哪裡,到哪裡去,這些都是對自身和這個世界的認識,直到馬克思說:哲學家只是詮釋了世界,可是重點在於他們應該去改變這個世界。這句話標誌了哲學史上的一大轉折點。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毛澤東說:哲學就是認識論,其他沒了。哲學不僅是認識論,應該還是方法論。不然幾千年來那麼多哲學家只是去回答了是什麼,而怎麼做卻無人談及,豈不是紙上談兵?
在人的一生中,受這種因素的限制。幸好,人們能有書來相伴。就像這本寫哲學的書一樣,心理,傳播,管理,法律,歷史,文學等等各種書,就像是打開各個不同的異彩世界。沉吟在這世界,身雖難變化,但心在一洞若觀火,怡然自得了。